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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 -> 艺文类聚 -> 卷五十四 -> 刑法部 -> 刑法 -> 42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《晋叔向与郑子产书》曰: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惧民之有事心,是故闲之以义,纠之以政,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,制为禄位,以劝其从,严断刑罚,以威其淫,惧其未也。故诲之以忠,耸之以行,教之以务,使之以和,临之以敬,莅之以强,断之以刚,犹求圣哲之主,明察之官,忠信之长,慈惠之师,民于是乎可任使也。而不生祸乱,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,并有争心,以惩于书,而徼幸以成之,不可为矣。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。今吾子相郑国,作封洫,立谤政,制参辟,铸刑书,将以静民,不亦难乎。民知争端矣。将弃礼而徵于书,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,乱狱兹丰,贿赂并行,终子之世,郑其败乎。
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六年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惧民之有争心也,犹不可禁御,是故闲之以义,纠之以政,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,制为禄位,以劝其从,严断刑罚,以威其淫,惧其未也,故诲之以忠,耸之以行,教之以务,使之以和,临之以敬,莅之以强,断之以刚,犹求圣哲之上,明察之官,忠信之长,慈惠之师,民于是乎可任使也,而不生祸乱,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,并有争心,以徵于书,而徼幸以成之,弗可为矣,夏有乱政而作禹刑,商有乱政而作汤刑,周有乱政而作九刑,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,今吾子相郑国,作封洫,立谤政,制参辟,铸刑书,将以靖民,不亦难乎,诗曰,仪式刑文王之德,日靖四方,又曰,仪刑文王,万邦作孚,如是何辟之有,民知争端矣,将弃礼而徵于书,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,乱狱滋丰,贿赂并行,终子之世,郑其败乎,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。惧民之有争心也,犹不可禁御,是故闲之以谊,纠之以政,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;制为禄位以劝其从,严断刑罚以威其淫。惧其未也,故诲之以忠,霭之以行,教之以务,使之以和,临之以敬,莅之以强,断之以刚。犹求圣哲之上,明察之官,忠信之长,慈惠之师。民于是乎可任使也,而不生祸乱。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,并有争心,以徵于书,而徼幸以成之,弗可为矣。夏有乱政而作禹刑,商有乱政而作汤刑,周有乱政而作九刑。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。今吾子相郑国,制参辟,铸刑书,将以靖民,不亦难乎!《诗》曰:‘仪式刑文王之德,日靖四方。’又曰:‘仪刑文王,万邦作孚。’如是,何辟之有?民知争端矣,将弃礼而徵于书。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,乱狱滋丰,货赂并行。终子之世,郑其败宓! 《群书治要·昭公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惧民之有争心也,犹不可禁御,是故闲之以义。纠之以政,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。制为禄位,以劝其从。严断刑罚以威其淫。惧其未也。故诲之以忠,耸之以行。教之以务。使之以和,临之以敬,莅之以强,断之以刚。犹求圣哲之上,明察之官。忠信之长,慈惠之师,民于是乎可任使也。而不生祸乱,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。并有争心,以徵于书,而徼幸,以成之。弗可为矣。夏有乱政而作,禹刑,商有乱政而作,汤刑,,周有乱政而作,九刑,。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,今吾子相郑国,制参辟,铸刑书,将以靖民,不亦难乎。诗,曰:仪式刑文王之德,日靖四方。又曰:仪刑文王,万邦作孚。如是,何辟之有,民知争端矣。将弃礼而徵于书,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,乱狱滋丰,贿赂并行,终子之世,郑其败乎。 《艺文类聚·刑法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惧民之有事心,是故闲之以义,纠之以政,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,制为禄位,以劝其从,严断刑罚,以威其淫,惧其未也。故诲之以忠,耸之以行,教之以务,使之以和,临之以敬,莅之以强,断之以刚,犹求圣哲之主,明察之官,忠信之长,慈惠之师,民于是乎可任使也。而不生祸乱,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,并有争心,以惩于书,而徼幸以成之,不可为矣。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。今吾子相郑国,作封洫,立谤政,制参辟,铸刑书,将以静民,不亦难乎。民知争端矣。将弃礼而徵于书,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,乱狱兹丰,贿赂并行,终子之世,郑其败乎。 《艺文类聚·刑法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惧民之有事心,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上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惧民之有争心也。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六年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。 《群书治要·昭公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 《艺文类聚·刑法》: 上古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 《艺文类聚·刑法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上》: 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六年》: 是故闲之以义,纠之以政,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, 《国语·楚语上》: 故制之以义,旌之以服,行之以礼,辩之以名,书之以文,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是故闲之以谊,纠之以政,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; 《群书治要·昭公》: 是故闲之以义。纠之以政,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 《艺文类聚·刑法》: 是故闲之以义,纠之以政,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,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六年》: 以威其淫, 《艺文类聚·刑法》: 以威其淫, 《太平御览·叙兵下》: 以威其淫;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六年》: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,商有乱政而作汤刑,周有乱政而作九刑,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,今吾子相郑国,作封洫,立谤政,制参辟,铸刑书,将以靖民,不亦难乎,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,商有乱政而作汤刑,周有乱政而作九刑。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。今吾子相郑国,制参辟,铸刑书,将以靖民,不亦难乎! 《群书治要·昭公》: 可为矣。夏有乱政而作,禹刑,商有乱政而作,汤刑,,周有乱政而作,九刑,。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,今吾子相郑国,制参辟,铸刑书,将以靖民,不亦难乎。 《艺文类聚·刑法》: 不可为矣。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。今吾子相郑国,作封洫,立谤政,制参辟,铸刑书,将以静民,不亦难乎。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上》: 夏有乱政,而作《禹刑》,商有乱政,而作《汤刑》,周有乱政,而作《九刑》。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。今吾子相郑国,作封洫,立谤政,制三辟,铸刑书,将以靖民,不亦难乎!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六年》: 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,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, 《群书治要·昭公》: ,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 《艺文类聚·刑法》: 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, 《太平御览·锥》: 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。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六年》: 锥刀之末,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锥刀之末, 《抱朴子·诘鲍》: 锥刀之末, 《群书治要·昭公》: ,锥刀之末, 《艺文类聚·绝交》: 趍锥刀之末, 《艺文类聚·刑法》: 锥刀之末, 《太平御览·持书侍御史》: 竞锥刀之末, 《太平御览·锥》: 锥刀之末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