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滕文公問... : |
因說今日田賦利害,曰:「某嘗疑孟子所謂『夏后氏五十而貢,殷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畝而徹』,恐不解如此。先王疆理天下之初,做許多畎溝澮洫之類,大段費人力了。若自五十而增為七十,自七十而增為百畝,則田間許多疆理,都合更改,恐無是理。孟子當時未必親見,只是傳聞如此,恐亦難盡信也。」 |
| 滕文公問... : |
孟子說「夏后氏五十而貢,商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畝而徹」,恐亦難如此移改。禮記正義引劉氏皇氏之說,正是獃人說話。蓋田地一方,溝洫廬舍,成之亦難。自五十里而改為七十里,既是七十里,卻改為百里,便都著那趲動,此擾亂之道。如此則非三代田制,乃王莽之制矣! |
| 滕文公問... : |
孟子說貢、助、徹,亦有可疑者。若夏后氏既定「五十而貢」之制,不成商周再分其田,遞相增補,豈不大擾!聖人舉事,恐不如此。如王莽之封國,割某地屬某國,至於淮陽太守無民可治,來歸京師,此尤可笑!正義引劉氏皇氏熊氏說,皆是臆度,迂僻之甚! |
| 滕文公問... : |
孟子說制度,皆舉其綱而已。如田之十一,喪之「自天子達」之類。 |
| 滕文公問... : |
「世祿,是食公田之人。」問:「鄰長、比長之屬有祿否?」曰:「恐未必有。」問:「士者之學如何?」曰:「亦農隙而學。」「孰與教之?」曰:「鄉池錄作「卿」。大夫有德行而致其仕者,俾教之。」 |
| 滕文公問... : |
「孟子只把『雨我公田』證周亦有公田,讀書亦不須究盡細微。」因論「永嘉之學,於制度名物上致詳。」 |
| 滕文公問... : |
問:「滕文公為善,如何行王道不得,只可為後法?」曰:「他當時大故展拓不去,只有五十里,如何做得事?看得來渠國亦不甚久便亡。」問:「所謂『小國七年』者,非是封建小國,恐是燕韓之類。」曰:「然。」 |
| 滕文公問... : |
「『請野九一而助,國中什一使自賦』,如古注之說如何?」曰:「若將周禮一一求合其說,亦難。此二句,大率有周禮制度。野,謂甸、稍、縣、都,行九一法。國中什一,以在王城,豐凶易察。」 |
| 滕文公問... : |
或問「請野九一而助,國中什一使自賦」。曰:「國中行鄉、遂之法,如『五家為比,五比為閭,四閭為族,五族為黨,五黨為州』。又如『五人為伍,五伍為兩,四兩為卒,五卒為旅,五旅為師,五師為軍』。皆是五五相連屬,所以行不得那九一之法,故只得什一使自賦。如鄉、遂卻行井牧之法,次第是一家出一人兵。且如『五家為比』,比便有一箇長了。井牧之法,次第是三十家方出得士十人,徒十人。井田之法,孟子說『夏五十而貢,殷七十而助,周百畝而徹』,此都是孟子拗處。先是五十,後是七十,又是一百,便是一番打碎一番,想聖人處事必不如是勞擾。又如先儒說封建,古者『公侯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』。至周公則斥大疆界,始大封侯國:公五百里,侯四百里,伯三百里,子男百里。如此,則是將那小底移動,添封為大國,豈有此理!禹塗山之會,『執玉帛者萬國』。當時所謂國者,如今溪、洞之類。如五六十家,或百十家,各立箇長,自為一處,都來朝王,想得禮數大段藞苴。後來到夏商衰時,皆相吞併,漸漸大了。至周時只有千八百國,便是萬國吞併為千八百國,不及五分之一矣,可見其又大了。周畢竟是因而封之,豈有移去許多小國,卻封為大國!然聖人立法,亦自有低昂,不如此截然。謂如封五百里國,這一段四面大山,如太行,卻有六百里,不成是又挑出那百里外,加封四百里。這一段卻有三百五十里,不成又去別處討一段子五十里來添,都不如此殺定。蓋孟子時去周已七八百年,如今去隋時,既無人記得,又無載籍可考,所以難見得端的。又周封齊魯之地,是『誅紂伐奄,滅國者五十』,所以封齊魯之地極廣。如魯地方千里,如齊東至海,西至河,南至穆陵,北至無棣,是多少廣闊!」 |
| 滕文公問... : |
問:「圭田,餘夫之田,是在公田私田之外否?」曰:「卿受田六十邑,乃當二百四十井,此外又有『圭田五十畝』也。『餘夫二十五畝』,乃十六歲以前所受,在一夫百畝之外也。孟子亦只是言大概耳,未必曾見周禮也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