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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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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授官與本名同宜改及官位犯祖諱議 檢索類型: 段落
條件1: 包含字詞"若托辭迴避則有廢官擅犯憲制" 符合次數: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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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官與本名同宜改及官位犯祖諱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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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授官與本... :
晉江統上言:「臺選臣叔父春為安成郡宜春縣令,與縣同名,故事皆得改選。臣以為父祖改選者,蓋以臣子開地,不為父祖之身也。今身名所加,亦施於臣子,吏人係屬,朝夕從事,官位之號,發言所稱。若指實而語,則違經典諱尊之義;若托辭迴避,則有廢官,擅犯憲制。名號繁多,士人殷富,至使有受寵皇朝,出身宰牧,而令吏人不得表其官稱,子孫不得言其位號。上名嚴父,下為臣子,體例不通。若改易私名以避官稱,則違春秋不奪人親之義。臣以為身名與官職同者,宜與觸父祖名為比。體例既合,於義為弘。」元康七年,尚書敕:「自今以後,諸身名與官職同者,與觸父祖諱同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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