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ese Text Project |
Sui-Tang -> 藝文類聚 -> 卷五十四 -> 刑法部 -> 刑法 -> 9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《漢書》曰:漢興,高祖初入關,約法三章。曰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,蠲削煩苛,兆民大說,其後四夷未附,兵革未息,三章之法,不足以禦姦,於是相國蕭何,捃摭秦法,取宜於時者作律。
又曰:杜周為廷尉,其治獄倣張湯,而善伺候,上所欲擠者,因而陷之,上所欲釋,久繫待問,而微見其冤狀。客有謂周曰:君為天下決平,不修三尺法,當時為是,何古之法。
又曰:時上方向文學,張湯決大獄,欲傅古議,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,補廷尉使,平疑法,奏讞疑,事必奏,先為上分別其原,上所是,受而著讞法,廷尉挈令,揚主之明。
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高祖初入關,約法三章曰:「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」蠲削煩苛,兆民大說。其後四夷未附,兵革未息,三章之法不足以禦姦,於是相國蕭何雳摭秦法,取其宜於時者,作律九章。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高祖初入關,約法三章,蠲削煩苛,兆民大悅,其後四夷未附,兵革未息,三章之法不足以禦奸,於是相國蕭何捃摭秦法,取其宜於時者,作律九章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漢興,高祖初入關,約法三章。曰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,蠲削煩苛,兆民大說,其後四夷未附,兵革未息,三章之法,不足以禦姦,於是相國蕭何,捃摭秦法,取宜於時者作律。 《太平御覽·律令上》: 高祖初入關,約法三章曰:「煞人者死,傷人譏褎抵罪。」蠲削煩苛,兆民大悅。其後四夷未附,兵革未息,三章之法,不足以御奸,於是相國蕭何捃摭秦法,取其宜於時者,作律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高祖初入關,約法三章曰:「殺人者死,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至高祖初入秦。約法三章。 《後漢書·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》: 高祖平亂,約法三章。 《後漢書·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》: 高祖入關,雖尚約法,然殺人者死,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高祖初入關,約法三章,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高祖平亂,約法三章, 《群書治要·體論》: 高祖約法三章, 《群書治要·傅子》: 漢初入秦,約法三章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高祖初入關,約法三章。 《太平御覽·喜》: 高祖入關,與父老約,法三章, 《太平御覽·律令上》: 高祖初入關,約法三章曰:「煞人者死, 《論衡·命義》: 猶高祖初起, 《史記·封禪書》: 高祖初起, 《史記·韓信盧綰列傳》: 及高祖初起沛, 《史記·張丞相列傳》: 及高祖初起,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漢興,高祖初入關, 《漢書·郊祀志上》: 漢興,高祖初起, 《漢書·韓彭英盧吳傳》: 及高祖初起沛, 《漢書·張周趙任申屠傳》: 及高祖初起, 《後漢書·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》: 高祖入關,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高祖初入關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高祖初入關, 《太平御覽·瑞星》: 高祖初入關, 《太平御覽·河南諸水》: 高祖入關, 《太平御覽·河北道下》: 高祖初起兵, 《太平御覽·關西道》: 高祖入關, 《太平御覽·異姓王封》: 及高祖初起沛, 《太平御覽·挑戰》: 高祖初起, 《太平御覽·神兵》: 高祖初起, 《太平御覽·喜》: 高祖入關, 《太平御覽·郊丘》: 高祖入關, 《太平御覽·律令上》: 高祖初入關, 《太平御覽·律令下》: 高祖入關, 《荀子·正論》: 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,是百王之所同也,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。 《孔叢子·公孫龍》: 夫王之令、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, 《公孫龍子·跡府》: 王之令曰:『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。』 《呂氏春秋·去私》: 墨者之法曰:『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』, 《呂氏春秋·正名》: 王之令曰:『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。』 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: 與父老約,法三章耳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 《漢書·高帝紀上》: 與父老約,法三章耳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約法三章曰:「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」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,是百王之所同也,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。 《漢書·薛宣朱博傳》: 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,古今之通道,三代所不易也。 《前漢紀·高祖皇帝紀二》: 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,及盜抵罪。 《後漢書·劉玄劉盆子列傳》: 眾既寖盛,乃相與為約:殺人者死,傷人者償創。 《後漢書·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》: 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,此百王之定制,有法之成科。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,是百王之所同,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。