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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史記 -> 本紀 -> 秦始皇本紀 -> 59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閻樂歸報趙高,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,告以誅二世之狀。曰:「秦故王國,始皇君天下,故稱帝。今六國復自立,秦地益小,乃以空名為帝,不可。宜為王如故,便。」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。以黔首葬二世杜南宜春苑中。令子嬰齋,當廟見,受王璽。齋五日,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曰:「丞相高殺二世望夷宮,恐群臣誅之,乃詳以義立我。我聞趙高乃與楚約,滅秦宗室而王關中。今使我齋見廟,此欲因廟中殺我。我稱病不行,丞相必自來,來則殺之。」高使人請子嬰數輩,子嬰不行,高果自往,曰:「宗廟重事,王柰何不行?」子嬰遂刺殺高於齋宮,三族高家以徇咸陽。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,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,遂至霸上,使人約降子嬰。子嬰即系頸以組,白馬素車,奉天子璽符,降軹道旁。沛公遂入咸陽,封宮室府庫,還軍霸上。居月餘,諸侯兵至,項籍為從長,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。遂屠咸陽,燒其宮室,虜其子女,收其珍寶貨財,諸侯共分之。滅秦之後,各分其地為三,名曰雍王、塞王、翟王,號曰三秦。項羽為西楚霸王,主命分天下王諸侯,秦竟滅矣。後五年,天下定於漢。
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閻樂歸報趙高,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,告以誅二世之狀。曰:「秦故王國,始皇君天下,故稱帝。今六國復自立,秦地益小,乃以空名為帝,不可。宜為王如故,便。」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。以黔首葬二世杜南宜春苑中。 《太平御覽·二世皇帝》: 閻樂歸報趙高,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,告以誅二世之狀,曰:「秦故王國,始皇君天下,故稱帝。今六國復自立,秦地益小,乃以空名為帝,不可。宜為王如故,便。」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。以黔首葬二世杜南宜春苑中。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。以黔首葬二世杜南宜春苑中。令子嬰齋,當廟見,受王璽。齋五日,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趙高乃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,令子嬰齋,當廟見,受玉璽。齋五曰: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。 《漢書·高帝紀上》: 趙高立二世兄子子嬰為秦王。 《前漢紀·高祖皇帝紀一》: 高乃立二世兄之子嬰為王。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趙高乃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, 《太平御覽·二世皇帝》: 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。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子嬰不行,高果自往,曰:「宗廟重事,王柰何不行?」子嬰遂刺殺高於齋宮,三族高家以徇咸陽。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子嬰稱病不行。高自往曰:宗廟重事,王奈何不行,子嬰遂刺殺高於齋宮,三族高家,以徇咸陽。 《太平御覽·秦王子嬰》: 子嬰與其子二人謀,稱疾不行,高果自往,曰:「宗廟重事,王奈何不行?」子嬰遂刺殺趙高於齋宮,夷三族以徇咸陽。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高果自往,曰:「宗廟重事,王柰何不行?」子嬰遂刺殺高於齋宮,三族高家以徇咸陽。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,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,遂至霸上,使人約降子嬰。子嬰即系頸以組,白馬素車,奉天子璽符,降軹道旁。沛公遂入咸陽,封宮室府庫,還軍霸上。居月餘,諸侯兵至,項籍為從長,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。 《太平御覽·秦王子嬰》: 高果自往,曰:「宗廟重事,王奈何不行?」子嬰遂刺殺趙高於齋宮,夷三族以徇咸陽。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,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,遂至霸上,使人約降子嬰。子嬰即系頸以組,白馬素車,奉天子璽符,降軹道旁。項籍為從長,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。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,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,遂至霸上,使人約降子嬰。子嬰即系頸以組,白馬素車,奉天子璽符,降軹道旁。沛公遂入咸陽,封宮室府庫,還軍霸上。居月餘,諸侯兵至,項籍為從長,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。遂屠咸陽,燒其宮室,虜其子女,收其珍寶貨財,諸侯共分之。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,沛公破秦軍至霸上,子嬰奉天子璽符降軹道旁,諸侯兵至,項籍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,遂屠咸陽,燒其宮室,虜其子女,收其珍寶貨財,諸侯共分之。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,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,遂至霸上,使人約降子嬰。