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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Yan Tie Lun -> Volume 3 -> Not Understand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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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曰:「十九年已下為殤,未成人也;二十而冠;三十而娶,可以從戎事;五十已上曰艾老,杖於家,不從力役,所以扶不足而息高年也;鄉飲酒之禮,耆老異饌,所以優耆耄而明養老也。故老者非肉不飽,非帛不暖,非杖不行。今五十已上至六十,與子孫服輓輸,並給繇役,非養老之意也。古有大喪者,君三年不呼其門,通其孝道,遂其哀戚之心也。君子之所重而自盡者,其惟親之喪乎!今或僵尸,棄衰絰而從戎事,非所以子百姓,順孝悌之心也。周公抱成王聽天下,恩塞海內,澤被四表,矧惟人面,含仁保德,靡不得其所。《詩》云:『夙夜基命宥密。』陛下富於春秋,委任大臣,公卿輔政,政教未均,故庶人議也。」
《鹽鐵論·未通》: 不從力役, 
《太平御覽·壽老》: 不從力役, 
《禮記·經解》: 鄉飲酒之禮, 
《禮記·經解》: 鄉飲酒之禮廢, 
《禮記·鄉飲酒義》: 鄉飲酒之禮: 
《禮記·鄉飲酒義》: 教之鄉飲酒之禮, 
《禮記·射義》: 必先行鄉飲酒之禮。 
《禮記·射義》: 鄉飲酒之禮者, 
《大戴禮記·禮察》: 鄉飲酒之禮廢, 
《大戴禮記·盛德》: 則飾鄉飲酒之禮也。 
《孔子家語·五刑解》: 則飭鄉飲酒之禮; 
《孔子家語·五刑解》: 鄉飲酒之禮者, 
《鹽鐵論·未通》: 鄉飲酒之禮, 
《前漢紀·孝惠皇帝紀》: 鄉飲酒之禮廢。 
《儀禮·鄉飲酒禮》: 鄉飲酒之禮。 
《群書治要·經解》: 鄉飲酒之禮, 
《群書治要·經解》: 鄉飲酒之禮廢, 
《太平御覽·敘禮上》: 鄉飲酒之禮, 
《太平御覽·敘禮上》: 鄉飲酒之禮廢, 
《太平御覽·辟雍》: 行鄉飲酒之禮。 
《禮記·王制》: 六十非肉不飽,七十非帛不暖, 
《禮記·內則》: 六十非肉不飽,七十非帛不暖, 
《白虎通德論·嫁娶》: 食非肉不飽,寢非人不暖; 
《鹽鐵論·未通》: 故老者非肉不飽,非帛不暖, 
《鹽鐵論·孝養》: 食非肉不飽,衣非帛不暖。 
《藝文類聚·老》: 六十非肉不飽,七十非帛不煖。 
《太平御覽·壽老》: 六十非肉不飽,七十非帛不暖, 
《白虎通德論·喪服》: 臣下有大喪,不呼其門者,使得終其孝道, 
《鹽鐵論·未通》: 古有大喪者,君三年不呼其門,通其孝道, 
《說苑·脩文》: 有親喪者不呼其門, 
《春秋繁露·竹林》: 有大喪者,三年不呼其門, 
《白虎通德論·諫諍》: 古者臣下有大喪,君子年不呼其門, 
《白虎通德論·喪服》: 古者臣有大喪,君三年不呼其門。 
《白虎通德論·喪服》: 臣下有大喪,不呼其門者, 
《鹽鐵論·未通》: 古有大喪者,君三年不呼其門, 
《春秋公羊傳·宣公元年》: 古者臣有大喪,則君三年不呼其門。 
《後漢書·郭陳列傳》: 是以春秋臣有大喪,君三年不呼其門, 
《後漢書·荀韓鍾陳列傳》: 古者大喪三年不呼其門, 
《太平御覽·奪情》: 臣有大喪,三年不呼其門。 
《史記·司馬相如列傳》: 物靡不得其所, 
《鹽鐵論·未通》: 靡不得其所。 
《漢書·司馬相如傳下》: 物靡不得其所, 
《禮記·孔子閒居》: 『夙夜其命宥密』, 
《新書·禮容語下》: 夙夜基命宥謐。 
《孔子家語·論禮》: 『夙夜基命宥密』, 
《國語·周語下》: 夙夜基命宥密, 
《鹽鐵論·未通》: 夙夜基命宥密。 
《詩經·昊天有成命》: 夙夜基命宥密。 
《太平御覽·郊丘》: 夙夜基命宥密。 
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上》: 『夙夜基命宥密』, 
《史記·三王世家》: 富於春秋,未臨政,委任大臣。 
《鹽鐵論·未通》: 陛下富於春秋,委任大臣, 
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今陛下富於春秋, 
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: 且陛下富於春秋, 
《鹽鐵論·未通》: 陛下富於春秋, 
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: 陛下富於春秋, 
《後漢書·朱樂何列傳》: 陛下富於春秋, 
《群書治要·列傳》: 且陛下富於春秋, 
《太平御覽·室》: 陛下富於春秋, 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