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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fucianism -> Liji -> Tan Gong II -> 187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,申祥以告曰:「請庚之。」子皋曰:「孟氏不以是罪予,朋友不以是棄予,以吾為邑長於斯也。買道而葬,後難繼也。」
《禮記·檀弓下》: 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,申祥以告曰:「請庚之。」子皋曰:「孟氏不以是罪予,朋友不以是棄予,以吾為邑長於斯也。買道而葬,後難繼也。」 《太平御覽·令長》: 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。申詳以告,曰:「請庚之。」子皋曰:「孟氏不以是罪予,朋友不以是棄予,以吾為邑長於斯也。買道而葬,後難繼也。」 《太平御覽·葬送一》: 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。申祥以告,曰:「請庚之。」子皋曰:「孟氏不以是罪予,朋友不以是棄予,以吾為邑長于斯也。買道而葬,後難繼也。」 《太平御覽·禾》: 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。申祥以告,曰:「請庚之。」子皋曰:「孟氏不以是罪予,朋友不以是棄予,以吾為邑長於斯也。買道而葬,後難繼也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