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太府卿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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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太府卿: |
周官有太府下大夫,掌貢賦之貳,受其貨賄之入,頒其貨賄於受藏之府。歷代不置,然其職在司農、少府。至梁天監七年,置太府卿,位視宗正,掌金帛府帑及關津市肆。陳因之。後魏太和中,改少府為太府卿。兼有少卿,掌財物庫藏。北齊曰太府寺,亦有卿、少卿各一人,又兼掌造器物。後周有太府中大夫,掌貢賦貨賄,以供國用,屬大冢宰。隋初與北齊同,所掌左右藏及尚方、司染、甄官等署。煬帝置少卿二人,又分太府寺置少府監,管尚方、織染等署,而太府但管京都市及平準、左右藏。大唐龍朔二年,改太府為外府,咸亨元年復舊。光宅元年,改為司府,神龍元年復舊。卿一人,少卿二人。領兩京諸市、平準、左右藏、常平等九署,署各有令、丞。 |
| 太府卿: |
丞:於周官為太府上士之任,自後無聞。梁太府丞一人,陳因之。後魏、北齊各一人。後周曰太府上士。隋又曰府丞。大唐因之,有四人。 |
| 太府卿: |
主簿:亦周官太府下士之任,自後無聞。梁置一人,陳因之。後魏亦然。隋置四人。大唐因之,減一人。 |
| 太府卿: |
諸市署:周官有司市下大夫,掌市之理。漢京兆尹屬官有長安市長、丞,後漢則河南尹屬官雒陽市長、丞。魏晉因之,東晉則丹陽尹管之。宋、齊因之。梁始隸太府,陳因之。後魏有京邑市令。北齊則司州牧領東西市令、丞。後周司市下大夫。隋初,京市令、丞屬司農,煬帝改隸太府。大唐因之,每市令一人,丞二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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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準署:周官有質人中士、下士,主平定物價。秦置平準令。漢因之,掌知物價及主練染,作彩色。後漢平準令、丞隸大司農,熹平四年,改平準為中準,使宦者為之,列於內署。自是諸署,悉以閹人為令、丞。晉少府屬官有平準令。宋唯掌染,順帝即位,以帝諱準,故曰染署。齊又曰平準,屬少府。梁、陳則曰平水令、丞。北齊平準屬司農。後周曰平準中士、下士。隋初如北齊,煬帝改隸太府。大唐因之,令二人,丞四人,掌官市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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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、右藏署:周官有職幣上士、中士,掌邦財之幣;又外府中士,主泉藏;有玉府,掌王之金玉、兵器之藏;內府中士,主貨賄,藏在內也;職內上士,主泉貨所入:蓋其任也。後漢少府屬官有中藏府令、丞。魏因之。晉有左、右藏令,屬少府。晉江東置御史,掌庫曹,後分庫曹曰外左庫、內左庫。至宋省外左庫,而內左庫直曰左庫。齊、梁、陳曰右藏。北齊曰左、右藏令,屬太府寺。後周曰外府上士、中士。隋如北齊。大唐因之,置左藏署令三人,右藏署令二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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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平署:漢宣帝時,耿壽昌請於邊郡皆築倉,穀賤時增價而糴,貴時減價而糶,名曰常平倉。常平之名,起於此也。後漢明帝置常滿倉。晉又曰常平倉,自後無聞。梁亦曰常平倉,而不糴糶。陳因之。後魏太和中,雖不名曰常平,亦各令官司糴貯,儉則出糶。隋曰常平倉。大唐武德中,置常平監官,以均天下之貨。後省監,置常平署令一人,掌倉糧管鑰,出納糶糴。凡天下倉廩,和糴者為常平倉,正租為正倉,地子為義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