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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i, Jin, and North-South -> 水經注 -> 卷九 -> 清水 -> 9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縣,故汲郡治,晉太康中立。城西北有石夾水,飛湍濬急,人亦謂之磻溪,言太公嘗釣于此也。城東門北側有太公廟,廟前有碑,碑云:太公望者,河內汲人也。縣民故會稽太守杜宣白令崔瑗曰:太公本生于汲,舊居猶存。君與高、國同宗太公,載在《經》《傳》,今臨此國,宜正其位,以明尊祖之義。于是國老王喜,廷掾鄭篤,功曹邠勤等咸曰:宜之。遂立壇祀,為之位主。城北三十里,有太公泉,泉上又有太公廟,廟側高林秀木,翹楚競茂。相傳云:太公之故居也。晉太康中,范陽盧無忌為汲令,立碑于其上。太公避紂之亂,屠隱市朝,遯釣魚水,何必渭濱,然後磻溪,苟愜神心,曲渚則可,磻溪之名,斯無嫌矣。清水又東逕故石梁下,梁跨水上,橋石崩褫,餘基尚存。清水又東與倉水合,水出西北方山,山西有倉谷,谷有倉玉、珉石,故名焉。其水東南流,潛行地下,又東南復出,俗謂之雹水,東南歷坶野。自朝歌以南,南暨清水,土地平衍,據臯跨澤,悉坶野矣。
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廟前有碑。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水經注·汾水》: 廟前有碑。 《水經注·清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水經注·滱水》: 廟前有碑闕, 《水經注·滱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水經注·渭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水經注·潁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水經注·陰溝水》: 廟前有一碑, 《水經注·泗水》: 廟前有三碑, 《水經注·泗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水經注·淮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水經注·淮水》: 廟前有碑。 《水經注·淮水》: 廟前有碑。 《水經注·肥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水經注·肥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水經注·湘水》: 廟前有碑, 《後漢書·郭杜孔張廉王蘇羊賈陸列傳》: 河內汲人也。 《水經注·清水》: 河內汲人也。 《水經注·清水》: 城北三十里,有太公泉,泉上又有太公廟,廟側高林秀木,翹楚競茂。相傳云:太公之故居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泉水》: 汲縣城北三十里有太公泉,泉上又有太公廟,廟側高林秀木,翹楚競茂,相傳云太公之故居也。 《水經注·清水》: 餘基尚存。 《水經注·穀水》: 餘基尚存。 《水經注·陰溝水》: 餘基尚存, 《水經注·洞過水》: 故水取名焉。其水南流, 《水經注·清水》: 故名焉。其水東南流, 《水經注·清水》: 自朝歌以南,南暨清水,土地平衍,據臯跨澤,悉坶野矣。 《太平御覽·野》: 自朝歌以南暨清水,土地平衍,據皋跨澤,悉坶野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