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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ese Text Project

《祭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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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祭:
如今士大夫家都要理會古禮。今天下有二件極大底事,恁地循襲:其一是天地同祭於南郊;其一是太祖不特立廟,而與諸祖同一廟。自東漢以來如此。又錄云:「千五六百年無人整理。」「子謂為芻靈者善,謂為俑者不仁。」雖是前代已用物事,到不是處,也須改用教是,始得。」賀孫。以下天地之祭。

2 祭:
古時天地定是不合祭,日月山川百神亦無合共一時祭享之禮。當時禮數也簡,儀從也省,必是天子躬親行事。豈有祭天便將下許多百神一齊排作一堆都祭!只看郊臺階級,兩邊是踏過處,中間自上排下,都是神位,更不通看。賀孫

3 祭:
問先朝南、北郊之辨。曰:「如禮說『郊特牲,而社稷太牢』,書謂『用牲於郊牛二』,及『社于新邑』,此其明驗也。故本朝後來亦嘗分南、北郊。至徽宗時,又不知何故卻合為一。」又曰:「但周禮亦只是說祀昊天上帝,不說祀后土,故先儒說祭社便是。」又問:「周禮,大司樂,冬至奏樂於圜丘以禮天,夏至奏樂於方丘以禮地。」曰:「周禮中止有此說。更有『禮大神,享大鬼,祭大祇』之說,餘皆無明文。」

4 祭:
「天地,本朝只是郊時合祭。神宗嘗南郊祭天矣,未及次年祭地而上仙。元祐間,嘗議分祭。東坡議只合祭,引詩郊祀天地為證,劉元城逐件駁之。秋冬祈穀之類,亦是二祭而合言之。東坡只是謂祖宗幾年合祭,一旦分之,恐致禍,其說甚無道理。元城謂子由在政府,見其論無道理,遂且罷議。後張耒輩以眾說易當時文字。徽宗時分祭,祀后土皇地谀,漢時謂之『媼神』。漢武明皇以南郊祭天為未足,遂祭於泰山;以北郊祭地為未足,遂祭於汾陰,立一后土廟。真宗亦皆即泰山汾陰而祭焉。」先生曰:「分祭是。」

5 祭:
先生因泛說祭祀,以社祭為祀地。「諸儒云,立大社、王社,諸侯國社、侯社。五峰有此說,謂此即祭地之禮。道夫錄云:「五峰言無北郊,只社便是祭地,卻說得好。」周禮他處不說,只宗伯『以黃琮禮地』。注謂夏至地神在崑崙。典瑞『兩圭有邸以祀地』。注謂祀於北郊。大司樂『夏日至,於澤中方丘奏之八變,則地谀可得而禮矣』。他書亦無所考。書云:『乃社于新邑,牛一、羊一。』然禮云諸侯社稷皆少牢,此處或不可曉。」賀孫

6 祭:
如今郊禮合祭天地。周禮有「圜丘、方澤」之說,後來人卻只說地便是后土,見於書傳,言郊社多矣。某看來不要如此,也自還有方澤之祭。但周禮其他處又都不說,亦未可曉。木之

7 祭:
如今祀天地山川神,塑貌像以祭,極無義理。木之

8 祭:
堯卿問:「社主,平時藏在何處?」曰:「向來沙隨說,以所宜木刻而為主。某嘗辨之,後來覺得卻是。但以所宜木為主。如今世俗神樹模樣,非是將木來截作主也。以木名社,如櫟社、枌榆社之類。」又問社稷神。曰:「說得不同。或云,稷是山林原隰之神,或云是穀神。看來穀神較是,社是土神。」又問:「社何以有神?」曰:「能生物,便是神也。」又曰:「周禮,亡國之神,卻用刑人為尸。一部周禮卻是看得天理爛熟也。」夔孫。以下社

9 祭:
程沙隨云:「古者社以木為主,今以石為主,非古也。」方子

10 祭:
五祀:行是道路之神,伊川云是宇廊,未必然;門是門神,戶是戶神,與中霤、灶,凡五。古聖人為之祭祀,亦必有其神。如孔子說:「祭如在,祭神如神在。」是有這祭,便有這神;不是聖人若有若亡,見得一半,便自恁地。但不如後世門神,便畫一箇神象如此。賀孫。以下五祀

