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守拒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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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守拒法: |
城有不可守者:大而人少;小而眾多;糧寡而柴水不供;壘薄而攻具不足;土疏地下,灌溉可汎;邑闕人疲,修緝未就。凡若此類,速徙之。 |
| 守拒法: |
壘高土厚,城堅溝深,糧實眾多,地形險阻,所謂無守而無不守也。故曰:「善守者,敵不知其所攻。」 |
| 守拒法: |
凡築城,下闊與高倍,上闊與下倍。城高五丈,下闊二丈五尺,上闊一丈二尺五寸。高下闊狹,以此為準。料功:上闊加下闊,得三丈七尺五寸,半之,得一丈八尺七寸五分;以高五丈乘之,一尺之城,積數得九十三丈七尺五寸。每一功,日築土二尺,計功約四十七人。一步五尺之城,計役二百三十五人;一百步,計功二萬三千五百人;三百步,計功七萬五百人。率一里,則十里可知。其出土負簣,並計之大功之內。 |
| 守拒法: |
凡敵欲攻,即去城外五百步內,井、樹、牆、屋並填除之。井有填不盡者,投藥毒之。木石磚瓦,茭芻百物,皆收之。入不盡者,並焚除之。其什物、五穀、糗糒、魚鹽、布帛、醫藥、功巧、戎具、鍛冶、秸斓、茅荻、蘆葦、灰沙、鐵炭、松樺、蒿艾、脂麻、皮氈、荊棘、笓籬、釜鑊、盆瓮、礨木、鍬斧、錐鑿、刀鋸、長斧、長刀、長錐、長鎌、長梯、短梯、大鉤、連鎖、連枷、連棒、白棒、蘆竹,為稕插以松樺,城上城下,咸先蓄積,緣人閒所要公私事物,一切修緝。 |
| 守拒法: |
拋石,大小隨事。 |
| 守拒法: |
礨木,長五尺,徑一尺,小至六七寸。 |
| 守拒法: |
城外四面壕內,去城十步,更立小隔城,厚六尺,高五尺,仍立女牆。 |
| 守拒法: |
城門縣板木,為重門。 |
| 守拒法: |
城門扇及樓堠,以泥塗厚,備火。 |
| 守拒法: |
城門先造連拒、馬鎗、壯銳,以鎖連之。 |
| 守拒法: |
城內面別穿井四所,置水車,大瓮二十口,灶十所。 |
| 守拒法: |
卻敵上建堠樓,以版跳出為櫓,與四外烽戍,晝夜瞻視。 |
| 守拒法: |
城壕,面闊二丈,深一丈,底闊一丈,以面闊加底積數大半之,得數一丈五尺,以深一丈乘之,鑿壕一尺,得數一十五丈。每一人功,日出三丈,計功五人;一步五尺,計功二十五人;十步,計功二百五十人;百步,計功二千五百人;一里,計功七萬五百人。以此為率,則百里可知。 |
| 守拒法: |
弩臺,高下與城等,去城百步,每臺相去亦如之。下闊四丈,高五丈,上闊二丈,上建女牆。臺內通闇道,安屈膝梯,人上便卷收。中設氈幕,置弩手五人,備乾糧水火。 |
| 守拒法: |
城上一步一甲卒,十步加五人,以備雜供之要。五步有伍長,十步有什長,五十步、百步皆有將長,文武相兼,量材受任,而統領精銳。驍勇簡募或十隊、二十隊、三十隊,大將、副將各領隊,巡城曉喻,激勵赴救。 |
| 守拒法: |
城上立四隊,別立四表,以為候視:若敵欲攻之處,則去城五六十步,即舉一表;橦梯逼城,舉二表;敵若登梯,舉三表;欲攀女牆,舉四表。夜即舉火如表。城上四隊之閒,各置八旗:若須木●拯板,舉蒼旗;須灰炭稕鐵,舉赤旗;須檑木樵葦,舉黃旗;須沙石磚瓦,舉白旗;須水湯不潔,舉黑旗;須戰士銳卒,舉熊虎旗;須戈戟弓矢刀劍,舉鷙旗;須皮氈麻鐷鍬钁斧鑿,舉雙兔旗。城上舉旗,主當之官隨色而供。城內老小丁女,除營食之外,皆令膺役城上,分為八隊,使識文者點檢常旗,備擬物為八部。 |
| 守拒法: |
城內對敵營,自鑿城內為闇門,多少臨事,令五六寸勿穿,或於中夜,於敵初來,營列未定,精騎從突門躍出,擊其無備,襲其不意。 |
