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賦稅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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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之有天下者,未嘗直取之於人。其所以制賦稅者,謂公田什之一及工商衡虞之入,稅以供郊廟社稷、天子奉養、百官祿食也,賦以給車馬甲兵士徒賜予也。言人君唯於田及山澤可以制財賄耳。其工商雖有技巧之作,行販之利,是皆浮食不敦其本,蓋欲抑損之義也。古者,宅不毛有里布,地不耕有屋粟,人無職事出夫家之征。言宅不毛者出一里二十五家之泉,田不耕者出三家之稅粟,人雖有閒無職事,猶出夫稅家稅。夫稅者謂田畝之稅,家稅者謂出士徒車輦給徭役也。蓋皆罰其惰,務令歸農。是故歷代至今,猶計田取租稅。古者人君上歲役不過三日,是故歷代至今,雖加至二十日,數倍多古制,猶以庸為名。既免其役,日收庸絹三尺,共當六丈,更調二丈,則每丁壯當兩匹矣。夫調者,猶存古井田調發兵車名耳,此豈直斂人之財者乎!什一者,天下之正中,多乎則大桀小桀,寡乎則大貊小貊。故什一行而頌聲作,二不足而碩鼠興。古之聖王以義為利,不以利為利,寧積於人,無藏府庫,百姓不足,君孰與足。是故鉅橋盈而殷喪,成皋溢而秦亡。記曰:「人散則財聚,財散則人聚。」此之謂也。漢武攘四夷,平百越,邊用益廣,杼軸其空。於是置平糴,立均輸,起漕運,興鹽鐵,開鬻爵,設榷酤,收算緡,納雜稅,更造錢幣,蕃貨長財。雖經費獲濟,而下無聊矣。夫文繁則質衰,末盈則本虧,反散淳朴之風,導成貪叨之行,是以惡其啟端也。賢良文學,辯論甚詳,然處昇平之代,是古則理高;居多務之時,非今則事闕。一臧一否,故悉存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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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唐制:冀州,厥賦唯上上錯。兗州,厥賦貞,厥貢漆、絲,厥篚織文。青州,厥賦中上,厥貢鹽、絺,海物惟錯,岱畎絲、枲、鈆、松、怪石,厥篚览絲。徐州,厥賦中中,厥貢惟土五色,泗濱浮磬,淮夷蠙珠暨魚,厥篚玄纖縞。揚州,厥賦下上上錯,厥貢惟金三品,瑤琨篠簜,齒革羽毛惟木,厥篚織貝,厥包橘柚錫貢。荊州,厥賦上下,厥貢羽、毛、齒、革,惟金三品,杶、榦、栝、柏,礪、砥、砮、丹,惟●、廐、楛,三邦底貢厥名,包●菁、茅,厥篚玄纁、璣、組,九江納錫大驻。豫州,厥賦錯上中,厥貢漆、枲、絺、紵,厥篚纖纊,錫貢磬錯。梁州,厥賦下中三錯,厥貢璆、鐵、銀、鏤、砮、磬,熊、羆、狐、貍織皮。雍州,厥賦中下,厥貢惟球、琳、琅玕。禹定九州,量遠近制五服,任土作貢,分田定稅,十一而賦,萬國以康。故天子之國內五百里甸服:百里賦納總,二百里納銍,三百里納秸服,四百里粟,五百里米。其外五百里曰侯服:百里采,二百里男邦,三百里諸侯。又其外五百里曰綏服:三百里揆文教,二百里奮武衛。又其外五百里曰要服:三百里夷,二百里蔡。又其外五百里曰荒服:三百里蠻,二百里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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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以天子之地,百里之內以供官。千里之內曰甸,以為御。千里之外曰流,設方伯以為屬。公田藉而不稅,七十而助。是以其求也寡,其供也易。降及辛紂,暴虐,厚賦以實鹿臺,大斂以積巨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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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武王既誅紂,發其財,散其粟,反其失而人安。於是分九畿,方千里曰王畿。其外曰侯畿,其貢祀物。又外曰甸畿,其貢嬪物。又外曰男畿,其貢器物。又外曰采畿,其貢服物。又外曰衛畿,其貢財物。又外曰蠻畿,又外曰夷畿,要服也,其貢貨物。又外曰鎮畿,又外曰藩畿,此荒服也,謂之蕃國,世一見,各以其所貴寶為贄。司徒職,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,辨其可任者。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,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。其捨者:國中貴者、賢者、能者、服公事者、老者、疾者皆捨。以歲時入其書。凡任地,國宅無征,園廛二十而一,近郊十一,遠郊二十而三,甸、稍、縣、都皆無過十二。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。凡宅不毛者有里布,凡田不耕者出屋粟,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。掌國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數,以任其力,待其政令,以時徵其賦。凡任民,任農以耕事,貢九穀。任圃以樹事,貢草木。任工以飭材事,貢器物。任商以市事,貢貨賄。任牧以畜事,貢鳥獸。任嬪以女事,貢布帛。任衡以山事,貢其物。任虞以澤事,貢其物。凡庶民不畜者祭無牲,不耕者祭無盛,不樹者無槨,不蠶者不帛,不績者不縗。又因其比鄰,以五人為伍,五伍為兩,四兩為卒,五卒為旅,五旅為師,五師為軍,以起軍旅,以作田役。夫役人歲不過三日。任其土,所以紀地宜也。分五服,設九畿,所以別遠近也。五人為伍,所以知眾寡也。因井廬以定賦稅,稅謂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。賦謂供車馬甲兵士徒之役,充實府庫賜予之用。稅給郊社宗廟百神之祀,天子奉養百官祿食庶事之費。皆因其所工,不求其所拙。農人納其穫,工女效其織,是以黔首安本而易贍,下足而上有餘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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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宣公十五年,初稅畝。公羊傳曰:「初者何?始也。稅畝者何?履畝而稅也。初稅畝何以書?譏。何譏爾?譏始履畝而稅也。何譏乎始履畝而稅?古者什一而藉。古者曷為什一而藉?什一者,天下之中正也,什一行而頌聲作矣。」穀梁傳曰:「私田稼不善則非吏,公田稼不善則非民。初稅畝者,非公之去公田而履畝十取一也,以公之與民為已悉矣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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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傳成公元年三月,作丘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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哀公十二年春,用田賦。公羊傳曰:「何以書?譏。