11 祭:
叔器問五祀祭行之義。曰:「行,堂塗也。古人無廊屋,只於堂階下取兩條路。五祀雖分四時祭,然出則獨祭行。及出門,又有一祭。作兩小山於門前,烹狗置之山上,祭畢,卻就山邊喫,卻推車從兩山間過,蓋取跋履山川之義。」舜功問:「祭五祀,想也只是當如此致敬,未必有此神。」曰:「神也者,妙萬物而言者也。盈天地之間皆神。若說五祀無神處,是甚麼道理?」叔器問:「天子祭天地,諸侯祭山川,大夫祭五祀,士庶人祭其先,此是分當如此否?」曰:「也是氣與他相關。如天子則是天地之主,便祭得那天地。若似其他人,與他人不相關後,祭箇甚麼?如諸侯祭山川,也只祭得境內底。如楚昭王病後卜云:『河為祟。』諸大夫欲祭河,昭王自言楚之分地不及於河,河非所以為祟。孔子所以美之云,昭王之不失國也宜哉!這便見得境外山川與我不相關,自不當祭。」又問:「如殺孝婦,天為之旱,如何?」曰:「這自是他一人足以感動天地。若祭祀,則分與他不相關,如何祭得?」又問:「人而今去燒香拜天之類,恐也不是。」曰:「天只在我,更禱箇甚麼?一身之中,凡所思慮運動,無非是天。一身在天裏行,如魚在水裏,滿肚裏都是水。某說人家還醮無意思,一作「最可笑」。豈有斟一盃酒,盛兩箇餅,要享上帝!且說有此理無此理?某在南康祈雨,每日去天慶觀燒香。某說,且謾去。一作「且慢」。今若有箇人不經州縣,便去天子那裏下狀時,你嫌他不嫌他?你須捉來打,不合越訴。而今祈雨,卻如何不祭境內山川?如何更去告上帝?」義剛

12 祭:
問:「灶可祭否?」曰:「人家飲食所繫,亦可祭。」問灶尸。曰:「想是以庖人為之。」問祭灶之儀。曰:「亦略如祭宗廟儀。」

13 祭:
問:「月令,灶在廟門之外,如何?」曰:「五祀皆在廟中,灶在廟門之東。凡祭五祀,皆設席於奧,而設主奠俎於其所祭之處。已乃設饌迎尸於奧。」

14 祭:
因說:「五祀,伊川疑不祭井。古人恐是同井。」曰:「然。」可學

15 祭:
古者人有遠行者,就路間祭所謂「行神」者。用牲為兩斷,車過其中,祭了卻將喫,謂之「餞禮」。用兵時,用犯軍法當死底人斬於路,卻兵過其中。

16 祭:
祖道之祭,是作一堆土,置犬羊於其上,祭畢而以車碾從上過,象行者無險阻之患也,如周禮「犯軷」是也。此是門外事。門內又有行祭,乃祀中之一也。

17 祭:
祈雨之類,亦是以誠感其氣。如祈神佛之類,亦是其所居山川之氣可感。今之神佛所居,皆是山川之勝而靈者。雨亦近山者易至,以多陰也。

18 祭:
古人神位皆西坐東向,故獻官皆西向拜。而今皆南向了,釋奠時,獻官猶西向拜,不知是如何?以下祀先聖。

19 祭:
室中西南隅乃主位。室中西牖東戶。若宣聖廟室,則先聖當東向,先師南向。如周人禘嚳郊稷,嚳東向,稷南向。今朝庭宗廟之禮,情文都自相悖,不曉得。古者主位東向,配位南向,故拜即望西。今既一列皆南向,到拜時亦卻望西拜,都自相背。古者用籩豆簠簋等陳於地,當時只席地而坐,故如此飲食為便。今塑像高高在上,而祭饌反陳於地,情文全不相稱。曩者某人來問白鹿塑像,某答以州縣學是天子所立,既元用像,不可更。書院自不宜如此,不如不塑像。某處有列子廟,卻塑列子膝坐於地,這必有古像。行古禮,須是參用今來日用常禮,庶或饗之。如太祖祭,用簠簋籩豆之外,又設牙盤食用碗楪之類陳於床,這也有意思,到神宗時廢了。元祐初,復用。後來變元祐之政,故此亦遂廢。賀孫

