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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家 -> 商君書 -> 賞刑 -> 5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晉文公欲明刑以親百姓,於是合諸侯大夫於侍千宮。顛頡後至,請其罪。君曰:「用事焉,」吏遂斷顛頡之脊以殉。晉國之士,稽焉皆懼,曰:「顛頡之有寵也,斷以殉,況於我乎?」舉兵伐曹及五鹿,反鄭之埤,東衛之畝,勝荊人於城濮。三軍之士,止之如斬足,行之如流水。三軍之士,無敢犯禁者。故一假道重輕於顛頡之脊,而晉國治。
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晉文公欲明刑以親百姓,於是合諸侯大夫於侍千宮。顛頡後至,請其罪。君曰:「用事焉,」吏遂斷顛頡之脊以殉。晉國之士,稽焉皆懼,曰:「顛頡之有寵也,斷以殉,況於我乎?」 《太平御覽·敘刑下》: 晉文將欲明刑,於是合諸卿大夫於冀宮。顛頡後至,吏請其罪,遂斷顛頡之脊。人皆懼曰:「顛頡之有寵也,斷脊以循;而況於我乎?」 《太平御覽·斬》: 晉文公將欲明刑以親百姓,顛頡後至,吏請其罪。君曰:「用事焉。」吏遂繼顛頡之首以徇。晉國之士皆懼。曰:「顛頡之有寵,斬以徇,而況我乎!」 《韓非子·外儲說右上》: 吏請其罪,文公隕涕而憂。吏曰:「請用事焉。」遂斬顛頡之脊,以徇百姓,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請其罪。君曰:「用事焉,」吏遂斷顛頡之脊以殉。 《太平御覽·敘刑下》: 吏請其罪,遂斷顛頡之脊。 《太平御覽·斬》: 吏請其罪。君曰:「用事焉。」吏遂繼顛頡之首以徇。 《墨子·兼愛下》: 晉國之士,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晉國之士,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反鄭之埤,東衛之畝, 《呂氏春秋·簡選》: 反鄭之埤,東衛之畝,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 勝荊人於城濮。 《呂氏春秋·原亂》: 敗荊人于城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