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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书 -> 盐铁论 -> 卷九 -> 论灾 -> 6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文学曰:“天道好生恶杀,好赏恶罪。故使阳居于实而宣德施,阴藏于虚而为阳佐辅。阳刚阴柔,季不能加孟。此天贱冬而贵春,申阳屈阴。故王者南面而听天下,背阴向阳,前德而后刑也。霜雪晚至,五谷犹成。雹雾夏陨,万物皆伤。由此观之:严刑以治国,犹任秋冬以成谷也。故法令者,治恶之具也,而非至治之风也。是以古者,明王茂其德教,而缓其刑罚也。网漏吞舟之鱼,而刑审于绳墨之外,及臻其末,而民莫犯禁也。”
《说苑·辨物》: 背阴向阳, 《盐铁论·论灾》: 背阴向阳, 《艺文类聚·龟》: 背阴向阳。 《意林·士纬十卷》: 背阴向阳, 《太平御览·龟》: 背阴向阳, 《春秋繁露·阳尊阴卑》: 前德而后刑也。 《盐铁论·论灾》: 前德而后刑也。 《文子·上义》: 故法制礼乐者,治之具也,非所以为治也, 《淮南子·泛论训》: 故法制礼义者,治人之具也,而非所以为治也。 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: 故法者,治之具也,而非所以为治也, 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 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。 《盐铁论·论灾》: 故法令者,治恶之具也,而非至治之风也。 《汉书·酷吏传》: 法令者,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浊之原也。 《群书治要·酷吏传》: 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。 《群书治要·上义》: 故法制礼乐者,治之具也。非所以为治也。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下》: 故法者,治之具也,而非所以中也。 《文子·上义》: 故法制礼乐者,治之具也, 《淮南子·泛论训》: 故法制礼义者,治人之具也, 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: 故法者,治之具也, 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 法令者治之具, 《盐铁论·论灾》: 故法令者,治恶之具也, 《盐铁论·刑德》: 法势者,治之具也, 《汉书·酷吏传》: 法令者,治之具, 《群书治要·酷吏传》: 法令者治之具, 《群书治要·上义》: 故法制礼乐者,治之具也。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下》: 故法者,治之具也, 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: 缓其刑罚, 《盐铁论·论灾》: 而缓其刑罚也。 《说苑·谈丛》: 吞舟之鱼, 《庄子·庚桑楚》: 吞舟之鱼, 《列子·杨朱》: 吞舟之鱼, 《淮南子·主术训》: 吞舟之鱼, 《淮南子·缪称训》: 无吞舟之鱼。 《吕氏春秋·慎势》: 吞舟之鱼, 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 网漏于吞舟之鱼, 《盐铁论·论灾》: 网漏吞舟之鱼,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网漏吞舟之鱼, 《汉书·酷吏传》: 号为罔漏吞舟之鱼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一》: 号为宽略。网漏吞舟之鱼。 《后汉书·张王种陈列传》: 网漏吞舟之鱼, 《世说新语·规箴》: 宁使网漏吞舟, 《抱朴子·博喻》: 吞舟之鱼, 《金楼子·立言下》: 求吞舟之鱼, 《群书治要·酷吏传》: 网漏于吞舟之鱼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网漏吞舟, 《群书治要·用奇》: 然后罔漏吞舟之鱼, 《群书治要·傅子》: 虽网漏吞舟, 《太平御览·梳篦》: 漏吞舟之鱼; 《太平御览·鱼上》: 吞舟之鱼, 《太平御览·蚁》: 吞舟之鱼, 《太平御览·蚁》: 吞舟之鱼, 《盐铁论·论灾》: 而民莫犯禁也。 《盐铁论·诏圣》: 民莫犯禁也; 《群书治要·盐铁论》: 民莫犯禁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