20 祭:
夫子像設置於椅上,已不是,又復置在臺座上,到春秋釋奠卻乃陳簠簋籩豆於地,是甚義理?某幾番說要塑宣聖坐於地上,如設席模樣,祭時卻自席地。此有甚不可處?每說與人,都道差異,不知如何。某記在南康,欲於學中整頓宣聖,不能得。後說與交代云云,宣聖本不當設像,春秋祭時,只設主祭可也。今不可行,只得設像坐於地,方始是禮。

21 祭:
先聖冕服之制殊不同。詹卿云:「羇冕畫龍於胸。」然則鷩冕之雉,毳冕之宗彝,皆畫於胸。

22 祭:
釋奠,據開元禮,只是臨時設位,後來方有塑像。顏孟配饗,始亦分位於先聖左右,後來方並坐於先聖之東西嚮。當來所降指揮,今亦無處尋討。必大

23 祭:
孔子居中,顏孟當列東坐西向。七十二人先是排東廡三十六人了,卻方自西頭排起,當初如此。自升曾子於殿上,下面趲一位,次序都亂了。此言漳州,未知他處如何。又云:「某經歷諸處州縣學,都無一箇合禮序。」賀孫

24 祭:
高宗御製七十二子贊,曾見他處所附封爵姓名,多用唐封官號。本朝已經兩番加封,如何恁地?賀孫

25 祭:
謁宣聖焚香,不是古禮。拜進將捻香,不當叩首。只直上捻香了,卻出笏叩首而降拜。賀孫

26 祭:
釋奠散齋,因云:「陳膚仲以書問釋奠之儀。今學中儀,乃禮院所班,多參差不可用。唐開元禮卻好。開寶禮只是全錄開元禮,易去帝號耳。若政和五禮則甚錯。今釋奠有伯魚而無子思,又『十哲』亦皆差互,仲弓反在上。且如紹興中作七十二子贊,只據唐爵號,不知後來已經加封矣。近嘗申明之。」可學

27 祭:
因論程沙隨辨五禮新儀下丁釋奠之說,而曰:「政和中編此書時,多非其人,所以差誤如此。續已有指揮改正。唐開元禮既失煩縟,新儀又多脫略。如親祠一項,開元禮中自先說將升車,執某物立車右,到某處,方說自車而降。今新儀只載降車一節,卻無其先升車事前一段。既如此載後,凡親祠處段段皆然。」今行禮時,又俱無此升降之儀。必大

28 祭:
孟子配享,乃荊公請之。配享只當論傳道,合以顏子曾子子思孟子配。嘗欲於雲谷左立先聖四賢配,右立二程諸先生,後不曾及。在南康時,嘗要入文字從祀伯魚。以漸去任,不欲入文字理會事,但封與劉淳叟,以其為學官,可以言之。

29 祭:
「在漳州日,陳請釋奠禮儀,到如今只恁地白休了。子約為藉田令,多少用意主張,諸禮官都沒理會了,遂休。」坐客云:「想是從來不曾理會得,故怕理會。」曰:「東坡曾云,今為禮官者,皆是自牛背上拖將來。今看來是如此。」因問張舅忠甫家須臾別有禮書,令還鄉日詢求之。致道云:「今以時文取官,下梢這般所在,全理會不得。」曰:「向時尚有開寶通禮科,令其熟讀此書,試時挑問。後來又做出通禮,如注釋一般。如人要治此,必須連此都記得。如問云,籩起於何時?逐一說了後,又反復論議一段,如此亦自好。漳州煞有文字,皆不得寫。如今朝廷頒行許多禮書,如五禮新儀,未是。若是不識禮,便做不識禮,且只依本寫在也得。又去杜撰,將古人處改了。」是日因看薛直老行狀中有述其初為教官,陳請改上丁釋奠事。「蓋其見當時用下丁,故請改之。舊看古禮中有一處注云:『春用二月上丁,秋用八月下丁。』今忘記出處。向亦欲檢問象先,及漳州陳請釋奠儀,欲乞委象先,又思量渠不是要理會這般事人,故已之。」賀孫

