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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 -> 藝文類聚 -> 卷六十六 -> 產業部下 -> 錢 -> 5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《東觀漢記》曰:光祿勳杜林,與馬援鄉里親厚,援南方還時,林馬適死,援遣子持一匹馬遺林。曰:朋友有車之饋,可以修之,居數月。林遣子奉書曰:將軍內施九族,外有賓客,望恩者多,林父子食祿,祿出常有盈,今奉錢五萬,援受之。謂兒曰:當以此為法,林所以勝我者也。
又曰:馬援在隴西。上書曰:富民之本,在於食貨,宜如舊鑄五銖錢,天下賴其便。
又曰:鄭均兄為縣游擊,受禮遺,均數諫止,不聽,即脫身出作,歲餘,得數萬錢,歸以與兄。曰:錢盡可復得,為吏坐贓,終身捐棄,兄感其語,遂有廉絜稱。
《東觀漢記·杜林》: 杜林,字伯山,與馬援同鄉里,素相親厚。援從南方還,時林馬適死,援令子持馬一匹遺林,曰:「朋友有車馬之饋,可具以備乏。」林受之。居數月, 《藝文類聚·錢》: 光祿勳杜林,與馬援鄉里親厚,援南方還時,林馬適死,援遣子持一匹馬遺林。曰:朋友有車之饋,可以修之,居數月。 《太平御覽·贈遺》: 光祿勛杜林與馬援鄉里,親厚。援南方還時,林馬適死,援遣子將馬一匹遺林曰:「朋友有車馬之饋,可以備之。」居數月, 《太平御覽·錢上》: 光祿勛杜林與馬援鄉里親厚。援南方還,時林馬適死,援遣子持一匹馬遺林曰:「朋友有車馬之饋,可以備乏。」 《太平御覽·馬二》: 杜林,字伯山。與馬援鄉里,素相親厚。援從南方還,時林馬適死,援令子持馬一匹遺林,曰:「朋友有車馬之饋,可具以備乏。」林受之。居數月, 《東觀漢記·杜林》: 杜林,字伯山,與馬援同鄉里,素相親厚。援從南方還,時林馬適死,援令子持馬一匹遺林,曰:「朋友有車馬之饋,可具以備乏。」林受之。居數月,林遣子奉書曰:「將軍內施九族,外有賓客,望恩者多。林父子兩人食列卿祿,常有盈,今送錢五萬。」援受之,謂子曰:「人當以此為法,是伯山所以勝我也。」 《藝文類聚·錢》: 與馬援鄉里親厚,援南方還時,林馬適死,援遣子持一匹馬遺林。曰:朋友有車之饋,可以修之,居數月。林遣子奉書曰:將軍內施九族,外有賓客,望恩者多,林父子食祿,祿出常有盈,今奉錢五萬,援受之。謂兒曰:當以此為法,林所以勝我者也。 《太平御覽·錢上》: 光祿勛杜林與馬援鄉里親厚。援南方還,時林馬適死,援遣子持一匹馬遺林曰:「朋友有車馬之饋,可以備乏。」居數日,林遣子奉書曰:「將軍內施九族,外有賓客,望恩者多。林父子食鄉祿,祿常有盈,今奉錢五萬。」援謂兒曰:「當以此為法。杜伯山所以勝我者也。」 《太平御覽·馬二》: 杜林,字伯山。與馬援鄉里,素相親厚。援從南方還,時林馬適死,援令子持馬一匹遺林,曰:「朋友有車馬之饋,可具以備乏。」林受之。居數月,林遣子奉書曰:「將軍內施九族,外有賓客,望思者多。林父子兩人,食列卿祿,常有盈。今送錢五萬。」援受,之,謂子曰:「人當以此為法,是伯山所以勝我也。」 《東觀漢記·馬援》: 馬援在隴西,上書曰:「富民之本,在於食貨,宜如舊鑄五銖錢。」 《後漢書·馬援列傳》: 援在隴西上書,言宜如舊鑄五銖錢。 《藝文類聚·錢》: 馬援在隴西。