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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书 -> 史记 -> 书 -> 平准书 -> 32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郡国多奸铸钱,钱多轻,而公卿请令京师铸钟官赤侧,一当五,赋官用非赤侧不得行。白金稍贱,民不宝用,县官以令禁之,无益。岁馀,白金终废不行。
《史记·平准书》: 郡国多奸铸钱,钱多轻,而公卿请令京师铸钟官赤侧,一当五,赋官用非赤侧不得行。白金稍贱,民不宝用,县官以令禁之,无益。岁馀,白金终废不行。 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 郡国铸钱,民多奸铸,钱多轻,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,一当五,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。白金稍贱,民弗宝用,县官以令禁之,无益,岁馀终废不行。 《史记·平准书》: 郡国多奸铸钱,钱多轻,而公卿请令京师铸钟官赤侧, 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 郡国铸钱,民多奸铸,钱多轻,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, 《太平御览·钱上》: 郡国铸钱,民多奸,铸钱多轻,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。 《史记·平准书》: 而公卿请令京师铸钟官赤侧,一当五,赋官用非赤侧不得行。 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 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,一当五,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。 《艺文类聚·钱》: 公卿请令京师铸官钱,赤仄。一当五,官用非赤仄,不得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