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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 -> 藝文類聚 -> 卷三十九 -> 禮部中 -> 社稷 -> 1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《孝經緯》曰:社,土地之主也。土地闊不可盡敬,故封土為社,以報功也。稷,五穀之長也。穀眾不可遍祭,故立稷神以祭之。
《藝文類聚·社稷》: 社,土地之主也。土地闊不可盡敬,故封土為社,以報功也。稷,五穀之長也。穀眾不可遍祭,故立稷神以祭之。 《太平御覽·社稷》: 社,土地之主也。地廣不可盡敬,故封土為社以報功。稷,五穀之長也。穀眾不可遍祀,故立稷神祭之。 《風俗通義·社神》: 「社者、土地之主,土地廣博,不可徧敬,以為社而祀之,報功也。」 《藝文類聚·社稷》: 社,土地之主也。土地闊不可盡敬,故封土為社,以報功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社》: 社,土地之主也。土地闊,不可盡祭,故封土為社,以報功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社稷》: 社,土地之主也。地廣不可盡敬,故封土為社以報功。 《白虎通德論·社稷》: 社者,土地之神也。 《風俗通義·社神》: 社者、土地之主,土地廣博, 《後漢書·祭祀下》: 社者,土地之主也。 《藝文類聚·社稷》: 社,土地之主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日蝕》: 社者土地之主,日者土地之精, 《太平御覽·社》: 社,土地之主也。土地闊, 《太平御覽·社稷》: 社,土地之主也。 《白虎通德論·社稷》: 故封土立社,示有土尊。稷,五穀之長, 《藝文類聚·社稷》: 故封土為社,以報功也。稷,五穀之長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社稷》: 故封土為社以報功。稷,五穀之長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社稷》: 故封土立社,尊五穀之長, 《白虎通德論·社稷》: 封土為社, 《管子·輕重戊》: 封土為社, 《藝文類聚·社稷》: 故封土為社, 《太平御覽·社》: 故封土為社, 《風俗通義·稷神》: 稷者、五穀之長,五穀眾多,不可徧祭,稷而祭之。 《藝文類聚·社稷》: 稷,五穀之長也。穀眾不可遍祭,故立稷神以祭之。 《太平御覽·社稷》: 稷,五穀之長也。穀眾不可遍祀,故立稷神祭之。 《白虎通德論·社稷》: 稷,五穀之長, 《風俗通義·稷神》: 稷者、五穀之長, 《後漢書·祭祀下》: 稷者,五穀之長也。 《藝文類聚·社稷》: 稷,五穀之長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社稷》: 稷,五穀之長也。 《白虎通德論·社稷》: 五穀眾多,不可一一祭也。 《風俗通義·稷神》: 五穀眾多,不可徧祭, 《藝文類聚·社稷》: 穀眾不可遍祭, 《太平御覽·社稷》: 五祀眾多,不可一一而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