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|
算書 -> 九章算術 -> 勾股 -> 4.3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術曰:令徑二尺五寸自乘,以七寸自乘減之,其餘開方除之,即廣。
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以減弦自乘,其餘開方除之,即勾。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以減弦自乘,其餘開方除之,即股。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以七寸自乘減之,其餘開方除之,即廣。 《九章算術·少廣》: 以開方除之,即得周。 《九章算術·商功》: 開方除之,即周。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其餘開方除之,即勾。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其餘開方除之,即股。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而開方除之,即弦。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其餘開方除之,即廣。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開方除之,即得邑方。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開方除之,即邑方。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其餘開方除之,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其餘開方除之,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其餘開方除之, 《九章算術·勾股》: 半其餘。以開方除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