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衛尉卿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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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衛尉卿: |
衛尉,秦官,掌門衛屯兵。漢因之。景帝初,更名中大夫令,後元年復為衛尉。又有長樂、建章、甘泉衛尉,皆掌其宮,其職略同,而不常置。後漢有衛尉卿一人,職與漢同。晉銀章青綬,五時朝服,武冠,佩水蒼玉,掌冶鑄,領冶令三十九。晉江左不置衛尉。宋孝武復置。南齊掌宮城管鑰。梁衛尉卿位視侍中,職與漢同。卿每月、丞每旬行宮徼,糾察不法。陳因之。後魏亦有之。北齊為衛尉寺,有卿及少卿各一人。隋文帝開皇三年,廢衛尉寺,入太常及尚書省。十三年復置,掌軍器、儀仗、帳幕之事,而以監門衛掌宮門屯兵。大唐因之。龍朔二年,改衛尉為司衛,咸亨初復舊。光宅元年又改為司衛,神龍初復舊。卿一人,少卿二人,領武庫、武器、守宮三署,署各有令。 |
| 衛尉卿: |
丞:秦漢多以博士、議郎為之。後漢一人,魏晉並同。宋孝武增置一人。梁亦有之,後魏、北齊並有。隋因之。大唐置二人。 |
| 衛尉卿: |
主簿一人,漢衛尉駕四馬,主簿前車以乘。晉有衛尉主簿二人,宋齊梁陳因之。北齊、隋亦有二人。大唐因之。 |
| 衛尉卿: |
武庫令、丞:於周官司甲、司弓矢等下大夫,司戈盾等中士、下士,蓋其任也。兩漢曰武庫令,屬執金吾。後漢又有考工令、丞,屬太僕,主造兵器,成,付武庫令。魏晉因之,晉後屬衛尉。宋齊武庫令丞屬尚書庫部,梁陳屬衛尉卿。北齊亦有。後周如周官。隋如北齊。大唐因之,各一人。天寶六年四月,敕改儀制令,廟社門、宮門每門各二十戟;東宮每門各十八戟;一品門十六戟;嗣王、郡王若上柱國帶職事二品、散官光祿大夫以上、鎮國大將軍以上各同職事品及京兆、河南、太原府大都督、大都護,門十四戟;上柱國帶職事三品、上護軍帶職事二品若中都督、上都護,門十二戟;國公及上護軍帶職事三品若下都督諸州,門各十戟:並官給。貞元五年十二月,中書門下奏:「應請列戟官,準儀制令,正一品、開府儀同三司、嗣王、郡王并勳官上柱國、柱國等帶職事三品以上,並許列戟。準天寶六載四月敕文:『加散官光祿大夫、鎮國大將軍以上,各同職事品。』近日,散、試官便帶高階者眾,恐須商量者。伏請準舊制令本文,取帶三品以上正員職事為定。」敕旨依。 |
| 衛尉卿: |
武器署令、丞:隋行臺尚書省有武器監令。大唐永徽中,始置各一人,掌祭祀及朝會、巡幸及公卿婚葬鹵簿之事。 |
| 衛尉卿: |
守宮署:漢有守宮令、丞,掌御紙筆墨及諸財用并封泥之事,屬少府。晉及北齊屬光祿勳,北齊守宮令掌張設之事。梁陳屬大匠卿。隋屬衛尉寺。大唐置令一人,掌諸鋪設帳幕、观褥、床薦、几席之事。 |
| 衛尉卿: |
公車司馬令:秦屬衛尉,漢因之,掌殿司馬門,夜徼宮中,天下上章、四方貢獻及闕下凡所徵召公車者,皆總領之。後漢有丞二人,丞選曉諱,掌知非法。尉主闕門兵禁,戒非常。晉江左以來,直曰公車令。宋以後屬侍中。隋有公車署,置令、丞。大唐無。 |
| 衛尉卿: |
左、右都候:後漢各一人,主劍戟士,徼循宮及天子有所收考。屬衛尉。後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