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約法三章。曰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, 《太平御覽·漢高祖皇帝》: 與父老約,法三章耳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 《太平御覽·公平》: 墨者之法: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。 《太平御覽·律令上》: 約法三章曰:「煞人者死,傷人譏褎抵罪。」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蠲削煩苛,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蠲削煩苛, 《藝文類聚·錫命》: 蠲削煩苛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蠲削煩苛, 《太平御覽·律令上》: 蠲削煩苛, 《史記·龜策列傳》: 兵革未息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兵革未息,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兵革未息, 《藝文類聚·行旅》: 懼兵革未息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兵革未息, 《太平御覽·律令上》: 兵革未息, 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: 周為廷尉,其治大放張湯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擠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釋者,久系待問而微見其冤狀。客有讓周曰:「君為天子決平,不循三尺法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杜周為廷尉,其治獄倣張湯,而善伺候,上所欲擠者,因而陷之,上所欲釋,久繫待問,而微見其冤狀。客有謂周曰:君為天下決平,不修三尺法,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杜周為廷尉。其治大斅張湯,而善候伺上所欲,客謂周曰:「君為天下決平,不循三尺法, 《太平御覽·律令上》: 周為廷尉,其治大抵放張湯,而善候伺上所欲擠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釋,久系待問而微見其冤狀。客有謂周曰:「君為天下決平,不循三尺法。」 《漢書·杜周傳》: 周為廷尉,其治大抵放張湯,而善候司。上所欲擠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釋,久繫待問而微見其冤狀。客有謂周曰: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杜周為廷尉,其治獄倣張湯,而善伺候,上所欲擠者,因而陷之,上所欲釋,久繫待問,而微見其冤狀。客有謂周曰: 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: 周為廷尉,其治大放張湯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擠者, 《漢書·杜周傳》: 周為廷尉,其治大抵放張湯,而善候司。上所欲擠者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杜周為廷尉,其治獄倣張湯,而善伺候,上所欲擠者,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杜周為廷尉。其治大斅張湯,而善候伺上所欲, 《太平御覽·律令上》: 周為廷尉,其治大抵放張湯,而善候伺上所欲擠 《漢書·杜周傳》: 君為天下決平,不循三尺法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君為天下決平,不修三尺法, 《漢書·杜周傳》: 當時為是,何古之法乎!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當時為是,何古之法。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當時為是,何古之法乎! 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: 是時上方鄉文學,湯決大獄,欲傅古義,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、春秋補廷尉史,亭疑法。奏讞疑事,必豫先為上分別其原,上所是,受而著讞決法廷尉絜令,揚主之明。 《漢書·張湯傳》: 是時,上方鄉文學,湯決大獄,欲傅古義,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、春秋,補廷尉史,平亭疑法。奏讞疑,必奏先為上分別其原,上所是,受而著讞法廷尉挈令,揚主之明。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時上方向文學,張湯決大獄,欲傅古議,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,補廷尉使,平疑法,奏讞疑,事必奏,先為上分別其原,上所是,受而著讞法,廷尉挈令,揚主之明。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時上方向文學, 《藝文類聚·裙襦》: 時上方向文學, 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: 湯決大獄,欲傅古義,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、春秋補廷尉史,亭疑法。奏讞疑事,必豫先為上分別其原, 《漢書·張湯傳》: 湯決大獄,欲傅古義,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、春秋,補廷尉史,平亭疑法。奏讞疑,必奏先為上分別其原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張湯決大獄,欲傅古議,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,補廷尉使,平疑法,奏讞疑,事必奏,先為上分別其原,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決大獄,欲傅古義,乃請博士弟子理《尚書》、《春秋》,補廷尉史平亭疑法,奏讞疑事,必先為上分別其原, 《史記·儒林列傳》: 補廷尉史。 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: 春秋補廷尉史, 《漢書·張湯傳》: 補廷尉史, 《漢書·雋疏于薛平彭傳》: 補廷尉史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補廷尉使,平疑法,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《春秋》,補廷尉史平亭疑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