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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鹽鐵論 -> 卷九 -> 論菑 -> 6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文學曰:「天道好生惡殺,好賞惡罪。故使陽居於實而宣德施,陰藏於虛而為陽佐輔。陽剛陰柔,季不能加孟。此天賤冬而貴春,申陽屈陰。故王者南面而聽天下,背陰向陽,前德而後刑也。霜雪晚至,五穀猶成。雹霧夏隕,萬物皆傷。由此觀之:嚴刑以治國,猶任秋冬以成穀也。故法令者,治惡之具也,而非至治之風也。是以古者,明王茂其德教,而緩其刑罰也。網漏吞舟之魚,而刑審於繩墨之外,及臻其末,而民莫犯禁也。」
《說苑·辨物》: 背陰向陽, 《鹽鐵論·論菑》: 背陰向陽, 《藝文類聚·龜》: 背陰向陽。 《意林·士緯十卷》: 背陰向陽, 《太平御覽·龜》: 背陰向陽, 《春秋繁露·陽尊陰卑》: 前德而後刑也。 《鹽鐵論·論菑》: 前德而後刑也。 《文子·上義》: 故法制禮樂者,治之具也,非所以為治也, 《淮南子·氾論訓》: 故法制禮義者,治人之具也,而非所以為治也。 《淮南子·泰族訓》: 故法者,治之具也,而非所以為治也, 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: 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。 《鹽鐵論·論菑》: 故法令者,治惡之具也,而非至治之風也。 《漢書·酷吏傳》: 法令者,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濁之原也。 《群書治要·酷吏傳》: 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。 《群書治要·上義》: 故法制禮樂者,治之具也。非所以為治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敘刑下》: 故法者,治之具也,而非所以中也。 《文子·上義》: 故法制禮樂者,治之具也, 《淮南子·氾論訓》: 故法制禮義者,治人之具也, 《淮南子·泰族訓》: 故法者,治之具也, 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: 法令者治之具, 《鹽鐵論·論菑》: 故法令者,治惡之具也, 《鹽鐵論·刑德》: 法勢者,治之具也, 《漢書·酷吏傳》: 法令者,治之具, 《群書治要·酷吏傳》: 法令者治之具, 《群書治要·上義》: 故法制禮樂者,治之具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敘刑下》: 故法者,治之具也, 《韓非子·外儲說右上》: 緩其刑罰, 《鹽鐵論·論菑》: 而緩其刑罰也。 《說苑·談叢》: 吞舟之魚, 《莊子·庚桑楚》: 吞舟之魚, 《列子·楊朱》: 吞舟之魚, 《淮南子·主術訓》: 吞舟之魚, 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: 無吞舟之魚。 《呂氏春秋·慎勢》: 吞舟之魚, 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: 網漏於吞舟之魚, 《鹽鐵論·論菑》: 網漏吞舟之魚,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網漏吞舟之魚, 《漢書·酷吏傳》: 號為罔漏吞舟之魚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號為寬略。網漏吞舟之魚。 《後漢書·張王种陳列傳》: 網漏吞舟之魚, 《世說新語·規箴》: 寧使網漏吞舟, 《抱朴子·博喻》: 吞舟之魚, 《金樓子·立言下》: 求吞舟之魚, 《群書治要·酷吏傳》: 網漏於吞舟之魚,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網漏吞舟, 《群書治要·用奇》: 然後罔漏吞舟之魚, 《群書治要·傅子》: 雖網漏吞舟, 《太平御覽·梳篦》: 漏吞舟之魚; 《太平御覽·魚上》: 吞舟之魚, 《太平御覽·蟻》: 吞舟之魚, 《太平御覽·蟻》: 吞舟之魚, 《鹽鐵論·論菑》: 而民莫犯禁也。 《鹽鐵論·詔聖》: 民莫犯禁也; 《群書治要·鹽鐵論》: 民莫犯禁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