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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鹽鐵論 -> 卷一 -> 復古 -> 1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大夫曰:「故扇水都尉彭祖寧歸,言:『鹽、鐵令品,令品甚明。卒徒衣食縣官,作鑄鐵器,給用甚眾,無妨於民。而吏或不良,禁令不行,故民煩苦之。』令意總一鹽、鐵,非獨為利入也,將以建本抑末,離朋黨,禁淫侈,絕并兼之路也。古者,名山大澤不以封,為下之專利也。山海之利,廣澤之畜,天地之藏也,皆宜屬少府;陛下不私,以屬大司農,以佐助百姓。浮食奇民,好欲擅山海之貨,以致富業,役利細民,故沮事議者眾。鐵器兵刃,天下之大用也,非眾庶所宜事也。往者,豪強大家,得管山海之利,采鐵石鼓鑄,煮海為鹽。一家聚眾,或至千餘人,大抵盡收放流人民也。遠去鄉里,棄墳墓,依倚大家,聚深山窮澤之中,成姦偽之業,遂朋黨之權,其輕為非亦大矣!今者,廣進賢之途,練擇守尉,不待去鹽、鐵而安民也。」
《鹽鐵論·復古》: 卒徒衣食縣官, 《漢書·溝洫志》: 衣食縣官, 《鹽鐵論·復古》: 而吏或不良, 《三國志·吳主傳》: 而吏或不良, 《禮記·王制》: 名山大澤不以封, 《禮記·王制》: 名山大澤不以封, 《禮記·王制》: 名山大澤不以封, 《白虎通德論·封公侯》: 名山大澤不以封, 《白虎通德論·封公侯》: 名山大澤不以封者, 《白虎通德論·京師》: 名山大澤不以封, 《風俗通義·山澤》: 名山大澤不以封諸侯。 《鹽鐵論·復古》: 名山大澤不以封, 《後漢書·獨行列傳》: 名山大澤不以封, 《藝文類聚·荻》: 名山大澤不封, 《史記·平準書》: 天地之藏也,皆宜屬少府,陛下不私,以屬大農佐賦。願募民自給費,因官器作煮鹽,官與牢盆。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貨,以致富羨,役利細民。其沮事之議, 《鹽鐵論·復古》: 天地之藏也,皆宜屬少府;陛下不私,以屬大司農,以佐助百姓。浮食奇民,好欲擅山海之貨,以致富業,役利細民,故沮事議者眾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下》: 天地之臧,宜屬少府,陛下弗私,以屬大農佐賦。願募民自給費,因官器作煮鹽,官與牢盆。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,以致富羨,役利細民。其沮事之議, 《史記·平準書》: 天地之藏也,皆宜屬少府,陛下不私,以屬大農佐賦。願募民自給費,因官器作煮鹽,官與牢盆。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貨,以致富羨,役利細民。 《鹽鐵論·復古》: 天地之藏也,皆宜屬少府;陛下不私,以屬大司農,以佐助百姓。浮食奇民,好欲擅山海之貨,以致富業,役利細民, 《漢書·食貨志下》: 天地之臧,宜屬少府,陛下弗私,以屬大農佐賦。願募民自給費,因官器作煮鹽,官與牢盆。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,以致富羨,役利細民。 《太平御覽·賦斂》: 天地之藏,宜屬少府,陛下弗私,以屬大農佐賦,愿募自給費。因官器作鬻鹽,官與牢盆。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,以致富羨,役利細民。 《鹽鐵論·復古》: 以屬大司農, 《漢書·平帝紀》: 屬大司農, 《漢書·百官公卿表上》: 後屬大司農。 《後漢書·百官三》: 右屬大司農。 《鹽鐵論·復古》: 往者,豪強大家,得管山海之利,采鐵石鼓鑄,煮海為鹽。 《太平御覽·鹽》: 古者豪強大家得煮海為鹽, 《史記·吳王濞列傳》: 煮海水為鹽, 《史記·吳王濞列傳》: 煮海水為鹽, 《史記·吳王濞列傳》: 煮海水為鹽, 《鹽鐵論·復古》: 煮海為鹽。 《漢書·荊燕吳傳》: 東煮海水為鹽, 《漢書·荊燕吳傳》: 煮海為鹽, 《漢書·蒯伍江息夫傳》: 煮海水以為鹽, 《漢書·爰盎晁錯傳》: 煮海為鹽, 《前漢紀·孝景皇帝紀》: 煮海為鹽。 《文心雕龍·宗經》: 煮海而為鹽也。 《藝文類聚·總載居處》: 煮海為鹽, 《太平御覽·嶺南道》: 煮海為鹽。 《太平御覽·鹽》: 吳東海水為鹽, 《鹽鐵論·禁耕》: 必在深山窮澤之中, 《鹽鐵論·復古》: 聚深山窮澤之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