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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读时令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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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读时令:
后汉 魏 东晋 宋 北齐 大唐

2 读时令:
后汉制,太史每岁上其年历。先立春、立夏、大暑、立秋、立冬,常读五时令。皇帝所服,各随五时之色。帝升御座,尚书令以下就席位。尚书三公郎中以令置案上,奉以先入,就席伏读讫,赐酒一卮。

3 读时令:
魏明帝景初元年,通事奏曰:“前后但见读四时令,至于服黄之时独阙。”太史令高堂崇以为:“黄属土也,土王四季各十八日。土生于火,故于火用事之末服黄,三季则否。其令则随四时,不以五行为令也,是以服黄无令。”斯则魏代不读大暑令也。

4 读时令:
东晋成帝咸和五年,有司奏读秋令。时侍中荀奕上议云:“武皇帝时,光禄大夫华恒议,以秋夏盛暑,常阙不读令,在春冬则不废也。夫先王所以顺时读令者,盖后天而奉天时,正服尊严之所重。今比热炎赫,服章多阙,请如恒议。”诏可。六年,有司奏:“立夏日,正服渐备,祗述天和,宜读夏令。”奏可。

5 读时令:
宋文帝元嘉六年,读时令。三公郎中每读,皇帝临轩,百僚备位,多震悚失常仪。唯孝武帝时刘勰,明帝时谢纬,善于其事,人主公卿并属目称叹。

6 读时令:
北齐制,立春日,皇帝服通天冠,青介帻,青纱袍,佩苍玉,青带,青葱,青袜舄,而受朝于太极殿,西厢东向。尚书令等坐定,三公郎中诣席,跪读时令讫,典御酌卮酒,置郎中前,郎中拜,还席伏饮,礼成而出。至立夏立秋,则施御座于中楹,南向,立冬如立春,东向。各以其时之色服,仪并如春礼。

7 读时令:
大唐贞观十一年,复修四时读令。武太后圣历元年腊月制,每月一日于明堂行告朔之礼。司礼博士辟闾仁諝奏曰:

8 读时令:
按经史正文,无天子每月告朔。唯礼记玉藻云:“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。”周礼天官太宰:“正月之吉,布政于邦国。”今每岁首元日,通天宫受朝,读时令,布政事,此则听朔之礼毕,合于周礼、玉藻之文矣。而郑玄注玉藻“听朔”,以秦制月令有五帝五官之事,遂云“凡听朔,必特牲告其时帝及其神,配以文王、武王”。此郑注之误也。故汉魏至今莫之用。又按月令“其帝太昊,其神勾芒”者,谓宣布时令,告示下人,其令词云其帝其神耳。所以为敬授之文,欲使人奉其时而务其业。每月有令,故谓之月令,非谓天子月朔日以祖配帝而祭告之。其每月告朔者,乃诸侯之礼也。故春秋左氏传,鲁侯“既视朔,遂登观台”。又郑注论语云:“礼,人君每月告朔于庙,有祭谓之朝享。”今王者行之,非所闻也。按郑玄所谓告其帝者即太皞等五人帝,其神者即重黎等五行官。虽并功施于人,列在祀典,无天子每月拜祭告朔之文。

9 读时令:
臣又检礼论及三礼义宗、江都集礼、贞观礼、显庆礼及祠令,并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。若以为世无明堂,故无告朔之礼,则江都集礼、贞观礼、显庆礼及祠令,著祀五方上帝于明堂,即孝经“宗祀文王于明堂”也。此则无明堂而著其享祭,何为告朔独阙其文?若以君有明堂即合告朔,则周秦有明堂,而经典正文并无天子每月告朔。臣博考载籍,既无其礼,请停每月一日告朔之祭,以正国经。窃以天子之尊,而用诸侯之礼,非所谓颁告朔、令诸侯使奉而行之之义也。凤阁侍郎王方庆奏议曰:

10 读时令:
天子以孟春正月上辛,于南郊总受十二月之政,还藏于祖庙,月取一政颁于明堂。诸侯孟春之月,朝于天子,受十二月之政,藏于祖庙,月取一政而行之。故仲尼美而称之曰:“明王之以孝理天下者也。”人君以其礼告庙,则谓之告朔;听视此月之政,则谓之视朔,亦曰听朔,其实一也。

11 读时令:
春秋鲁文公六年闰十月,不告朔。左氏传云:“闰月不告朔,非礼也。夫闰以正时,时以作事,事以厚生,生人之道,于是乎在矣。不告闰朔,弃时政也。”则天子闰月亦告朔矣,宁有他月废其礼乎?

12 读时令:
又按周礼太史职云:“颁告朔于邦国。闰月,诏王居门终月。”玉藻云:“闰月则阖门左扉,立于其中。”是天子闰月而行告朔之事明矣。每岁首元日,通天宫受朝,读时令,布政事,此听朔之礼毕,而合于周礼、玉藻之文也。

13 读时令:
又按郑玄云:“凡听朔告其帝。”臣愚以为其告朔之时,五方上帝之一帝也。春则灵威仰之例,以始祖而配之。人帝及神,列在祀典,亦于其月而享祭之。鲁自文公始不视朔,子贡见其礼废,欲去其羊,孔子以羊存犹可识礼,羊亡其礼遂废,故云“尔爱其羊,我爱其礼”也。

14 读时令:
汉承秦灭学,庶事草创,所以无告朔之事。至平帝元始中,王莽辅政,庶几复古。后汉董卓西移,载籍湮灭,告朔之礼,于此而坠。宋何承天礼论,虽加编次,于事则阙。梁崔灵恩三礼义宗,但捃摭前儒,因循故事。隋大业中,炀帝令学士撰江都集礼,只钞撮礼论,更无异文。贞观、显庆及祠令不言告朔者,盖为历代不传,所以其文遂阙。今若每月听政,于事亦烦,孟月视朔,恐不可废。

15 读时令:
从之。

16 读时令:
开元二十六年,命太常少卿韦绦,每月进月令一篇。是后孟月朔日,御宣政殿,侧置一榻,东西置案,令韦绦坐而读之,诸司官长亦升殿列坐听焉。岁除罢之。乾元元年十二月,丙寅立春,御宣政殿,命太常卿于休烈读春令,常参官五品以上正员,并升殿与坐也。馀并具开元礼。

17 读时令:
议曰:读时令,非古制也。自东汉始焉,其后因而沿袭。按太宰职:“正月之吉,悬治象之法于象魏,使万人观之。”又春官太史“颁告朔于邦国”,玉藻复云“听朔于南门之外”,并无读时令故事。而辟闾仁諝云“元日受朝读令,此则听朔礼毕,合于玉藻之文”,王方庆虽有所驳,大旨与仁諝不异,皆臆说也。凡言时者,谓四时耳。若正月之朔读令,则合云岁令,何以谓之时邪?其夏秋冬,又何为不读?斯则辟闾辈误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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