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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忌日议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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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忌日议:
子卯日附○周 汉 大唐

2 忌日议:
周制,檀弓云:“忌日不乐。”谓死日也。言忌日不用举吉事。祭义云:“君子有终身之丧,忌日之谓也。忌日不用,非不祥也,言夫日志有所至,而不敢尽其私也。”忌日,亲亡日。谓之忌者,不用举他事,如有时日之禁也。祥,善也。志有所至,至于亲以此日亡,其哀心如丧时也。“忌日必哀”。

3 忌日议:
汉翼奉上疏曰:“北方之情,好行贪狼,申子主之。东方之情,怒行阴贼,亥卯主之。贪狼必待阴贼而后动,阴贼必待贪狼而后用,二阴并行,是以王者忌子卯也。”北方水,水生于申,盛于子。水性触地而行,触物而润,多所好,多所好则贪而无厌,故为贪狼也。东方木,木生于亥,盛于卯。木性受水气而生,贯地而出,故为怒,而阴气贼害土,故为阴贼也。张晏曰:“子卯相刑,故为忌也。”郑玄曰:“纣以甲子死,桀以乙卯亡,王者谓之疾日,不以举乐为吉事,所以自戒惧。”

4 忌日议:
大唐武太后天册万岁中,建安王攸宜平契丹回,欲以十二月入城,时以为凯旋,合有乐,既属先帝忌月,请备而不奏。王方庆议曰:“按礼经但有忌日而无忌月。若有忌月,即有忌时、忌岁,益无理据。”具音乐篇。

URN: ctp:n5575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