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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 -> 藝文類聚 -> 卷七十一 -> 舟車部 -> 舟 -> 34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《魏志》曰:鄧哀王沖,字倉舒,少聰察歧嶷,生五六歲,智意所及,有若成人,孫權曾致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立可知矣。太祖大悅,即施行。
《三國志·鄧哀王沖傳》: 鄧哀王沖字倉舒。少聦察岐嶷,生五六歲,智意所及,有若成人之智。時孫權曾致巨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羣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「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校可知矣。」太祖大恱,即施行焉。 《藝文類聚·諸王》: 鄧哀王沖,字蒼舒,少聰察岐嶷,生五六歲,智意所及,有若成人,孫權曾致巨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置象大舡之上,而刻其所至,稱物所以載之,則斤可知矣。太祖大悅,即施行焉。 《藝文類聚·舟》: 鄧哀王沖,字倉舒,少聰察歧嶷,生五六歲,智意所及,有若成人,孫權曾致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立可知矣。太祖大悅,即施行。 《太平御覽·諸王下》: 鄧哀王沖,字蒼舒。少聰察岐嶷,生五六歲,智慧所及,有若成人之智。孫權曾致巨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「置象大舡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校可知矣。」太祖大悅。 《太平御覽·敘舟上》: 鄧哀王沖,字蒼舒。五六歲,智若成人。孫權曾致巨象,太祖欲知其輕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仲曰:「量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交可知矣。」太祖大悅,即施行焉。 《太平御覽·秤》: 鄧哀王沖,字倉舒,少聰察岐嶷。生五六歲,智意所及,有若成人。孫權曾致巨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「置象大船之上,而克其水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立可知矣。」太祖大悅,即施行焉。 《三國志·鄧哀王沖傳》: 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羣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「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校可知矣。」太祖大恱,即施行焉。 《藝文類聚·諸王》: 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置象大舡之上,而刻其所至,稱物所以載之,則斤可知矣。太祖大悅,即施行焉。 《藝文類聚·舟》: 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立可知矣。太祖大悅,即施行。 《藝文類聚·象》: 魏太祖欲知其斤重,咸莫能出其理,鄧王沖尚幼。乃曰:置象大舡上,刻其所至,秤物以載之,校可知也。太祖大悅。 《太平御覽·諸王下》: 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「置象大舡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校可知矣。」太祖大悅。 《太平御覽·敘舟上》: 太祖欲知其輕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仲曰:「量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交可知矣。」太祖大悅,即施行焉。 《太平御覽·秤》: 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「置象大船之上,而克其水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立可知矣。」太祖大悅,即施行焉。 《太平御覽·像》: 魏太祖欲知其斤重,咸莫能出其理。時鄧王沖尚幼,乃曰:「置像大舡,刻其所至,稱物以載之,可知也。」太祖大悅,即施行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