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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i-Tang -> 藝文類聚 -> 卷四十六 -> 職官部二 -> 博士 -> 9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《典略》曰:公儀休者,魯博士也。為魯相,無所變更,百官自正,使食祿者,不得與下爭利。
《史記·循吏列傳》: 公儀休者,魯博士也。以高弟為魯相。奉法循理,無所變更,百官自正。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, 《群書治要·循吏傳》: 公儀休為魯相,奉法循理,無所變更,百官自正,使食禄者不得與下民争利, 《藝文類聚·博士》: 公儀休者,魯博士也。為魯相,無所變更,百官自正,使食祿者,不得與下爭利。 《太平御覽·博士》: 公儀休者,魯博士也。為魯相,無所變更,百官自正,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。 《史記·循吏列傳》: 公儀休者,魯博士也。以高弟為魯相。 《群書治要·循吏傳》: 公儀休為魯相, 《藝文類聚·博士》: 公儀休者,魯博士也。為魯相, 《藝文類聚·葵》: 公儀休為魯相, 《太平御覽·丞相上》: 公儀休為魯相, 《太平御覽·博士》: 公儀休者,魯博士也。為魯相, 《太平御覽·葵》: 公儀休為魯相, 《史記·循吏列傳》: 無所變更, 《群書治要·循吏傳》: 無所變更, 《藝文類聚·質文》: 無所變更, 《藝文類聚·博士》: 無所變更, 《太平御覽·博士》: 無所變更, 《太平御覽·酣醉》: 無所變更, 《史記·循吏列傳》: 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, 《前漢紀·孝惠皇帝紀》: 故食祿之家。不與下民爭利。 《後漢書·朱樂何列傳》: 祿食之家不與百姓爭利。 《後漢書·文苑列傳上》: 伐冰食祿之人,不與百姓爭利。 《群書治要·循吏傳》: 使食禄者不得與下民争利,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食禄之家,不與百姓争利, 《藝文類聚·博士》: 使食祿者,不得與下爭利。 《太平御覽·博士》: 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。 《太平御覽·良太守上》: 伐冰食祿之人,不與百姓爭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