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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 -> 艺文类聚 -> 卷五十一 -> 封爵部 -> 总载封爵 -> 5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《汉杂事》曰:天子太社,以五色为坛,封诸侯者,取其土,苴以白茅,授之,各以所封方之色,以立社于其国,故谓之受茅土,汉兴,唯皇子封为王者得茅土,其他臣,以户赋租入为节,不受茅土,不立社。
《艺文类聚·总载封爵》: 天子太社,以五色为坛,封诸侯者,取其土,苴以白茅,授之,各以所封方之色,以立社于其国,故谓之受茅土,汉兴,唯皇子封为王者得茅土,其他臣,以户赋租入为节,不受茅土,不立社。 《太平御览·叙封建》: 天子太社,以五色土为坛;封诸侯者,取其土;苴以白茅授之,各以所封方之色,以立社于其国,故谓之受茅土。汉兴,唯皇子封为王者得茅土,其他臣以户赋租入为节,不受茅土,不立社。 《艺文类聚·社稷》: 天子太社,以五土为坛,封诸侯者,取其土,苴以白茅,授之,各以其所封方色,立社于其国,故曰受茅土。 《艺文类聚·总载封爵》: 天子太社,以五色为坛,封诸侯者,取其土,苴以白茅,授之,各以所封方之色,以立社于其国,故谓之受茅土, 《太平御览·叙封建》: 天子太社,以五色土为坛;封诸侯者,取其土;苴以白茅授之,各以所封方之色,以立社于其国,故谓之受茅土。 《艺文类聚·社稷》: 天子太社,以五土为坛,封诸侯者,取其土,苴以白茅,授之,各以其所封方色, 《艺文类聚·诸王》: 天子太社,以五色土为坛,皇子封为王者,受天子太社之土,以所封之方色, 《艺文类聚·总载封爵》: 天子太社,以五色为坛,封诸侯者,取其土,苴以白茅,授之,各以所封方之色, 《太平御览·诸王下》: 天子大社,以五色土为坛。皇子封为王者,受天子太社之土,以所封之方色, 《太平御览·叙封建》: 天子太社,以五色土为坛;封诸侯者,取其土;苴以白茅授之,各以所封方之色, 《太平御览·社稷》: 天子太社,五色土为坛。皇子封为王者,授之太社之土,以所封之方色, 《逸周书·作雒解》: 凿取其方一面之土,焘以黄土,苴以白茅,以为社之封, 《艺文类聚·社稷》: 凿取方一面之土,苴以白茅,以土封之, 《艺文类聚·社稷》: 取其土,苴以白茅,授之,各以其所封方色, 《艺文类聚·总载封爵》: 取其土,苴以白茅,授之,各以所封方之色, 《太平御览·土》: 凿其方一面土,苴以白茅,以土封之, 《太平御览·叙封建》: 取其土;苴以白茅授之,各以所封方之色, 《太平御览·社稷》: 取方一面之土,苴以白茅,以土封之, 《逸周书·作雒解》: 凿取其方一面之土,焘以黄土,苴以白茅, 《艺文类聚·社稷》: 凿取方一面之土,苴以白茅, 《艺文类聚·社稷》: 取其土,苴以白茅, 《艺文类聚·总载封爵》: 取其土,苴以白茅, 《太平御览·土》: 凿其方一面土,苴以白茅, 《太平御览·叙封建》: 各割其方色土与之;皆苴以白茅, 《太平御览·叙封建》: 取其土;苴以白茅授之, 《太平御览·社稷》: 取方一面之土,苴以白茅, 《白虎通德论·社稷》: 苴以白茅。 《逸周书·作雒解》: 苴以白茅, 《三国志·武帝纪》: 苴以白茅; 《三国志·后主传》: 苴以白茅, 《三国志·吴主传》: 苴以白茅, 《艺文类聚·社稷》: 苴以白茅, 《艺文类聚·社稷》: 苴以白茅, 《艺文类聚·社稷》: 苴以白茅, 《艺文类聚·总载封爵》: 苴以白茅, 《艺文类聚·锡命》: 苴以白茅, 《艺文类聚·锡命》: 苴以白茅, 《太平御览·土》: 苴以白茅, 《太平御览·叙封建》: 皆苴以白茅, 《太平御览·社稷》: 苴以白茅, 《太平御览·社稷》: 苴以白茅, 《艺文类聚·总载封爵》: 不受茅土,不立社。 《艺文类聚·总载封爵》: 不受茅土,不立宫室, 《太平御览·叙封建》: 不受茅土,不立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