何譏爾?譏始用田賦也。」公問於有若:「年饑,用不足,如之何?」對曰:「盍徹乎。」公曰:「二,吾猶不足,如之何其徹也?」有若曰:「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;百姓不足,君孰與足。」又問孔子,孔子曰:「薄賦斂則人富。」公曰:「若是,寡人貧矣。」對曰:「愷悌君子,人之父母。未見子富而父貧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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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子曰:「地之生財有時,人之用力有倦,而人君之欲無窮。以有時與有倦,養無窮之君,而度量不生於其閒,則下上相疾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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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獻子曰:「畜馬乘不察於雞豚,伐冰之家不畜牛羊,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。與其有聚斂之臣,寧有盜臣。此謂國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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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曰:「夏后氏五十而貢,殷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畝而徹。其實皆什一也。徹者,徹也。助者,藉也。詩曰:『雨我公田,遂及我私。』唯助為有公田,由此觀之,雖周亦助也。」又曰:「尊賢使能,則天下之士皆悅,而願立於其朝矣。市廛而不征,法而不廛,則天下之商皆悅,而願藏於其市矣。關譏而不征,則天下之行旅皆悅,而願出於其路矣。耕者助而不稅,則天下之農皆悅,而願耕於其野矣。廛無夫里之布,則天下之人皆悅,而願為之氓矣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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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圭問孟子曰:「吾欲二十而稅一,何如?」孟子曰:「子之道,貊道也。萬室之國而一人陶,則可乎?」曰:「不可。器不足用也。」「夫貊,五穀不生,唯黍生之。無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,無諸侯幣帛饔飧,無百官有司,故二十取一而足也。今居中國,去人倫,無君子,如之何其可也?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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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武曰:「夫帝王處四海之內,居五千里之中,焉能盡專其利,是以分建諸侯,以其利而利之,使食其土毛之實,役其民氓之故。賦稅無轉徙之勞,徭役無怨曠之歎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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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文侯時,租賦曾倍於常,或有賀者。文侯曰:「今戶口不加,而租賦歲倍,此由課多也。譬如彼治冶,令大則薄,令小則厚,治人亦如之。夫貪其賦稅不愛人,是虞人反裘而負薪也。徒惜其毛,而不知皮盡而毛無所附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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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孝公十二年,初為賦。始皇建守,罷侯,貴以自奉。提封之內,撮粟尺布,一夫之役,盡專於己。徂春歷秋,往還萬里,是所得者至寡,所苦者至大。人用無聊,海內咸怨。夫夏之貢,殷之助,周之藉,皆十而取一,蓋因地而稅。秦則不然,舍地而稅人,故地數未盈,其稅必備。是以貧者避賦役而逃逸,富者務兼并而自若。加之以內興工作,外攘夷狄,收泰半之賦,發閭左之戍,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,猶未足以贍其欲也。二世承之,不變其失,反更益之。海內愁怨,遂用潰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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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高帝接秦之敝,諸侯並起,民失作業而大饑饉,凡米石五千。上於是約法省禁,輕田租,什五而稅一,量吏祿,度官用,以賦於民。而山川園池市肆租稅之入,自天子以至封君湯沐邑,皆各為私奉養,不領於天下之經費。又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,重租稅以困辱之。四年八月,初為算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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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惠元年,減田租,復十五稅一。六年,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,五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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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文人賦四十,丁男三年而一事。晁錯說上,令人入粟得以拜爵,邊食足支五歲,可令入粟郡縣,足支一歲以上,可時赦,勿收農人租。如此德澤加於萬人。帝從其言。後天下充實,乃下詔賜人十二年租稅之半。十三年,詔曰:「農,天下之本,務莫大焉。今勤身從事,而有租稅之賦,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。其於勸農之道未備。其除田之租稅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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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景帝二年,令人半出田租,三十而稅一。時上溢而下有餘。又禮高年,九十者一子不事,八十者二算不事。