| 守拒法: |
城門先自鑿扇為數十孔,出強弩射之,長矛刺之,則敵不得近門。 |
| 守拒法: |
棧,以泥厚塗之,備火。柴草之類貯積,泥厚塗之,防火箭飛火。 |
| 守拒法: |
轉關橋,一樑,端著橫檢,按去其檢,橋轉關,人馬不得過度,皆傾水中。 |
| 守拒法: |
笓籬戰格,於女牆上跳出谚,去牆三尺,著橫檢,谚端安椟,以荊柳編為之,長一丈,闊五尺,縣安谚端,用遮矢石。 |
| 守拒法: |
布幔,複布為之,以弱竿縣挂於女牆外,去牆外七八尺,以折拋石之勢,則矢石不復及牆。 |
| 守拒法: |
木弩,以黃連桑柘為之,弓長一丈二尺,徑七寸,兩弰三寸,絞車張之,大矢自副,一發,聲如雷吼,敗隊之卒。 |
| 守拒法: |
鷰尾炬,縛葦草為之,尾分為兩歧,如鷰尾狀,以油蠟灌之,加火,從城墜下,使人騎木驢而燒之。 |
| 守拒法: |
松明,以鐵鎖縋下,巡城照,恐敵人夜中乘城而上。夜中城外每三十步縣大燈於城半腹,置警犬於城上,吠之處,即須加備。 |
| 守拒法: |
脂油炬,於城中四衢、要路、門戶,晨夜不得絕明,用備非常。 |
| 守拒法: |
行鑪,鎔鐵汁,舁行,以灑敵人。 |
| 守拒法: |
游火,鐵筐盛火,加脂蠟,鎖縣縋下,燒穴中●城人。 |
| 守拒法: |
灰麩、糠弌,因風於城上擲之,以眯敵目,因以鐵汁灑之。 |
| 守拒法: |
連梃,如打禾連枷狀,打女牆外上城敵人。 |
| 守拒法: |
釵竿,如槍,刃為兩歧,用叉飛梯及人。 |
| 守拒法: |
鉤竿,如鎗,兩旁有曲刃,可以鉤物。 |
| 守拒法: |
油囊,盛水,於城上擲安火車中,囊敗火滅。 |
| 守拒法: |
天井,敵攻城為地道來返,自於地道上直下穿井以邀之,積薪安井中,加火薰之,敵人自焦灼。 |
| 守拒法: |
地聽,於城內八方穿井,各深二丈,以新甖用薄皮裹口如鼓,使聰耳者於井中託甖而聽,則去城五百步內悉知之。審知穴處,助鑿迎之,與外相遇,即就以乾艾一石,燒令煙出,以板於外密覆穴口,勿令煙洩,仍用价袋鼓之;又先為桔槔縣鐵鎖,長三丈以上,束柴葦焦草而燃之,墜於城外所穴之孔,以煙燻之,敵立死。 |
| 守拒法: |
城上八隊之閒,安轉關小拋二,機關大拋一,雲梯、撞拋等其閒。先從城身,用木出跳,為重女牆,高於土女牆五寸以上,以板覆其上,隨事緩急而開閉之。敵若以大石擊牆樓,石下之處,出跳空中,縣生皮氈毯等袋,以乘其石。 |
| 守拒法: |
城內人家,咸令置水防火,先約失火者斬。火發之處多,恐奸人放火,但令便近主當八部官人,領老小丁女救之。火起,所部急白大將,大將領親信人左右救火。城中有卒驚及雜人,城上不得輒離職掌,亂走街巷者斬。 |
| 守拒法: |
敵若推輪排來攻,先以拋打,手拋既眾,所中必多,來者被傷,力不齊矣。 |
| 守拒法: |
凡攻城之兵,禦捍矢石,頭戴●帽,仰視不便,袍甲厚重,進退又難,前既不得上城,退則其帥逼迫,人眾煩鬧。我作轉關女牆,騰出城外,以轆轤墜鐵索,索頭安鐵鴟腳,當聚鬧之處,擲下撥人。 |
| 守拒法: |
敵若兵眾氣盛,將卒有疑,即迴易左右前後,或替一日再動,或數夜不移,審察安危,隨時變改。 |
| 守拒法: |
飛書檄必誘我人,速封,馳送大將。 |
| 守拒法: |
每夜巡城,皆改易契,令信人持偽契巡行,所由不覺,罰之,覺則送使。有外往來,主司押領上使,輒不得問其事由,外人輒不得與語。 |
| 守拒法: |
敵若縱火焚樓堞,以麤竹長一丈,鎪去節,以生薄皮合縫為袋,貯水三四石,將筩內於袋內,急縛如濺筒,令壯士三五人撮水口,急蹙之救火。每門常貯兩具。如無竹,以木合筩,漆之而用,並小濺筩二十具兼助之。門內常以瓮貯水添用。 |
| 守拒法: |
散若推婫車,我作麤鐵鐶,并屈桑木為之,用索相連,婫頭適到,速以鐶串婫頭,於其傍便處,分令壯士牽之翻倒,弓弩兩射,自然敗走。 |
