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主者,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。私术者,下之所以侵上乱主也,故法废而私行,则人主孤特而独立,人臣群党而成朋;如此,则主弱而臣强,此之谓乱国;故明法曰:“所谓乱国者,臣术胜也。”
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,私者
所谓治国者
所谓乱国者,臣术胜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