30 祭:
新書院告成,明日欲祀先聖先師,古有釋菜之禮,約而可行,遂檢五禮新儀,令具其要者以呈。先生終日董役,夜歸即與諸生斟酌禮儀。雞鳴起,平明往書院,以廳事未備,就講堂禮。宣聖像居中,兗國公顏氏、郕侯曾氏、沂水侯孔氏、鄒國公孟氏西向配北上。並紙牌子。濂溪周先生、東一。明道程先生、西一。伊川程先生、東二。康節邵先生、西二。司馬溫國文正公、東三。橫渠張先生、西三。延平李先生東四。從祀。亦紙牌子。並設於地。祭儀別錄。祝文別錄。先生為獻官,命賀孫為贊,直卿居甫分奠,叔蒙贊,敬之掌儀。堂狹地潤,頗有失儀。但獻官極其誠意,如或享之,鄰曲長幼並來陪。禮畢,先生揖賓坐,賓再起,請先生就中位開講。先生以坐中多年老,不敢居中位,再辭不獲,諸生復請,遂就位,說為學之要。午飯後,集眾賓飲,至暮散。賀孫

31 祭:
李丈問太廟堂室之制。曰:「古制是不可曉。禮說,士堂後一架為室,蓋甚窄。架即也。天子便待加得五七架,亦窄狹。不知周家三十以上神主位次相逼,如何行禮?室在堂後一間,後堂內左角為戶而入。西壁如今之牆上為龕,太祖居之,東向。旁兩壁有牖,群昭列於北牖下而南向,群穆列於南牖下而北向。堂又不為神位,而為人所行禮之地。天子設黼扆於中,受諸侯之朝。」淳。義剛錄同。以下天子宗廟之祭。

32 祭:
「祖有功而宗有德」,是為百世不遷之廟。商六百年,只三宗,皆以有功德當百世祀,故其廟稱「宗」。至後世始不復問其功德之有無,一例以「宗」稱之。必大

33 祭:
古人七廟,恐是祖宗功德者不遷。胡氏謂如此,則是子孫得以去取其祖宗。然其論續諡法,又謂諡乃天下之公義,非子孫得以私之。如此,則廟亦然。

34 祭:
問:「漢諸儒所議禮如何?」曰:「劉歆說得較是。他謂宗不在七廟中者,謂恐有功德者多,則占了那七廟數也。」問:「文定『七廟』之說如何?」曰:「便是文定好如此硬說,如何恁地說得!且如商之三宗,若不是別立廟,後只是親廟時,何不胡亂將三箇來立?如何恰限取祖甲太戊高宗為之?『祖有功,宗有德』,天下後世自有公論,不以揀擇為嫌。所謂『名之曰「幽」、「厲」,雖孝子慈孫,百世不能改』。那箇好底自是合當宗祀,如何毀得!如今若道三宗只是親廟,則是少一箇親廟了。便是書難理會。且如成王崩後十餘日,此自是成服了,然顧命卻說麻冕、黼裳、彤裳之屬,如此便是脫了那麻衣,更來著色衣。文定便說道是攝行踐阼之禮。某道,政事便可攝而行,阼豈可攝而踐!如何恁地硬說?且如元年,他便硬道不要年號。而今有年號,人尚去揩改契書之屬;若更無後,當如何?」又問:「『志一則動氣』,是『先天而天弗違』,『氣一則動志』,是『後天而奉天時』,其意如何?」曰:「他是說春秋成後致麟,先儒固亦有此說。然亦安知是作起獲麟,與文成致麟?但某意恐不恁地,這似乎不祥。若是一箇麟出後,被人打殺了,也揜采。」因言:「馬子莊道,兗州曾有一麟。」胡叔器云:「但是古老相傳,舊日開江有一白駒。」先生曰:「馬說是二十年間事。若白駒等說,是起於禹。如顏師古注『啟母石』之說,政如此。近時廣德軍張大王分明是倣這一說。」義剛

35 祭:
廟,商七世,周亦七世。前漢初立三宗,後王莽并後漢末,又多加了「宗」字,又一齊亂了。唐十二廟。本朝則韓持國本退之禘祫說祀僖祖,又欲止起於太祖。其議紛紛,合起僖祖典禮,都只將人情處了,無一人斷之以公。自合只自僖祖起,後世德薄者祧之。周廟,文王在豐,武王又在一處,自合只同一處,方是。不知如何。周廟:后稷文武高曾祖考七廟。

