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居亲丧既... : |
|
| 居亲丧既... : |
周制,檀弓曰:“有殡,闻远兄弟之丧,哭于侧室。无侧室,哭于门内之右。同国则往哭之。”又曰:“有殡,闻远兄弟之丧,虽缌必往。非兄弟,虽邻不往。”杂记曰:“有殡,闻外丧,哭之他室。入奠,卒奠出,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。” |
| 居亲丧既... : |
魏王肃云:“往哭而退,不待敛也。” |
| 居亲丧既... : |
郑记问曰:“或言往哭,或言侧室,或言他室,不同何也?又杂记云:‘三年之丧,虽功縗不吊。如有服,服其服而往,虽缌必往。’亦当服其服不?”王瓒答曰:“檀弓言往哭,不言轻重,通三年当往也。杂记斩縗言功縗乃服其服而往,则齐縗亦于功縗乃服其服也。哭他室者,为外兄弟,明皆当先哭乃行耳。异国则不往也。 |
| 居亲丧既... : |
晋束皙问曰:“有父母之丧,遭外缌麻丧,往奔不?”步熊答曰:“不得也。若外祖父母丧,非嫡子可往。若姑姊妹丧,嫡庶皆宜往奔也。” |
| 居亲丧既... : |
傅纯云:“礼,先重后轻,则轻服临之。轻服临者,新亡新哀,以表新情,亦明亲亲不可无服。及其还家复著重者,是轻情轻服已行故也。今新死者在千里表,应服者以官役为限,奔临无由,乃以重包之。夫重服自前亡,非关新死,则新死无服也。岂应服之亲,卒为无服,宜制新轻之縗,以当往临之服。若新亡除既了,则反服先重,自然包之,前后二丧,人情与服,两得济乎。或难曰:‘服以礼为主,礼有往临之縗,而无便制之服。如便制轻縗,恐非礼也。’答曰:‘礼是经通之制,而鲁筑王姬之馆于外,春秋以为得礼之变,明变反合礼者,亦经之所许也。’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