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| |
简体字版 |
显示统计 修改检索内容检索内容: |
---|
检索范围: 天子皇后及诸侯神主 检索类型: 段落 |
条件1: 包含字词"周人以栗所以自戰慄" 符合次数:1. |
共1段落。第1页,共1页。 |
《天子皇后及诸侯神主》 | 电子图书馆 |
2 | 天子皇后... : | 五经异义曰:“主者,神象也。孝子既葬,心无所依,所以虞而立主以事之。唯天子诸侯有主,卿大夫无主,尊卑之差也。卿大夫无主者,依神以几筵,故少牢之祭,但有尸无主。三王之代,小祥以前主用桑者,始死尚质,故不相变。既练易之,遂藏于庙,以为祭主。凡虞主用桑。桑,犹丧也。公羊传曰:“既虞而作主,至祔,奉而祔于祖庙。”左传:“于祔始作之,至练则祔。”练主,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。”白虎通曰:“鲁哀公问主于宰我,宰我对曰:‘夏后氏以松,所以自竦动。殷人以柏,所以自迫促。周人以栗,所以自战栗。亦不相袭。庙主以木为之,木有终始,与人相似。题之,欲令后可知。’”春秋左氏传曰:“凡君薨,卒哭而祔。祔而作主,特祀于主。既葬反虞则免丧,故曰卒哭。卒,止也。以新死者之神祔于祖。尸柩已远,孝子思慕,造木主立几筵焉,特用丧礼,祭祀于寝,不同之于宗庙也。言凡君者,谓诸侯以上,不通于卿大夫。烝尝禘于庙。”新主既特祀于寝,则宗庙四时常祀自如旧。三年礼毕,大禘乃皆同于吉也。主之制,四方,穿中央达四方。天子长尺二寸,诸侯一尺,皆刻諡于背。集礼志云:在尸之南。 |
共1段落。第1页,共1页。 |
---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