36 祭:
今之廟制,出於漢明帝,歷代相承不改。神宗嘗欲更張,今見於陸農師集中,史卻不載。可學

37 祭:
問:「諸侯廟制,太祖居北而南向,昭廟二在其東南,穆廟二在其西南,皆南北相重。不知當時每廟一處,或共一室各為位也。」曰:「古廟則自太祖以下各是一室,陸農師禮象圖可考。西漢時,高帝廟、文帝顧成之廟,猶各在一處。但無法度,不同一處。至明帝謙貶,不敢自當立廟,祔於光武廟,其後遂以為例。至唐,太廟及群臣家廟,悉如今制,以西為上也。至禰處謂之『東廟』,只作一列。今太廟之制亦然。」德明

38 祭:
鄧子禮問:「廟主自西而列,何所據?」曰:「此也不是古禮。如古時一代,只奉之於一廟。如后稷為始封之廟,文王自有文王之廟,武王自有武王之廟,不曾混雜共一廟。」賀孫

39 祭:
諸侯有四時之祫,畢竟是祭有不及處,方如此。如春秋「有事於太廟」。太廟,便是群祧之主皆在其中。義剛

40 祭:
或問:「『遠廟為祧』,如何?」曰:「天子七廟,如周文武之廟不祧。文為穆,則凡後之屬乎穆者皆歸于文之廟;武為昭,則凡後之屬乎昭者皆歸乎武之廟也。」時舉

41 祭:
昭、穆,昭常為昭,穆常為穆。中間始祖,太廟門向南,兩邊分昭、穆。周家則自王季以上之主,皆祧於后稷始祖廟之夾室;自成王昭王以下則隨昭、穆遞遷於昭、穆之首廟,至首廟而止。如周,則文王為穆之首廟,武王為昭之首廟。凡新崩者祔廟,則看昭、穆。但昭則從昭,穆則從穆,不交互兩邊也。又云:「諸廟皆有夾室。」

