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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 -> 新书 -> 卷四 -> 淮难 -> 2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如是,咫淮南王,罪人之身也,淮南子,罪人之子也,奉尊罪人之子,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,无解细于前事。且世人不以肉为心则已,若以肉为心,人之心可知也。今淮南子,少壮闻父辱状,是立咫泣洽衿,卧咫泣交项,肠至腰肘,如缪维耳,岂能须臾忘哉?是而不如是,非人也。陛下制天下之命,而淮南王至如此极,其子舍陛下而更安所归其怨尔。特曰势未便,事未发,含乱而不敢言,若诚其心,岂能忘陛下哉!白公胜所为父报仇者,报大父与诸伯父叔父也,令尹子西司马子綦皆亲群父也,无不尽伤。昔者白公之为乱也,非欲取国代王也,为发愤快志尔。故挟匕首以冲仇人之匈,固为要俱靡而已耳,固非冀生也。
《新书·淮难》: 奉尊罪人之子,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, 《汉书·贾谊传》: 今奉尊罪人之子,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。 《前汉纪·孝文皇帝纪上》: 今复尊罪人之子。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。 《新书·淮难》: 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, 《汉书·淮南衡山济北王传》: 以负谤于天下, 《汉书·贾谊传》: 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。 《前汉纪·孝文皇帝纪上》: 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。 《新书·淮难》: 岂能忘陛下哉!白公胜所为父报仇者,报大父与诸伯父叔父也,令尹子西司马子綦皆亲群父也,无不尽伤。昔者白公之为乱也,非欲取国代王也,为发愤快志尔。故挟匕首以冲仇人之匈,固为要俱靡而已耳, 《汉书·贾谊传》: 岂能忘其父哉?白公胜所为父报仇者,大父与伯父、叔父也。白公为乱,非欲取国代主也,发愤快志,剡手以冲仇人之匈,固为俱靡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