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|
史書 -> 史記 -> 列傳 -> 魏其武安侯列傳 -> 21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魏其銳身為救灌夫。夫人諫魏其曰:「灌將軍得罪丞相,與太后家忤,寧可救邪?」魏其侯曰:「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且終不令灌仲孺獨死,嬰獨生。」乃匿其家,竊出上書。立召入,具言灌夫醉飽事,不足誅。上然之,賜魏其食,曰:「東朝廷辯之。」
《史記·魏其武安侯列傳》: 魏其銳身為救灌夫。夫人諫魏其曰:「灌將軍得罪丞相,與太后家忤,寧可救邪?」魏其侯曰:「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且終不令灌仲孺獨死,嬰獨生。」乃匿其家,竊出上書。立召入,具言灌夫醉飽事,不足誅。上然之,賜魏其食,曰:「東朝廷辯之。」 《漢書·竇田灌韓傳》: 嬰銳為救夫,嬰夫人諫曰:「灌將軍得罪丞相,與太后家迕,寧可救邪?」嬰曰:「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且終不令灌仲孺獨死,嬰獨生。」乃匿其家,竊出上書。立召入,具告言灌夫醉飽事,不足誅。上然之,賜嬰食,曰:「東朝廷辯之。」 《史記·魏其武安侯列傳》: 且終不令灌仲孺獨死,嬰獨生。」乃匿其家,竊出上書。立召入,具言灌夫醉飽事,不足誅。上然之, 《漢書·竇田灌韓傳》: 且終不令灌仲孺獨死,嬰獨生。」乃匿其家,竊出上書。立召入,具告言灌夫醉飽事,不足誅。上然之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二》: 終不令灌仲孺死。嬰獨生。乃還其家。竊出上書召見。具言灌夫事不足誅。上欲赦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