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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子皇后及诸侯神主》 | Library Resources |
1 | 天子皇后... : | 周 汉 晋 大唐 |
2 | 天子皇后... : | 五经异义曰:“主者,神象也。孝子既葬,心无所依,所以虞而立主以事之。唯天子诸侯有主,卿大夫无主,尊卑之差也。卿大夫无主者,依神以几筵,故少牢之祭,但有尸无主。三王之代,小祥以前主用桑者,始死尚质,故不相变。既练易之,遂藏于庙,以为祭主。凡虞主用桑。桑,犹丧也。公羊传曰:“既虞而作主,至祔,奉而祔于祖庙。”左传:“于祔始作之,至练则祔。”练主,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。”白虎通曰:“鲁哀公问主于宰我,宰我对曰:‘夏后氏以松,所以自竦动。殷人以柏,所以自迫促。周人以栗,所以自战栗。亦不相袭。庙主以木为之,木有终始,与人相似。题之,欲令后可知。’”春秋左氏传曰:“凡君薨,卒哭而祔。祔而作主,特祀于主。既葬反虞则免丧,故曰卒哭。卒,止也。以新死者之神祔于祖。尸柩已远,孝子思慕,造木主立几筵焉,特用丧礼,祭祀于寝,不同之于宗庙也。言凡君者,谓诸侯以上,不通于卿大夫。烝尝禘于庙。”新主既特祀于寝,则宗庙四时常祀自如旧。三年礼毕,大禘乃皆同于吉也。主之制,四方,穿中央达四方。天子长尺二寸,诸侯一尺,皆刻諡于背。集礼志云:在尸之南。 |
3 | 天子皇后... : | 汉仪云:“帝之主九寸,前方后圆,围一尺。后主七寸,围九寸。木用栗。” |
4 | 天子皇后... : | 晋武帝太康中制,太庙神主尺二寸,后主一尺与尺二寸中间。木以栗。 |
5 | 天子皇后... : | 大唐之制,长尺二寸,上顶径一寸八分,四厢各剡一寸一分。上下四方通孔。径九分。玄漆匮,玄漆趺。其匮,底盖俱方,底自下而上,盖从上而与底齐。趺方一尺,厚三寸。皆用古尺古寸。以光漆题諡号于其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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