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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Shiji -> Annals -> 秦本紀 -> 25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十四年,秦饑,請粟於晉。晉君謀之群臣。虢射曰:「因其饑伐之,可有大功。」晉君從之。十五年,興兵將攻秦。繆公發兵,使丕豹將,自往擊之。九月壬戌,與晉惠公夷吾合戰於韓地。晉君棄其軍,與秦爭利,還而馬騺。繆公與麾下馳追之,不能得晉君,反為晉軍所圍。晉擊繆公,繆公傷。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,晉軍解圍,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。初,繆公亡善馬,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,吏逐得,欲法之。繆公曰:「君子不以畜產害人。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,傷人。」乃皆賜酒而赦之。三百人者聞秦擊晉,皆求從,從而見繆公窘,亦皆推鋒爭死,以報食馬之德。於是繆公虜晉君以歸,令於國,齊宿,吾將以晉君祠上帝。周天子聞之,曰「晉我同姓」,為請晉君。夷吾姊亦為繆公夫人,夫人聞之,乃衰绖跣,曰:「妾兄弟不能相救,以辱君命。」繆公曰:「我得晉君以為功,今天子為請,夫人是憂。」乃與晉君盟,許歸之,更舍上舍,而饋之七牢。十一月,歸晉君夷吾,夷吾獻其河西地,使太子圉為質於秦。秦妻子圉以宗女。是時秦地東至河。
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秦饑,請粟於晉。晉君謀之群臣。 《史記·晉世家》: 秦饑,請糴於晉。晉君謀之,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秦饑,請粟於晉。 《史記·晉世家》: 秦饑,請糴於晉。 《列女傳·秦穆公姬》: 秦饑,請粟於晉, 《金樓子·說蕃》: 秦饑,請粟於晉,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因其饑而伐之。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因其饑伐之, 《史記·晉世家》: 乃欲因其饑伐之: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使丕豹將,自往擊之。九月壬戌,與晉惠公夷吾合戰於韓地。晉君棄其軍,與秦爭利,還而馬騺。繆公與麾下馳追之,不能得晉君,反為晉軍所圍。晉擊繆公,繆公傷。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,晉軍解圍,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。 《金樓子·說蕃》: 使丕豹往擊之,與晉惠公夷吾合戰於韓地。晉君棄其軍,與秦爭利。還而馬縶,穆公追之不得,反為晉軍所圍。岐山下食善馬者三百人,馳冒解圍,遂脫穆公。反生得晉公,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反為晉軍所圍。晉擊繆公,繆公傷。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,晉軍解圍,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。初,繆公亡善馬,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,吏逐得,欲法之。繆公曰:「君子不以畜產害人。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,傷人。」乃皆賜酒而赦之。三百人者聞秦擊晉,皆求從,從而見繆公窘,亦皆推鋒爭死,以報食馬之德。於是繆公虜晉君以歸,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為晉軍所圍,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,馳冒晉軍解圍,遂脱繆公,而反生得晉君,初,繆公亡善馬,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,吏逐得,欲法之。繆公曰:君子不以畜産害人,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,傷人,乃皆賜酒而赦之,三百人者,聞秦擊晉,皆求從,從而見繆公窘,亦皆推鋒争死,以報食馬之德,於是繆公虜晉君以歸。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晉擊繆公,繆公傷。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,晉軍解圍,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。初,繆公亡善馬,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,吏逐得,欲法之。繆公曰:「君子不以畜產害人。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,傷人。」乃皆賜酒而赦之。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,馳冒晉軍解圍,遂脱繆公,而反生得晉君,初,繆公亡善馬,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,吏逐得,欲法之。繆公曰:君子不以畜産害人,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,傷人,乃皆賜酒而赦之, 《藝文類聚·酒》: 晉擊秦,繆公傷,於是歧下食善馬者三百人,馳冒晉軍圍,遂脫繆公而返,生得晉君,初繆公亡善馬,歧下野人,共得而食之者,三百餘人,逐得,欲法之。公曰:君子不以畜害人,吾聞食善馬肉,不飲酒傷人,乃皆賜酒而赦之。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繆公亡善馬,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,吏逐得,欲法之。繆公曰:「君子不以畜產害人。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繆公亡善馬,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,吏逐得,欲法之。繆公曰:君子不以畜産害人, 《藝文類聚·酒》: 初繆公亡善馬,歧下野人,共得而食之者,三百餘人,逐得,欲法之。公曰:君子不以畜害人, 《太平御覽·酒上》: 秦繆公亡善馬,歧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。逐得,欲法之。公曰:「君子不以畜害人。」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不食肉,不飲酒, 《說苑·復恩》: 吾聞食駿馬肉,不飲酒者殺人。 《淮南子·氾論訓》: 夫食駿馬之肉,而不還飲酒者, 《呂氏春秋·愛士》: 食駿馬之肉而不還飲酒,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, 《列女傳·晉弓工妻》: 有盜食其駿馬之肉,反飲之以酒。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, 《藝文類聚·報恩》: 食駿馬肉,不飲酒, 《藝文類聚·酒》: 吾聞食善馬肉,不飲酒傷人, 《藝文類聚·馬》: 食駿馬肉而不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撫士下》: 食駿馬之肉,不還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施恩下》: 食馬肉而不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報恩》: 食駿肉不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盜竊》: 食駿馬之肉不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馬四》: 食駿馬肉而不飲酒,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「晉我同姓」, 《史記·晉世家》: 晉我同姓,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為請晉君。夷吾姊亦為繆公夫人, 《史記·晉世家》: 晉君姊為繆公夫人,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妾兄弟不能相救,以辱君命。 《列女傳·秦穆公姬》: 不能相教,以辱君命。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使太子圉為質於秦。 《史記·晉世家》: 使太子圉質秦。 《春秋左傳·僖公十七年》: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, 《春秋左傳·僖公二十二年》: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, 《春秋左傳·僖公二十二年》: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, 《藝文類聚·梳枇》: 晉太子為質於秦, 《太平御覽·梳篦》: 晉太子圉為質於秦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