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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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武即位,董仲舒說上曰:「古者稅民不過什一,其求易供;使民不過三日,其力易足。至秦則不然,用商鞅之法,又加月為更卒,已復為正。一歲屯戍,一歲力役,三十倍於古。田租、口賦、鹽鐵之利,二十倍於古。或耕豪民之田,見稅什五。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,而食犬彘之食矣。」建元元年,制:八十復二算,九十復甲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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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昭始元六年秋七月,罷榷酤官,令民得以律占租。元鳳二年,三輔、太常郡得以菽粟當賦。四年,三年以前逋更賦未入者,皆勿收;毋收四年、五年口賦。六年,詔曰:「夫穀賤傷農,今三輔減賤,其令以菽粟當今年賦。」元平元年,詔曰:「天下以農桑為本。日者省用,罷不急官,減外徭,耕桑者益眾,而百姓未能家給,朕甚愍焉。其減口賦錢。」有司奏請減什三,上許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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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宣帝甘露二年,減民算三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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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成建始二年,減天下賦錢算四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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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平元始元年,詔天下女徒已論歸家,顧出錢月三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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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莽篡位,下令曰:「漢氏減輕田租,三十而稅一,常有更賦,罷癃咸出,而豪民侵陵,分田劫假。厥名三十,實什稅五也。富者驕而為邪,貧者窮而為姦,俱陷於辜,刑用不措。今更名天下之田曰王田。」又以周官稅人,凡田不耕為不殖,出三夫之稅。城郭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,出三夫之布。人浮游無事,出夫布一匹,其不能出者,缈作縣官,衣食之。又分裂州郡,改職作官。邊兵二十餘萬,仰縣官衣食,用度不足,數橫斂賦。又一切調上公以下諸有奴婢者,率一口出錢三千六百,天下愈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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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漢光武建武中,田租三十稅一。有產子者復以三年之算也。明帝即位,人無橫徭,天下安寧。時穀貴,尚書張林上言:「穀所以貴,由錢賤故也。可盡封錢,一取布帛為租,以通天下之用。」從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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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武初平袁紹鄴都,令收田租畝粟四升,戶絹二匹,綿二斤,餘不得擅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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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武帝平吳之後,制戶調之式:丁男之戶,歲輸絹三匹,綿三斤,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。其諸邊郡或三分之二,遠者三分之一。夷人輸賨布,戶一匹,遠者或一丈;不課田者輸義米,戶三斛,遠者五斗,極遠者輸算錢,人二十八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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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帝咸和五年,始度百姓田,取十分之一,率畝稅米三升。是後頻年水旱,田稅不至。咸康初,算田稅米,空懸五十餘萬斛,尚書諸曹以下免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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哀帝即位,乃減田租,畝收二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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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武帝太元二年,除度定田收租之制。王公以下口稅三斛,唯蠲在役之身。八年,又增稅米口五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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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文帝元嘉中,始興太守徐豁上表曰:「武吏年滿十六,便課米六十斛,十五以下至十三,皆課三十斛,一戶內隨丁多少,悉皆輸米。且十三歲兒,未堪田作,或是單迥,便自逃匿,戶口歲減,實此之由。宜更量課限,使得存立。今若減其米課,雖有交損,考之將來,理有深益。」詔善之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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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武帝大明五年,制天下人戶歲輸布四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