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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粟》 | Library Resources |
1 | 粟: |
《爾雅》曰:𧄸,赤苗,虯,白苗。𧄸,赤粱粟也。虯,白粱粟也。 又曰:粢稷。今江東呼粟為粢也。孫炎曰:稷,粟也。 |
2 | 粟: | 《說文》曰:粟,嘉穀實也。粟之為言續也。 |
3 | 粟: | 《周書》曰:神農之時,天雨粟,神農耕而種之,作陶冶斤斧,破木為秬,鉏耨以墾草莽,然後五穀興,以助果蓏之實。 |
4 | 粟: |
《左傳》曰:鄭飢而未及麥,民病,子皮以子展之命,餼國人粟,戶八鍾。 又曰:冬,晉荐饑,乞糴于秦,秦伯輸粟于晉,自雍及絳相繼,命之曰汎舟之役。論語曰:子華使於齊,冉子為其母請粟。子曰:與之釜。子華,孔子弟子公西赤之字也。六斗四升曰釜也。請益。曰:與之庾。六斛四斗曰庾。 |
5 | 粟: |
子曰:赤之適齊也。乘肥馬,衣輕裘,吾聞君子周急不繼富。非冉有與之太多。 又曰:原思為之宰,與之粟九百,辭。讓不受也。子曰:無,以與爾鄰里鄉黨乎。無,止其讓之辭。 |
6 | 粟: | 《雒書說禾》曰:倉帝起,天雨粟,青雲扶日。 |
7 | 粟: | 《六韜》曰:發巨橋之粟,散鹿臺之金錢,以與殷民。事具帝王部。 |
8 | 粟: | 《晏子》曰:北郭騷見晏子,託以養母,晏子分倉粟府金以遺之,騷辭金受粟。 |
9 | 粟: | 《春秋說題辭》曰:粟五變,生為苗,秀為禾,三變而祭謂之粟,四變曰米,五變而蒸飯可食。稟受五行氣而成,故五變乃成可食。 |
10 | 粟: |
《孔叢子》:公儀曰:子思居貧,其友有饋之粟者,受二車焉。或獻樽酒束脩。子思曰:為費而無當也。或曰:子取人粟而辭酒,是辭少而受多也。於義無名,於分則不全,行之何也。子思曰:然,仍不幸而貧,至及困乏,將絕先人之祀,夫所以受粟,為周之也。酒脯則所飲讌也。方之於食,而乃飲燕,非義也。吾豈以為分哉。度義而行之。 又曰:季桓子以粟十鍾餼夫子,受而班門人之無者。子貢曰:季孫以夫子貧,故致粟,今而施人,無乃乖彼意乎。子曰:吾受而不辭,為季孫之惠,受不為富,惠於一人,豈若數百人哉。 |
11 | 粟: | 《莊子》曰:莊周往貸粟於監河侯。監河侯曰:諾,我將得邑金,貸子三百金,可乎。周忿然曰:若乃言此,不如早索我枯魚之肆。事具人部貧篇。 |
12 | 粟: | 《商君書》曰:金一兩生境內,粟一十二石死於境外,粟十二石生於境內,金一兩死於境外,國好生金於境內,則金粟兩死,府庫兩虛,國弱,好生粟於境內,金粟兩生,倉府兩實,國強。 |
13 | 粟: | 《呂氏春秋》曰:飯美者不周之粟。 |
14 | 粟: |
《史記》曰:伯夷叔齊,聞西伯善養老,往歸焉。值武王東伐紂,叩馬諫,左右欲刃之。太公曰:此義人也。扶而去之,武王平殷亂,天下宗周,伯夷叔齊恥之,義不食周粟而餓死。 又曰:宣曲任氏之先,為督道倉吏,秦之敗,豪桀皆爭取金玉,而任氏獨窖倉粟,楚漢相距滎陽,民不得耕種,米至貴,乃而豪桀金玉盡歸任氏,以此起富。 又曰:漢興七十餘年,大倉之粟,陳陳相因,充溢露積於外,至腐敗不可食也。 |
15 | 粟: | 《賈誼書》曰:鄒穆公有令,食鳧鴈者,必以秕,無敢以粟,於是倉無秕,而求易於民,二石粟得一石秕。吏以請曰:秕食鳧鴈,為無費也。今求秕於民,二石粟而易一石秕,食鴈則費甚矣。請以粟食之。穆公曰:去,非爾知也。夫百姓餉牛而耕,暴背而耘,勤而不敢墮者,豈為鳥獸哉。粟米人上食也。奈何其以養鳥,且汝知小小計,而不知大害。新序又載。 |
16 | 粟: | 《漢書》曰:東方朔曰:侏儒長三尺餘,俸一囊粟,錢二百四十,臣朔長九尺餘,亦一囊粟,錢二百四十,侏儒飽欲死,臣朔飢欲死。 |
17 | 粟: |
《淮南子》曰:黃帝治天下,力牧太山稽輔之,狗彘吐菽粟於道路,而無分爭之心。 又曰:昔者倉頡作書而天雨粟。倉頡,始視鳥跡之文而造書者也。有書契則作偽萌生,生則去本趣末,棄耕作之業,而務錐刀之利,天知其將餓,故為雨粟。 |
18 | 粟: | 《說苑》曰:高平王遣使者從魏文侯貸粟。文侯曰:須吾租收邑粟至,乃得也。使者曰:臣初來時,見瀆中有魚。張口謂臣曰:吾窮水魚,命在呼吸,可得灌乎。臣謂之曰:待吾南見河堤之君,決江淮之水,灌汝口。魚曰:為命在須臾,及須決淮之水,比至還,必求吾於枯魚之肆,今高平貧窮,故遣臣詣君貸粟,乃須租收粟至者,大王必求臣死人之墓。 |
19 | 粟: | 《古今注》曰:武帝建元四年,天雨粟,宣帝地節三年,長安雨黑粟,竟寧元年,南陽山都縣雨粟,色青黑,味苦,大者如小豆,小者如麻子。 |
20 | 粟: | 《風俗通》曰:燕太子丹仰歎,天為雨粟。 |
21 | 粟: | 《桂陽先賢書贊》曰:成丁,郴人,能達鳥鳴,為郡主簿,與眾人俱坐。聞雀鳴而笑曰:東市輦粟車覆,雀相呼往食之,眾人遣視,信然。益部耆舊又載。 |
22 | 粟: | 《氾勝之書》曰:神農之教,雖有石城湯池,帶甲百萬,而無粟者,弗能守也。夫穀帛實天下之命,衛尉前上蠶法,今上農事,人所忽略,衛尉勤之,可謂忠國憂民之至。 |
23 | 粟: | 【書】《漢晁錯上書》曰:利民欲者,莫如用爵致粟矣。能以粟拜爵者,皆民之有餘者也。取有餘以給塞下之食,則富人有爵,而貧民損益於征賦矣。此以有餘補不足,而貧富之民各得其願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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