42 祭:
堯卿問「高為穆」之義。曰:「新死之主,新祔便在昭這一排。且如諸侯五廟,一是太祖,便居中,二昭二穆相對。今新死者祔,則高過穆這一排對空坐;禰在昭一排,亦對空坐。以某意推之,當是如此,但禮經難考。今若看得一兩般書,猶自得;若看上三四般去,便無討頭處。如孟子當時,自無可尋處了。今看孟子考禮亦疏,理會古制亦不甚得。他只是大概說。且如說井田後,舉詩云:『雨我公田,遂及我私。』『惟助為有公田,由此觀之,雖周亦助也。』似這般證驗,也不大故切。」安卿問:「孟子何故不甚與古合?」曰:「他只是據自家發放做,相那箇時勢做。」又問:「鄭康成注王制,以為諸侯封國,與周禮小大不同,蓋王制是說夏商以前之制。如何?」曰:「某便是不甚信此說,恐不解有此理。且如孟子說:『夏后氏五十而貢,殷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畝而徹。』某自不敢十分信了。且如一家有五十畝田,忽然說我要添與你作七十畝,則要多少心力!蓋人家各為定業,東阡西陌,已自定了。這五十畝中,有溝洫,有廬舍。而今忽然變更,又著分疆界,制溝洫,毀廬舍,東邊住底移過西邊,這裏住底遷過那裏,一家添得二十畝田,卻勞動多少!」語至此,大聲云:「恁地天下騷然不寧,把幾多心力去做!據某看來,自古皆是百畝,不解得恁地。而今解時,只得就他下面說放那裏。淳錄云:「向解孟子,且隨文如此解。」若理會著實行時,大不如此。」義剛問井田:「今使一家得百畝,而民生生無已,後來者當如何給之?」先生笑曰:「今且據見在人數給。如封建,夏商以前只是百里,到周方是諸公方五百里,諸侯方四百里,諸伯方三百里,諸子方二百里,諸男方百里。恁地卻取四國地來,方添成一國。那四國又要恁地,卻何處討那地來!」安卿曰:「或言夏商只有三千里,周時乃是七千里。」曰:「便是亂說。且當時在在是國,自王畿至要荒,皆然。今若要封得較大似夏商時,便著每國皆添地,卻於何處頓放?此須是武王有縮地脈法始得。恁地時,便煞改徙著。許多國元在這裏底,今又著徙去那裏,宗廟社稷皆著改易。如此,天下騷然。他人各有定分土地,便肯舍著從別處去討?君舉說封疆方五百里,只是周圍五百里,徑只百二十五里,四百里者徑百里,三百里者徑七十五里,一百里者只五十里。加此看時,尚似相合。若是諸男之地方百里時,以此法推之,則止二十五里。如此,卻只是一箇耆長。某便道他說只是謾人。他向來進此書,甚為得意。淳錄云:「自奇其說與王制等合。」某嘗作一篇文以闢之,逐項破其說。且當時說侯六伯七,淳錄云:「本文:『方千里之地,以封侯則六侯,以封伯則七伯,以封子則二十五子,以封男則百男,其地已有定數。』此說如何可通?」如此,則所封大國自少。若是只皆百里而止,便是一千里地,只將三十同來封了,那七十同卻空放那裏,卻綿异數百里皆無國!」又問:「『三分去一』之說如何?」曰:「便是不是。他們只是不曉事,解不行後,便胡說。且如川中有六七百里中置數州者,那裏地平坦,寸寸是地。如這一路,某嘗登雲谷望之,密密皆山。其中間有些子罅隙中黃白底,方是田。恁地卻如何去?淳錄云:「蓋百分之二,又如何三分去一!」注疏多是如此,有時到那解不行處,便說從別處去。」義剛問:「先生向時說齊魯始封時皆七百里,然孟子卻說只是百里。」曰:「便是不如此。今只據齊地是『東至於海,西至於河,南至於穆陵,北至於無棣』;魯地是跨許宋之境,是有五七百里闊;時勢也是著恁地。且『禹會諸侯於塗山,執玉帛者萬國』。到周,只有千八百國,便是相并吞後,那國都大了。你卻要只將百里地封他,教他入那大國罅中去。武王不柰何,只得就封他。當時也自無那閑地。緣是滅了許多國,如孟子說『驅飛廉於海隅而戮之,滅國者五十』,便是得許多空地來封許多功臣同姓之屬。孟子謂『一不朝,則貶其爵;再不朝,則削其地』。如齊,先是爽鳩氏居之,後又是某氏居之,如書所謂某氏徙於齊。這便見得當時諸侯有過,便削其地,方始得那地來封後來底。若不恁地時,那太公周公也自無安頓處。你若不恁地,後要去取斂那地來,封我功臣與同姓時,他便敢起兵,如漢晁錯時樣子。且如孟子當時也自理會那古制不甚得。如曰『諸侯之禮,吾未之學,然而軻也嘗聞其略也』。恁地便是不曾知得子細,他當時說諸國許多事,也只是大概說如此。雖說『湯以七十里,文王以百里』,然及滕文公恁地時,又卻只說『有王者作,必來取法,是為王者師也』。元不曾說道便可王。『以齊王,猶反手也』,便是也要那國大底方做得,小底也柰何不得。而今且說道將百里地與你,教你行王政,看你做從何處起?便是某道,古時聖賢易做,後世聖賢難做。古時只是順那自然做將去,而今大故費手。」淳錄此下云:「漢高祖與項羽紛爭五年之間,可謂甚窘,欲殺他不能,欲住又不得,費多少心力!想不似當初做亭長時較快活。」良久,問諸生曰:「當劉項恁地紛爭時,設使堯舜湯武居其時,當如何?是戰好,是不戰好?」安卿曰:「湯武是仁義素孚於民,人自然歸服,不待戰。」曰:「他而今不待你素孚。秦當時收盡天下,尺地一民,皆為己有,你仁義如何地得素孚?淳錄云:「何處討地來行仁政?如何得素孚於民?」如高祖之徒,皆是起於田里。若使湯武居之,當如何地勝得秦?」安卿曰:「『以至仁伐至不仁』,以至義伐至不義,自是勝。」曰:「固是如此。如秦,可謂不仁不義。當時所謂『更遣長者扶義而西』,也是倣這意思做。但當時諸侯入關,皆被那章邯連併敗了。及高祖入去,緣路教無得鹵掠,如此之屬,也是恁地做了。然他入去後,又尚要設許多詭計,誘那秦將之屬,後方入得。設使湯武居之,還是恁地做,不恁地做?今且做秦是不仁不義,可以勝。那項籍出來紛爭許多時,卻如何對他?還是與他冢殺?若不與冢殺,便被他殺了;若與他冢殺時,還是不殺人麼?當此時是天理,是人欲?恁地看來,是未有箇道理。湯武在那時,也須著百端去思量,與他區處。但而今看來,也未有箇道理。」胡叔器問:「太公呂后當時若被項羽殺了,如何?」曰:「不特此一事,當時皆是如此,便是太費調護。」徐顧林擇之云:「項羽恁地粗暴,當時捉得太公,如何不殺了?」擇之曰:「羽也有斟酌,他怕殺了反重其怨。」曰:「便是項羽也有商量,高祖也知他必不殺,故放得心下。項羽也是團量了高祖,故不敢殺。若是高祖軟弱,當時若敵他不過時,他從頭殺來是定。」義剛曰:「孔明誘奪劉璋地,也似不義。或者因言渠雜學伯道,所以後將申商之說教劉禪。」曰:「便是適間說後世聖賢難做,動著便是恁地粘手惹腳。」次日言:「某夜來思量那高祖其初入關後,恁地鎮撫那人民;及到灞上,又不入秦府庫取財貨美女之屬,皆是。後來被項羽王他巴蜀漢中,他也入去,這箇也是。未幾,便出來定三秦,已自侵占別人田地了。但是那三降王不足以王秦,卻也是定。若是奪得那關中便也好住,便且關了關門,守得那裏面底也得。又不肯休,又去尋得弒義帝說話出來,這箇尋得也是,若湯武也不肯放過。但既尋得這箇說話,便只依傍這箇做便是。卻又率五諸侯,合得五十六萬兵走去彭城,日日去喫酒,取那美人,更不理會,卻被項羽來殺得狼當走,湯武便不肯恁地。自此後,名義壞盡了。從此去,便只是胡做胡殺了。文定謂『惜乎假之未久而遽歸』者,此也。這若把與湯武做時,須做得好,定是不肯恁地。」義剛問:「高祖因閉關後,引得項羽怒。若不閉時,卻如何?」先生笑曰:「只是見他頭勢來得惡後,且權時關閉著,看他如何地。」義剛。淳錄少異,作數條。

