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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诸侯夫人及大夫妻降服议》 | Library Resources |
1 | 诸侯夫人... : | 魏 晋 |
2 | 诸侯夫人... : | 魏田琼曰:“大夫女嫁于诸侯,降其家旁亲一等,与出嫁降,并二等。为外亲,尊不同则降。诸侯夫人为众子无服。何以明之?据大夫于庶子大功,其妻亦服大功。今天子诸侯于众子无服,夫人何缘独得服之。又大夫妻为大夫之亲,亦随大夫而降一等。大夫之女嫁于大夫,还为其族亲,尊不同者亦降之,唯父母、昆弟为父后者、宗子,亦不降也。士之女嫁于大夫者,亦降其族亲不同尊者,如大夫也。又大夫之妻,为庶子女子在室大功,女适于士小功。此为大夫之妻尊与大夫同。大夫为伯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为士者,以尊降一等,为之大功,其妻亦服大功。”吴射慈曰:“诸侯之女为诸侯夫人,服诸侯之亲,随诸侯降一等,还为族亲,则皆降之。”蜀谯周曰:“诸侯夫人亦随其君降旁亲无服,为其族亦降旁亲,非诸侯,自周以下无服,为其父母及祖如国人。又大夫命妇为其旁亲以大夫爵降又降一等;其服为父后者,不以嫁降,但以尊降一等。” |
3 | 诸侯夫人... : | 晋贺循曰:“大夫妻,其娣姒其夫为士者,服亦降一等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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