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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 -> 藝文類聚 -> 卷八十 -> 火部 -> 火 -> 24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《東觀漢記》曰:郅惲為長沙,有義士古初,遭父喪,未葬,鄰人火起,及初舍,棺不可移,初冒火伏棺上,會火滅。
又曰:廉范為蜀郡,成都地迫屋狹,百姓夜作,以供衣食,又禁火,民復弊之,失火者日屬,范令夜作,但使儲水,百姓皆悅。事具職官太守篇。
又曰:梁鴻,牧豕長安上林苑中,失火,延人家,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,其主言少,鴻願以身作,躬執其勤。
《東觀漢記·郅惲》: 長沙有義士古初,遭父喪未葬,訖人火起,及初舍。棺不可移,初冒火伏棺上,會火滅。 《藝文類聚·孝》: 長沙義士古初,父喪未葬,鄰人火起,及初舍下,棺不可移,初冒火伏棺上,俄而火滅。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郅惲為長沙,有義士古初,遭父喪,未葬,鄰人火起,及初舍,棺不可移,初冒火伏棺上,會火滅。 《太平御覽·棺》: 長沙有義士古初,遭父喪,未葬。鄰人火起,及初舍,棺不可移。初冒火伏棺上,會火滅。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長沙有義士古初,遭父喪未葬。鄰人火起,及初舍,棺不可移,冒火伏棺上,火乃滅。 《東觀漢記·郅惲》: 長沙有義士古初,遭父喪未葬,訖人火起, 《後漢書·申屠剛鮑永郅惲列傳》: 先是長沙有孝子古初,遭父喪未葬,鄰人失火, 《藝文類聚·孝》: 長沙義士古初,父喪未葬,鄰人火起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郅惲為長沙,有義士古初,遭父喪,未葬,鄰人火起, 《太平御覽·太守》: 長沙有孝子古初,遭父喪未葬,鄰人失火, 《太平御覽·棺》: 長沙有義士古初,遭父喪,未葬。鄰人火起,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長沙有義士古初,遭父喪未葬。鄰人火起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廉范為蜀郡,成都地迫屋狹,百姓夜作,以供衣食,又禁火,民復弊之,失火者日屬,范令夜作,但使儲水,百姓皆悅。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廉范字叔度,為蜀郡太守。成都地迫屋狹,百姓夜作,以供衣食。又禁火,民覆蔽之,失火者日屬。范乃令夜作,但使儲水,百姓皆悅。 《列女傳·魯秋潔婦》: 紡績織紝,以供衣食, 《列女傳·梁鴻妻》: 耕耘織作,以供衣食; 《東觀漢記·梁鴻》: 耕耘織作,以供衣食, 《藝文類聚·賢婦人》: 紡織經織,以供衣食,奉二親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百姓夜作,以供衣食, 《藝文類聚·金》: 紡績經織,以供衣食, 《太平御覽·貞女下》: 紡績織以衣,食奉二親, 《太平御覽·慚愧》: 沈勛身自耕耘,以供衣食。 《太平御覽·夫妻》: 紡績織纴,以供衣食, 《太平御覽·耕》: 耕耘、織作以供衣食, 《太平御覽·禾》: 沈勛身自耕耘,以供衣食。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百姓夜作,以供衣食。 《列女傳·魯秋潔婦》: 以供衣食, 《列女傳·梁鴻妻》: 以供衣食;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足以供衣食。 《東觀漢記·梁鴻》: 以供衣食, 《藝文類聚·賢婦人》: 以供衣食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以供衣食, 《藝文類聚·金》: 以供衣食, 《太平御覽·慚愧》: 以供衣食。 《太平御覽·逸民二》: 以供衣食。 《太平御覽·子》: 足供衣食, 《太平御覽·夫妻》: 以供衣食, 《太平御覽·禾》: 以供衣食。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以供衣食。 《太平御覽·菜》: 以供衣食。 《太平御覽·瓜》: 以供衣食。 《東觀漢記·廉范》: 但嚴使儲水,百姓為便。 《藝文類聚·太守》: 但嚴使儲水,百姓為便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但使儲水,百姓皆悅。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梁鴻,牧豕長安上林苑中,失火,延人家,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,其主言少,鴻願以身作,躬執其勤。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梁鴻牧豕長安上林苑中。失火,延及人家。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。其主言少,鴻愿以身傭作,躬執其勤。 《東觀漢記·梁鴻》: 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,曾誤遺火,延及他舍,乃尋訪燒者,問所失,悉以豕償之;其主猶以為少,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乃牧豕於上林苑中。曾誤遺火延及它舍,鴻乃尋訪燒者,問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以為少。 《高士傳·梁鴻》: 乃牧豕上林死中。曾誤遺火,延及他舍,鴻乃尋訪燒者,問其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為少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梁鴻,牧豕長安上林苑中,失火,延人家,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,其主言少, 《藝文類聚·豕》: 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,曾誤遺火,延及他舍,乃尋訪燒者,問所失,悉以豕償之,其主猶以為少。 《太平御覽·牧》: 牧豕上林苑中。曾誤遺失火,延燒及他舍。鴻乃尋訪燒者,問所失去,悉以豕償之,其主者猶以為少。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梁鴻牧豕長安上林苑中。失火,延及人家。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。其主言少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失火,延人家, 《藝文類聚·魚》: 城門失火,延及其家,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失火,延及人家。 《太平御覽·魚上》: 城失火,延及其家。 《太平廣記·池中魚》: 城門失火,延及其家, 《東觀漢記·梁鴻》: 問所失,悉以豕償之;其主猶以為少,鴻曰:「無他財,願以身居作。」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問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以為少。鴻曰:「無它財,願以身居作。」 《高士傳·梁鴻》: 問其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為少,鴻又以身居作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,其主言少,鴻願以身作, 《藝文類聚·豕》: 問所失,悉以豕償之,其主猶以為少。鴻曰:無他財,願以身居作, 《太平御覽·牧》: 問所失去,悉以豕償之,其主者猶以為少。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。其主言少,鴻愿以身傭作, 《高士傳·梁鴻》: 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為少,鴻又以身居作,執勤不懈。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悉推豕償之,其主言少,鴻願以身作,躬執其勤。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悉推豕償之。其主言少,鴻愿以身傭作,躬執其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