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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事宗禮》 | Library Resources |
1 | 事宗禮: | 晉賀循宗義曰:「奉宗加於常禮,平居即每事諮告。凡告宗之例,宗內祭祀、嫁女、娶妻、死亡、子生、行來、改易名字,皆告。若宗子時祭,則宗內男女畢會,喪故亦如之。若宗內吉凶之事,宗子亦普率宗黨以赴役之。若宗子時祭,則告於同宗,祭畢,合族於宗子之家,男子女子以班。宗子為男主,宗婦為女主,故云『宗子雖七十,無無主婦』,以當合族舎宗故也。凡所告子生,宗子皆書於宗籍。大宗無後,則支子以昭穆後之;後宗立則宗道存,而諸義有主也。立主義存,而有一人不惇者,則會宗而議其罰。族不可以無統,故立宗。宗位既定,則常尊歸之,理其親親者也。是故義定於本,自然不移,名存於政,而不繼其人,宗子之道也。故為宗子者,雖在凡才,猶當佐之佑之,而奉以為主。雖有高明之屬,盛德之親,父兄之尊,而不得干其任者,所以全正統而一人之情也。若姦回淫亂,行出軌道,有殄宗廢祀之罪者,然後乃告諸宗廟,而改立其次,亦義之權也。」 |
URN: ctp:n5561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