43 祭:
禮,宗廟只是一君一嫡后。自錢惟演佞仁祖,遂以一嫡同再立后,更以仁主所生后配,後遂以為例而禮亂矣。臣民禮亦只是一嫡配,再正娶者亦尚可。婢而生子者,婢之子主祭,只祭嫡正,其所生當別祭。

44 祭:
古者各有始祖廟,以藏祧主。如適士二廟,各有門、堂、寢,各三間,是十八間屋。今士人如何要行得!賀孫。以下士

45 祭:
古命士得立家廟。家廟之制,內立寢廟,中立正廟,外立門,四面牆圍之。非命士止祭於堂上,只祭考妣。伊川謂,無貴賤皆祭自高祖而下,但祭有豐殺疏數不同。廟向南,坐皆東向。自天子以至於士,皆然。伊川於此不審,乃云「廟皆東向,祖先位面東」,自廳側直東入其所,反轉面西入廟中。其制非是。古人所以廟面東向坐者,蓋戶在東,牖在西,坐於一邊,乃是奧處也。

46 祭:
唐大臣長安立廟,後世子孫,必其官至大臣,乃得祭其廟,此其法不善也。只假一不理選限官與其子孫,令祭其廟為是。

47 祭:
唐大臣皆立廟於京師。本朝惟文潞公法唐杜佑制,立一廟在西京。雖如韓司馬家,亦不曾立廟。杜佑廟,祖宗時尚在長安。

48 祭:
問:「家廟在東,莫是親親之意否?」曰:「此是人子不死其親之意。」問:「大成殿又卻在學之西,莫是尊右之義否?」曰:「未知初意如何。本朝因仍舊制,反更率略,較之唐制,尤沒理會。唐制猶有近古處,猶有條理可觀。且如古者王畿之內,髣彿如井田規畫。中間一圈便是宮殿,前圈中左宗廟,右社稷,其他百官府以次列居,是為前朝。後中圈為市,不似如今市中,家家自各賣買;乃是官中為設一去處,令凡民之賣買者就其處。若今場務然,無游民雜處其間。更東西六圈,以處六鄉六遂之民。耕作則出就田中之廬,農功畢則入此室處。唐制頗放此,最有條理。城中幾坊,每坊各有牆圍,如子城然。一坊共一門出入,六街。凡城門坊角,有武侯鋪,衛士分守。日暮門閉。五更二點,鼓自內發,諸街鼓,城振坊市門皆啟。若有姦盜,自無所容。蓋坊內皆常居之民,外面人來皆可知。如殺宰相武元衡於靖安里門外,分明宰元衡入朝,出靖安里,賊乘暗害之。亦可見坊門不可胡亂入,只在大官街上被殺了。如那時措置得好,官街邊都無閑雜賣買,汙穢雜揉。所以杜詩云:『我居巷南子巷北,可恨鄰里間,十日不見一顏色!』亦見出一坊,入一坊,非特特往來不可。」賀孫

