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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制,为族曾祖父母、族祖父母、族父母、族昆弟。为从祖父从祖姑姊妹适人者,报。庶孙之妇。外孙。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缌,以其与尊者为一体,不敢服其私亲也。有死于宫中者,则为之三月不举祭,因是以服缌也。士为庶母缌,以名服也。大夫以上庶母无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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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贺循云:“庶母,士父之妾也,服缌麻。大夫以上无服。按马融引丧服云,大夫以上庶母无服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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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袁悠问雷次宗曰:“丧服‘大夫为贵臣贵妾缌’,何以便为庶母无服?又按檀弓云:‘悼公之母死,哀公为之齐縗。有若曰:诸侯为妾齐縗,礼欤?’郑注云:‘妾之贵者,为之缌耳。’左传云:晋少姜卒,明年正月既葬,齐使晏平仲请继室。叔向对曰‘寡君以在縗绖之中’。按此,诸侯为妾,便有服也。”次宗答曰:“大夫为贵妾缌。按注,贵妾,侄娣也。夫侄娣实贵,而大夫尊轻,故不得不服。至于馀妾,出自凡庶,故不服也。又天子诸侯,一降旁亲,岂容媵妾更为服也。郑注丧服无服是也。又注檀弓哀公为悼公母齐縗云:‘妾之贵者,为之缌耳。’此注谓诸侯为贵妾缌,既与所注丧服相连,且诸侯庶子母卒无服,皆以父所不服,亦不敢服,未喻檀弓注云何以服,言诸侯为贵妾缌邪?左传所言,云少姜之卒,有縗绖之言者,是春秋之时,诸侯淫侈,至于甚者,乃为齐縗。此盖当时之弊事,非周公之明典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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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显庆二年,修礼官长孙无忌等奏:“庶母古礼缌麻,新礼无服。谨按庶母之子,即是己之昆弟,为之不杖齐縗,而己与之无服。同气之内,凶吉顿殊,求之礼情,深非至理。请依典故,为服缌麻。”制从之。具开元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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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制,贵臣贵妾缌,以其贵也。为乳母缌,以名服也。大夫之子有食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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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石渠礼议:“问曰:‘大夫降乳母邪?’闻人通汉对曰:‘乳母所以不降者,报义之服,故不降也。则始封之君及大夫,皆降乳母。’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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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刘德问田琼曰:“乳母缌。注云:‘养子者有他故,贱者代之慈己。’今时婢生口,使为乳母,得无甚贱不应服也?”琼答曰:“婢生口故不服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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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袁准云:“保母者当为‘保姆’,春秋宋伯姬待姆是也,非母之名也。母者,因父得称。且保傅,妇人辅相,婢之贵者耳。而为之服,不亦重乎!先儒欲使公之庶子为母无服,而服乳母乎?此时俗之名,记者集以为礼,非圣人之制。”贺循云:“为乳母缌三月,士与大夫皆同,不以尊卑降功服故也。”梁氏云:“服乳母缌者,谓母死莫养,亲取乳活之者,故服之报功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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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制,从祖昆弟之子。为曾孙。为父之姑。为从母昆弟,皆缌,以名服也。为婿缌,报之服也。为妻之父母缌,从服也。为姑之子缌,报之也。为舅缌,从服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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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袁准论曰:“从母小功五月,舅缌麻三月,礼非也。从母缌,时俗所谓姨母者也。舅之与姨,俱母之姊妹兄弟,焉得异服。从母者,从其母而为庶母者也。亲益重,故小功也。凡称父母者,皆同乎父母之例者也。舅非父列,姨非母列,故舅不称父,姨不称母也。可称姨,不应称母。谓姨母为从母者,此时俗之乱名,书之所由误也。春秋传蔡哀侯娶于陈,息侯亦娶焉。息妫将归,过蔡,蔡侯曰‘吾姨也’,止而享之,尔雅曰‘妻之姊妹同出为姨’,此本名者也。左传臧宣叔娶于铸,生贾及为而卒。继室以其侄,穆姜之姨子也。以蔡侯、尔雅言之,穆姜焉得言姨?此缘妻姊妹之姨,因相谓为姨也。姊妹相谓为姨,故其子谓之姨子,其母谓之姨母。从其母而来,故谓之从母。从母、姨母,为亲一也,因复谓之从母,此因假转乱而遂为名者也。又左传宋景曹卒,季康子使冉有吊且会葬,曰‘以肥之得备弥甥’。先儒曰‘弥,远也,姊妹之孙为弥甥’。此临时说事,而遂可为名乎?亦犹从母转相假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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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曰:“按准以经云从母是其母姊妹,从其母来,为己庶母,其亲益重,故服小功,非通谓母之姊妹也。”宣舒曰:“二女相与,行有同车之道,坐有同席之礼,其情亲而比,其恩曲而至。由此观之,姊妹通斯同矣,兄妹别斯异矣。同者亲之本,异者疏之源也。”“然则二女之服,何其不重邪?兄妹之服,何其不轻邪?”曰:“同父而生,父之所不降,子亦不敢降,故二女不敢相与重。”“然则舅何故三月邪?从母何故小功邪?”曰:“故母取其爱,是以外王父之尊,礼无厌降之道。为人子者,顺母之情,亲乎母之类,斯尽孝之道也,是以从母重而舅轻也。”曰:“姑与父异德异名,叔父与父同德同名,何无轻重之降邪?”曰:“姑与叔父,斯王父爱之所同也。父之所不降,子亦不敢降,此叔父与姑所以服同而无降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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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庾蔚之谓:“传云以名服,及云以名加,皆是先有其义,故施以此名,寻名则义自见矣。外亲以缌断者,抑异姓以敦己族也。缌服既不足以申外甥外孙之情,故圣人因其有伸之义而许其加也。外祖以尊加、从母以名加者,男女异长,伯季不同,由母于姊妹有相亲之近情,故许其因母名以加服。兄弟姊妹,同气之怀不异,故其服不得殊。由若同在他邦,小功加一等,而大功以上则不加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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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贞观十四年,太宗谓侍臣曰:“舅之与姨,亲疏相似,而服纪有殊,理未为得,集学者详议。”于是侍中魏徵等议曰:“礼所以决嫌疑,别同异,随恩以薄厚,称情以立文。然舅与姨,虽为同气,论情度义,先后实殊。何则?舅为母族之本,姨乃外成他姓,求之母族,姨不与焉。考之经文,舅诚为重。故周王念齐,称舅甥之国;秦伯怀晋,切渭阳之诗。在舅服止一时,为姨居丧五月,循名求实,逐末弃本,盖古人或有未达。谨按舅服缌麻,请与从母同小功。”制可。具开元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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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制,为甥。甥者何也?谓吾舅者,吾谓之甥。何以缌?报之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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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贞观年中,八座议奏:“令舅服同姨小功五月,而律疏舅报于甥服犹三月。谨按旁尊之服,礼无不报,己非正尊,不敢降也。故甥为从母五月,从母报甥小功;甥为舅缌麻,舅亦报甥三月:是其义矣。今甥为舅使同从母之丧,则舅宜进甥以同从母之报。修律疏人不知礼意,舅报甥服,尚指缌麻,于例不通,理须改正。今请修改律疏,舅报甥亦小功。”制可。具开元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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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制,为舅之子缌,报,从服也。为夫之诸祖父母,报。为君母之昆弟缌,从服也。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缌,以为相与同室,则生缌之亲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