上書曰:富民之本,在於食貨,宜如舊鑄五銖錢, 《太平御覽·錢上》: 馬援在隴西,上書言「宜如舊鑄五銖錢」。 《後漢書·馬援列傳》: 天下賴其便。 《藝文類聚·錢》: 天下賴其便。 《太平御覽·錢上》: 天下賴其便。 《東觀漢記·鄭均》: 鄭均,字仲虞,任城人也。治尚書,好黃老,澹泊無欲,清靜自守,不慕遊宦。兄仲,為縣游徼,頗受禮遺。均數諫止,不聽,即脫身出作。歲餘,得數萬錢,歸以與兄,曰:「錢盡可復得,為坐吏贓,終身捐棄。」兄感其語,遂為廉潔,稱清白吏。 《後漢書·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》: 鄭均字仲虞,東平任城人也。少好黃老書。兄為縣吏,頗受禮遺,均數諫止,不聽。即脫身為傭,歲餘,得錢帛,歸以與兄。曰:「物盡可復得,為吏坐臧,終身捐棄。」兄感其言。遂為廉絜。 《藝文類聚·錢》: 鄭均兄為縣游擊,受禮遺,均數諫止,不聽,即脫身出作,歲餘,得數萬錢,歸以與兄。曰:錢盡可復得,為吏坐贓,終身捐棄,兄感其語,遂有廉絜稱。 《太平御覽·清廉上》: 鄭均,字仲虞,東平人。少好黃老書。兄為縣吏,頗受禮遺,均數諫止,不聽,即脫身為傭,歲餘,得錢帛,歸以與兄,曰:「物盡可復得,為吏坐贓,終身捐棄。」兄感其言,遂為廉潔。 《太平御覽·兄弟中》: 鄭均字仲虞,任城人也。治《尚書》,好黃老,澹泊無欲,清靜自守,不慕游宦。兄仲為縣游徼,頗受禮遺。均數諫止,不聽。即脫身出,歲餘,得數萬錢,歸以與兄,曰:「錢盡可復得,為坐吏贓,終身捐棄。」兄感其語,遂為廉潔,稱清白吏。 《太平御覽·錢上》: 鄭均,字仲虞。兄仲為縣吏,受禮遺。均數諫止,不聽,即脫身出作。歲餘,得數萬錢,歸以與兄曰:「錢盡可復得,為吏坐贓,終身捐棄!」兄感其言,遂廉潔, 《東觀漢記·鄭均》: 兄仲,為縣游徼,頗受禮遺。均數諫止,不聽,即脫身出作。歲餘,得數萬錢,歸以與兄,曰:「錢盡可復得,為坐吏贓,終身捐棄。」兄感其語,遂為廉潔, 《後漢書·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》: 少好黃老書。兄為縣吏,頗受禮遺,均數諫止,不聽。即脫身為傭,歲餘,得錢帛,歸以與兄。曰:「物盡可復得,為吏坐臧,終身捐棄。」兄感其言。遂為廉絜。 《藝文類聚·錢》: 鄭均兄為縣游擊,受禮遺,均數諫止,不聽,即脫身出作,歲餘,得數萬錢,歸以與兄。曰:錢盡可復得,為吏坐贓,終身捐棄,兄感其語, 《太平御覽·清廉上》: 少好黃老書。兄為縣吏,頗受禮遺,均數諫止,不聽,即脫身為傭,歲餘,得錢帛,歸以與兄,曰:「物盡可復得,為吏坐贓,終身捐棄。」兄感其言,遂為廉潔。 《太平御覽·兄弟中》: 兄仲為縣游徼,頗受禮遺。均數諫止,不聽。即脫身出,歲餘,得數萬錢,歸以與兄,曰:「錢盡可復得,為坐吏贓,終身捐棄。」兄感其語,遂為廉潔, 《太平御覽·傭賃》: 鄭均好黃老書,兄仲為縣游徼,頗受禮遺。均數諫止,不聽,即脫身為傭,歲餘得錢帛,歸以與兄曰:「物盡可復得;為吏坐贓,終身捐棄。」兄感其言,遂為廉潔。 《太平御覽·錢上》: 兄仲為縣吏,受禮遺。均數諫止,不聽,即脫身出作。歲餘,得數萬錢,歸以與兄曰:「錢盡可復得,為吏坐贓,終身捐棄!」兄感其言,遂廉潔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