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賵賻: |
|
| 賵賻: |
周制,諸侯大夫士之喪,賵賻之禮者,所以知死者賵,知生者賻。公賵玄纁束,馬兩。儐者出請入告,主人釋杖,迎於廟門外,不哭,先入門右,北面,及眾主人袒。馬入設。賓奉幣,由馬西,當前輅,北面致命。主人哭拜稽顙,成踊。賓奠幣於棧左服,出。宰由主人之北舉幣以東。士受馬以出。主人送於外門外,拜,襲,入復位,杖。 |
| 賵賻: |
賓賵者將命。儐者出請入告,出告須。馬入設,賓奉幣,儐者先入,賓從,致命如初。主人拜於位,不踊。賓奠幣如初,舉幣受馬如初。儐者出請,若奠,入告,出以賓入,將命如初。士受羊如受馬。 |
| 賵賻: |
上介賵,執珪將命曰:「寡君使某賵。」相者入告,反命曰:「孤某須矣。」陳乘黃大輅於中庭,北輈,執珪將命,客使自下由輅西。主人拜稽顙。坐委於殯東,南隅。宰舉以東。凡將命,嚮殯將命。子拜稽顙。西面坐委之。宰舉璧與珪,宰夫舉襚,升自西階,西面坐取之,降自西階。上客臨曰:「寡君有宗廟之事,不得承事,使一介老某相執綍。」相者反命曰:「孤某須矣。」臨者入門右,介者皆從之,立於其左,東上。宗人納賓,升,受命於君,降,曰:「孤敢辭吾子之辱,請吾子復位。」客三辭不得命,遂立於門西,介立於其左,東上。孤降自阼階,拜之,升哭,與客拾踊三。客出,送於門外,拜稽顙。 |
| 賵賻: |
若賻,入告,主人出門左,西面。賓東面將命。主人拜,賓坐委之。宰由主人之北,東面舉之反位。 |
| 賵賻: |
贈者將命,儐者出請,納賓如初,賓奠幣如初。凡將禮,必請而後拜送。兄弟賵奠可也,所知則賵而不奠。賵馬入廟門,賻馬與其幣、大白兵車,不入廟門。賻者既致命,坐委之,儐者舉之,主人無親受也。書賵於方,若九,若七,若五。書遣於策。乃代哭如初,宵為燎於門內之右。 |
| 賵賻: |
大唐制,諸職事官薨卒,文武一品,賻物二百段,粟二百石;二品物一百五十段,粟一百五十石;三品物百段,粟百石;正四品物七十段,粟七十石;從四品物六十段,粟六十石;正五品物五十段,粟五十石;從五品物四十段,粟四十石;正六品物三十段;從六品物二十六段;正七品物二十二段;從七品物十八段;正八品物十六段;從八品物十四段;正九品物十二段;從九品物十段。王及二王後若散官及以理去官三品以上,全給;五品以上,給半。若身沒王事,並依職事品給。其別敕賜者,不在折限。諸賻物應兩合給者,從多給。諸賻物及粟,皆出所在倉庫。服終則不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