| 守拒法: |
散若木驢攻城,用鐵蒺藜下而敦之。其法:以熟鐵闊徑尺長一尺二寸四條,縱橫布如蒺藜形,鎔生鐵灌其中央,重五十斤,上安其鼻,連鎖擲下,敦訖,以轆轤拗上。若木驢上有牛皮并泥,敦著即舉,速放火炬,灌油燒火。 |
| 守拒法: |
凡敵攻城,多背旺相,起土為臺。我於城內薄築,長高於敵臺一丈已上,即自然制彼,無所施力。 |
| 守拒法: |
又於城上以木為棚,容兵一隊,高長柄鐵鉤、陌刀、錐斧,隨要便以為之備。若敵攀女牆踊身,待其身出,十鉤齊搭,掣入城中,斧刀助之。 |
| 守拒法: |
城若卑地下,敵人壅水灌城,築築牆壅諸門及陷穴處,更於城內促團周匝,視水高中而闊築牆,牆外取土,高一丈以上城立,立後於牆內取土,而薄築之。精兵備城,不得雜役。如有洩水之處,即十步為一井,井內潛通引洩漏。城中速造舡一二十隻,簡募解舟楫者,載以弓弩、鍬钁,每舡載三十人,自暗門銜枚而出,潛往斫營,決彼隄堰,覺即急走,城上鼓噪,急出兵助之。 |
| 守拒法: |
敵有驍勇衝門入來,門內多穿坑阱,又於重牆內,卒出其不意,敵必傍走,自入阱中。 |
| 守拒法: |
城門外簡擇健卒,貯備器具,看敵懈怠,即開門,驍勇齊擊,乘馳逐北不得過二百步,緩急城上應接易為。 |
| 守拒法: |
敵攻日久,眾巧俱施,蟻附緣城,不惜士眾,野無所得,糧路又絕,兵眾離心,將帥懈倦,必精兵擁守,防我城門。我當乘閒,驍雄四出,與城上人應期,內外齊攻。專精與疲怠者,尤絕必須審察,賊多偽謀。其所穴之孔,於城內深闊為坑,坑上安轉關板橋,若敵入來,得三五十人後,啟發機關,自然先斃。 |
| 守拒法: |
鐵菱,狀如鐵蒺藜,要路、水中置之,以刺人馬。 |
| 守拒法: |
陷馬坑,長五尺,闊一尺,深三尺,坑中埋鹿角槍、竹籤,其坑似亞字相連,狀如鉤鎖,以草及細塵覆其上。軍城、營壘、要路皆設之。 |
| 守拒法: |
拒馬槍,以木徑二尺,長短隨事,十字鑿孔,縱橫安檢,長一丈,銳其端,可以塞城門、巷、要路,人馬不得奔馳。 |
| 守拒法: |
木柵,為敵所逼,不及築城壘,或因山河險勢,多石少土,不任版堞,乃建立木為之,方圓高下隨事,深埋木根,重複彌縫,其闕內重加短木為閤道,外柱木重長出四尺為女牆,皆泥塗之,內七尺又立閤道,內柱上布板木為棧,立欄杆於柵上。縣門、壅牆、濠塹、拒馬防守,一如城壘法。 |
| 守拒法: |
烽臺,於高山四顧險絕處置之,無山亦於孤迥平地置。下築羊馬城,高下任便,常以三五為準。臺高五丈,下闊二丈,上闊一丈,形圓。上建圓屋覆之,屋徑闊一丈六尺,一面跳出三尺,以板為上覆下棧。屋上置突灶三所,臺下亦置三所,並以石灰飾其表裏。復置柴籠三所,流火繩三條,在臺側近。上下用屈膝梯,上收下乘。屋四壁開覷賊孔及安視火筒,置旗一口,鼓一面,弩兩張,拋石、礨木、停水瓮、乾糧、麻蘊、火鑽、火箭、蒿艾、狼糞、牛糞。每晨及夜平安,舉一火;聞警,固舉二火;見煙塵,舉三火;見賊,燒柴籠。如每晨及夜,平安火不來,即烽子為賊所捉。一烽六人,五人為烽子,遞知更刻,觀視動靜;一人烽率,知文書、符牒、轉牒。 |
| 守拒法: |
馬鋪,每鋪相去三十里,於要路山谷閒,牧馬兩匹,與游奕計會。有事警急,煙塵入境,即奔馳報探。 |
| 守拒法: |
土河,於山口賊路,橫斷道,鑿闊二丈,深二尺,以細沙散土填平,每日檢行,掃令淨平,人馬入境,即知足跡多少。 |
| 守拒法: |
游奕,於軍中選驍果、諳山川泉井者充,常與烽鋪土河計會交牌,日夕邏候於亭障之外,捉生問事。其軍中虛實舉用,勿令游奕人知。其副使子將,並久軍行人,取善騎射者兼。 |
| 守拒法: |
令人枕空胡祿臥,有人馬行三十里外,東西南北,皆響見於胡祿中,名曰「地聽」,則先防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