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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galism -> Shang Jun Shu ->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-> 4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所謂壹刑者,刑無等級。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,有不從王令,犯國禁,亂上制者,罪死不赦。有功於前,有敗於後,不為損刑。有善於前,有過於後,不為虧法。忠臣孝子有過,必以其數斷。守法守職之吏,有不行王法者,罪死不赦,刑及三族。同官之人,知而訐之上者,自免於罪。無貴賤,尸襲其官長之官爵田祿。故曰:「重刑連其罪,則民不敢試。」民不敢試,故無刑也。夫先王之禁刺殺,斷人之足,黥人之面,非求傷民也,以禁姦止過也。故禁姦止過,莫若重刑。刑重而必得,則民不敢試,故國無刑民。國無刑民,故曰:「明刑不戮。」
《韓非子·愛臣》: 罪死不赦。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罪死不赦,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罪死不赦。 《商君書·定分》: 罪死不赦。 《管子·立政》: 罪死不赦。 《管子·立政》: 罪死不赦。 《管子·立政》: 罪死不赦。 《管子·立政》: 罪死不赦。 《管子·立政》: 罪死不赦。 《漢書·楊胡朱梅云傳》: 罪死不赦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四》: 罪死不赦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罪死不赦, 《太平御覽·諫諍二》: 罪死不赦! 《太平御覽·逸民十》: 罪死不赦。 《太平御覽·冢墓一》: 罪死不赦。 《太平廣記·劉洪》: 罪死不赦。 《商君書·墾令》: 重刑而連其罪,則褊急之民不鬥,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重刑連其罪,則民不敢試。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民不敢試,故無刑也。 《商君書·畫策》: 民不敢犯,故無刑也。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斷人之足,黥人之面,非求傷民也,以禁姦止過也。故禁姦止過,莫若重刑。 《太平御覽·造肉刑》: 斷人之足,黥人之面,非求紗蜀也,以禁奸止過。故禁奸止過,莫若重刑。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斷人之足,黥人之面, 《史記·張耳陳餘列傳》: 斷人之足,黥人之首, 《漢書·蒯伍江息夫傳》: 斷人之足,黥人之首, 《太平御覽·造肉刑》: 斷人之足,黥人之面,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明刑不戮,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明刑不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