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挽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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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挽歌: |
魯哀公十一年,吳子伐齊。將戰,齊將公孫夏命其徒歌虞殯。 |
| 挽歌: |
漢高帝時,齊王田橫自殺,其故吏不敢哭泣,但隨柩敘哀。而後代相承,以為挽歌,蓋因於古也。 |
| 挽歌: |
晉成帝咸康七年,杜后崩,有司聞奏,依舊選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為挽郎,詔又停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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摯虞云:「漢魏故事,大喪及大臣之喪,執綍者挽歌。新禮以為挽歌出於漢武帝役人勞歌,聲辭哀切,遂以為送終之禮,雖音曲摧愴,非經典所制,不宜以歌為名。按挽歌,詩稱『君子作歌,惟以告哀』。以歌為名,亦無所嫌,宜定新禮如舊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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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文帝元嘉十七年,元皇后崩,詔停選挽郎。 |
| 挽歌: |
大唐元陵之制「屬三繆練紼於轀輬車為挽,凡六紼,各長三十丈,圍七寸。執紼挽士,虎賁千人,皆白布蔥褶,白布介幘。分為兩番。挽郎二百人,皆服白布深衣,白布介幘,助之挽兩邊,各一紼。挽歌二部,各六十四人,八人為列,執翣。品官左右各六人,皆服白布恳衣,白布介幘。左右司馬各八人,皆戴白布武弁,服白颁布,無領緣,並執鐸。代哭百五十人,衣幘與挽歌同。至時,有司引列於轀輬車之前後。其百官制,鴻臚寺司儀署令掌挽歌。三品以上六行三十人,六品以上四行十六人,皆白練恳衣,皆執鐸帗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