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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Lie Nü Zhuan -> 贤明 -> 晋文齐姜 -> 2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姜与舅犯谋,醉,载之以行,酒醒,公子以戈逐舅犯曰:“若事有济则可,无所济,吾食舅氏之肉岂有餍哉!”遂行,过曹宋郑楚而入秦。秦穆公乃以兵内之于晋,晋人杀怀公而立公子重耳,是为文公。迎齐姜以为夫人。遂霸天下,为诸侯盟主。君子谓齐姜洁而不渎,能育君子于善。《诗》曰:“彼美孟姜,可与寤言。”此之谓也。
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姜与子犯谋,醉而载之以行。醒,以戈逐子犯,曰:“若无所济,吾食舅氏之肉,其知餍乎!” 《列女传·晋文齐姜》: 姜与舅犯谋,醉,载之以行,酒醒,公子以戈逐舅犯曰:“若事有济则可,无所济,吾食舅氏之肉岂有餍哉!” 《春秋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 姜与子犯谋,醉而遣之,醒以戈逐子犯, 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姜与子犯谋,醉而载之以行。醒,以戈逐子犯, 《列女传·晋文齐姜》: 姜与舅犯谋,醉,载之以行,酒醒,公子以戈逐舅犯曰: 《太平御览·戈》: 姜与子犯醉而遣之。醒以戈逐子犯。 《太平御览·酣醉》: 姜与子犯,醉而遣之。醒,以戈逐子犯。 《春秋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 姜与子犯谋,醉而遣之, 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姜与子犯谋,醉而载之以行。 《列女传·晋文齐姜》: 姜与舅犯谋,醉,载之以行, 《列女传·晋文齐姜》: 姜与犯谋,醉而载之, 《太平御览·戈》: 姜与子犯醉而遣之。 《太平御览·酣醉》: 姜与子犯,醉而遣之。 《史记·晋世家》: 我食舅氏之肉。 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吾食舅氏之肉, 《列女传·晋文齐姜》: 吾食舅氏之肉岂有餍哉! 《太平御览·肉》: 我食舅氏之肉。 《吕氏春秋·原乱》: 杀之于高梁,而立重耳,是为文公。 《史记·晋世家》: 杀怀公于高梁,入重耳。重耳立,是为文公。 《国语·晋语三》: 晋人杀怀公于高梁,而授重耳,实为文公。 《列女传·晋文齐姜》: 晋人杀怀公而立公子重耳,是为文公。 《列女传·晋献骊姬》: 晋人杀怀公于高梁,立重耳,是为文公。 《列女传·晋文齐姜》: “彼美孟姜,可与寤言。”此之谓也。 《列女传·鲁黔娄妻》: “彼美淑姬,可与寤言。”此之谓也。 《白虎通德论·衣裳》: 彼美孟姜, 《列女传·晋文齐姜》: 彼美孟姜, 《列女传·楚白贞姬》: 彼美孟姜, 《列女传·张汤母》: 彼美孟姜, 《诗经·有女同车》: 彼美孟姜、 《诗经·有女同车》: 彼美孟姜、 《太平御览·美妇人上》: 彼美孟姜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