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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i, Jin, and North-South -> 水經注 -> 卷七 -> 濟水 -> 6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《國語》曰:王以陽樊賜晉,陽人不服,文公圍之。倉葛曰:陽有夏、商之嗣典,樊仲之官守焉。君而殘之,無乃不可乎。公乃出陽人。《春秋》,樊氏叛,惠王使虢公伐樊,執仲皮歸于京師,即此城也。其水東北流,與漫流水合,水出軹關南,東北流,又北注于湨,謂之漫流口。湨水又東合北水,亂流東南,左會濟水枝渠。湨水又東逕鍾繇塢北,世謂之鍾公壘。又東南,塗溝水注之。水出軹縣西南山下,北流東轉,入軹縣故城中,又屈而北流出軹郭。漢文帝元年,封薄昭為侯國也。又東北流注于湨。湨水又東北逕波縣故城北。漢高帝封公上不害為侯國。湨水又東南流,天漿澗水注之。水出軹南臯向城北,城在臯上,俗謂之韓王城,非也。京相璠曰:或云今河內軹西有城,名向,今無。杜元凱《春秋釋地》亦言是矣。蓋相襲之向,故不得以地名而無城也。
《國語·周語中》: 以陽樊賜晉文公。陽人不服,晉侯圍之。倉葛呼曰: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王以陽樊賜晉,陽人不服,文公圍之。倉葛曰: 《春秋左傳·僖公二十五年》: 陽樊不服,圍之,蒼葛呼曰, 《國語·周語中》: 陽人不服,晉侯圍之。倉葛呼曰: 《國語·晉語四》: 陽人不服,公圍之,將殘其民,倉葛呼曰: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陽人不服,文公圍之。倉葛曰: 《國語·晉語四》: 陽人有夏、商之嗣典,有周室之師旅,樊仲之官守焉,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陽有夏、商之嗣典,樊仲之官守焉。 《春秋左傳·莊公三十年》: 虢公入樊,執樊仲皮歸于京師。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惠王使虢公伐樊,執仲皮歸于京師,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即此城也。其水東北流,與漫流水合, 《水經注·渭水》: 即此城也。其水又南與燕無水合,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其水東北流,與漫流水合, 《水經注·汝水》: 其水又東北流與二水合,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又東南,塗溝水注之。 《水經注·巨馬河》: 又東,督亢溝水注之, 《水經注·巨馬河》: 又東,八丈溝水注之, 《水經注·睢水》: 又東,睢水南,八丈故溝水注之,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水出縣西北山下,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水出西南山下,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水出西南山下,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水出中陵縣西南山下,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水出軹縣西南山下, 《水經注·滱水》: 水出縣西南近山, 《水經注·㶟水》: 水出縣西南山下, 《水經注·渭水》: 水出西南山下, 《水經注·渭水》: 水出縣西北邽山, 《水經注·淄水》: 淄水出縣西南山下,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湨水又東南流,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湨水又東南流,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京相璠曰:或云今河內軹西有城, 《水經注·清水》: 京相璠曰:今河內山陽西有故雍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