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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i, Jin, and North-South -> 水經注 -> 卷四 -> 河水 -> 24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舊說,舜葬上虞。又《記》云:耕于歷山。而始寧、剡二縣界上,舜所耕田,于山下多柞樹,吳、越之間,名柞為櫪,故曰歷山。余案:周處此志為不近情,傳疑則可,證實非矣。安可假木異名,附山殊稱?彊引大舜,即比甯壤,更為失誌記之本體,差實錄之常經矣。歷山、媯汭,言是則安,于彼乖矣。《尚書》所謂釐降二女于媯汭也。孔安國曰:居媯水之內。王肅曰:媯汭,虞地名。皇甫謐曰:納二女于媯水之汭。馬季長曰:水所出曰汭,然則,汭似非水名,而今見有二水異源同歸,渾流西注入于河。河水南逕雷首山西,山臨大河,北去蒲坂三十里,《尚書》所謂壺口雷首者也。俗亦謂之堯山,山上有故城,世又曰堯城。闞駰曰:蒲坂,堯都。
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舊說,舜葬上虞。又《記》云:耕于歷山。而始寧、剡二縣界上,舜所耕田,于山下多柞樹,吳、越之間,名柞為櫪,故曰歷山。 《太平御覽·柞》: 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舊說舜葬上虞。又《記》云:耕於歷山。而始寧、剡二縣界上,舜所耕田,在於山下,山多柞樹。靈越之間名柞為櫪,故曰歷山。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耕于歷山。 《太平御覽·井》: 耕於歷山, 《太平御覽·柞》: 耕於歷山。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吳、越之間, 《藝文類聚·柚》: 吳越之間,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《尚書》所謂釐降二女于媯汭也。孔安國曰:居媯水之內。王肅曰:媯汭,虞地名。皇甫謐曰:納二女于媯水之汭。馬季長曰:水所出曰汭,然則,汭似非水名,而今見有二水異源同歸,渾流西注入于河。 《太平御覽·河北諸水》: 《尚書》所謂「釐降二女于媯汭」。孔安國曰:「舜居媯水之汭。」王肅曰:「媯汭虞地名。」皇甫謐曰:「納二女于媯水之汭。」馬季長曰:「水所入曰汭。」然則汭似非水名,今則見有二水異源同歸,渾流西注而入于河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一》: 昔堯釐降二女於媯汭。 《後漢書·荀韓鍾陳列傳》: 釐降二女於媯汭, 《尚書·堯典》: 釐降二女于媯汭,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《尚書》所謂釐降二女于媯汭也。 《藝文類聚·后妃》: 尚書曰:釐降二女于媯汭, 《太平御覽·河北諸水》: 《尚書》所謂「釐降二女于媯汭」。 《太平御覽·舜二妃》: 厘降二女于溈汭, 《太平御覽·嬪》: 厘降二女于媯汭, 《太平御覽·公主上》: 釐降二女于媯汭,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而今見有二水異源同歸,渾流西注入于河。 《太平御覽·河北諸水》: 二水西經歷山下,異流同歸渾流而注入于河。 《太平御覽·河北諸水》: 今則見有二水異源同歸,渾流西注而入于河。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俗亦謂之堯山, 《太平廣記·李清》: 俗亦謂之劈山,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山上有故城, 《水經注·沭水》: 山上有故城, 《水經注·沔水》: 山上有故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