子嬰即系頸以組,白馬素車,奉天子璽符,降軹道旁。沛公遂入咸陽,封宮室府庫,還軍霸上。居月餘,諸侯兵至,項籍為從長,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。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,沛公破秦軍至霸上,子嬰奉天子璽符降軹道旁,諸侯兵至,項籍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, 《太平御覽·秦王子嬰》: 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,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,遂至霸上,使人約降子嬰。子嬰即系頸以組,白馬素車,奉天子璽符,降軹道旁。項籍為從長,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。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,遂至霸上,使人約降子嬰。子嬰即系頸以組,白馬素車,奉天子璽符,降軹道旁。 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: 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。秦王子嬰素車白馬,系頸以組,封皇帝璽符節,降軹道旁。 《漢書·高帝紀上》: 沛公至霸上。秦王子嬰素車白馬,係頸以組,封皇帝璽符節,降枳道旁。 《前漢紀·高祖皇帝紀二》: 沛公至霸上。秦王子嬰素車白馬。繫頸以組。奉皇帝璽降于軹道旁。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沛公破秦軍至霸上,子嬰奉天子璽符降軹道旁, 《太平御覽·秦王子嬰》: 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,遂至霸上,使人約降子嬰。子嬰即系頸以組,白馬素車,奉天子璽符,降軹道旁。 《太平御覽·漢高祖皇帝》: 沛公兵先諸侯至霸上。秦王子嬰降軹道旁。 《太平御覽·頸項》: 沛公軍至灞上,秦王子嬰以組系頸,降軹道傍。 《太平御覽·璽》: 沛公先至霸上,秦王子嬰系頸以組,封皇帝璽符節,降軹道旁。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,遂至霸上, 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: 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。 《漢書·高帝紀上》: 沛公至霸上。 《前漢紀·高祖皇帝紀二》: 沛公至霸上。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沛公破秦軍至霸上, 《太平御覽·秦王子嬰》: 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,遂至霸上, 《太平御覽·漢高祖皇帝》: 沛公兵先諸侯至霸上。 《太平御覽·頸項》: 沛公軍至灞上, 《太平御覽·言語》: 沛公至灞上, 《太平御覽·璽》: 沛公先至霸上,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子嬰即系頸以組, 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: 秦王子嬰素車白馬,系頸以組, 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: 子嬰與妻子自系其頸以組, 《漢書·高帝紀上》: 秦王子嬰素車白馬,係頸以組, 《前漢紀·高祖皇帝紀二》: 秦王子嬰素車白馬。繫頸以組。 《太平御覽·秦王子嬰》: 子嬰即系頸以組, 《太平御覽·頸項》: 秦王子嬰以組系頸, 《太平御覽·璽》: 秦王子嬰系頸以組, 《太平御覽·組》: 秦王子嬰系頸以組,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降軹道旁。沛公遂入咸陽, 《太平御覽·漢高祖皇帝》: 秦王子嬰降軹道旁。遂西入咸陽,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封宮室府庫,還軍霸上。 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: 封閉宮室,還軍霸上, 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: 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,還軍霸上。 《漢書·高帝紀上》: 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,還軍霸上。 《漢書·陳勝項籍傳》: 封秦府庫,還軍霸上以待大王,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遂屠咸陽,燒其宮室, 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: 項羽引兵西屠咸陽,殺秦降王子嬰,燒秦宮室, 《漢書·高帝紀上》: 羽引兵西屠咸陽,殺秦降王子嬰,燒秦宮室, 《漢書·陳勝項籍傳》: 羽乃屠咸陽,殺秦降王子嬰,燒其宮室,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遂屠咸陽,燒其宮室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項王西屠咸陽,殺秦降王子嬰,焚其宮室, 《太平御覽·項籍》: 項羽引兵西屠咸陽,殺秦降王子嬰,燒秦宮室, 《太平御覽·宮》: 項羽屠咸陽,焚其宮室,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項羽西屠咸陽,燒其宮室,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燒其宮室,虜其子女,收其珍寶貨財, 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: 燒秦宮室,火三月不滅;收其貨寶婦女而東。 《漢書·陳勝項籍傳》: 燒其宮室,火三月不滅;收其寶貨,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燒其宮室,虜其子女,收其珍寶貨財, 《太平御覽·項籍》: 燒秦宮室,火三月不滅。收其貨寶婦女而東。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滅秦之後,各分其地為三, 《太平御覽·關西道》: 項籍滅秦,分其地為三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