49 祭:
問:「先生家廟,只在廳事之側。」曰:「便是力不能辦。古之家廟甚闊,所謂『寢不踰廟』,是也。」「祭時移神主於正堂,其位如何?」曰:「只是排例以西為上。」「祫祭考妣之位如何?」曰:「太祖東向,則昭、穆之南向北向者,以西方為上;則昭之位次,高祖西而妣東,祖西而妣東,是祖母與孫並列,於體為順。若余正父之說,則欲高祖東而妣西,祖東而妣西,則是祖與孫婦並列,於體為不順。彼蓋據漢儀中有高祖南向,呂后少西,更不取證於經文;而獨取傳注中之一二,執以為是,斷不可回耳。」人傑

50 祭:
先生云:「欲立一家廟,小五架屋。以後架作一長龕堂,以板隔截作四龕堂,堂置位牌,堂外用簾子。小小祭祀時,亦可只就其處。大祭祀則請出,或堂或廳上皆可。」

51 祭:
家廟要就人住居。神依人,不可離外做廟。又在外時,婦女遇雨時難出入。

52 祭:
問:「祧主當遷何地?」曰:「便是這事難處。漢唐人多瘞於兩階之間。然今人家廟亦無所謂兩階者。兩階之間,以其人跡不踏,取其潔耳。」問:「各以昭、穆瘞於祖宗之墳,如何?」曰:「唐人亦有瘞於寢園者。但今人墳墓又有太遠者,恐難用耳。頃在朝,因僖祖之祧,與諸公爭辨,幾至喧忿。後來因是去國,不然,亦必為人論逐。當時全不曾商議,只見劉智夫崇之,時為太常卿。來言,欲祧僖祖。某問:『欲祧之何所?』劉曰:『正未有以處,因此方詔集議。』某論卒不合。後來竟為別廟于太廟之側,奉僖祖宣祖祧主,藏之於別廟。不知祫禘時如何。這都行不得。若禘祫太祖之廟,不成教祖宗來就子孫之廟!若移太祖之主合禘於別廟,則太祖復不得正東向之位,都行不得。治平間曾如此祧了。及至熙寧,章衡上疏論僖祖不當祧,想其論是主王介甫。然其論甚正。介甫嘗上疏云,皇家僖祖,正如周家之稷契,皆為始祖百世不遷之廟。今替其祀,而使下祔於子孫之夾室,非所謂『事亡如事存,事死如事生』,而順祖宗之孝心也。此論甚正,後來復僖祖之廟。某當時之論,正用介甫之意。某謂僖祖當為始祖百世不遷之廟,如周之后稷,而太祖太宗則比周之文武,有何不可?而趙丞相一向不從。當時如樓大防陳君舉謝深甫力主其說,而彭子壽孫從之之徒,又從而和之。或云:『太祖取天下,何與僖祖事?』某應之曰:『諸公身自取富貴,致位通顯,然則何用封贈父祖邪?』又,許及之上疏云:『太祖皇帝開基,而不得正東向之位,雖三尺童子亦為之不平!』其鄙陋如此!後來集議,某度議必不合,遂不曾與議,卻上一疏論其事,趙丞相又執之不下。某數問之,亦不從。後來歸家,亦數寫書去問之:『何故不降出?』亦不從。後已南遷,而事定矣。僖祖翼祖順祖宣祖,中間嘗祧去翼祖,所以不諱『敬』字得幾時。及蔡京建立九廟,遂復取還翼祖,以足九廟之數。後來渡江,翼祖順祖廟已祧去。若論廟數,則自祧僖祖之外,由宣祖以至孝廟,方成九數,乃併宣祖而祧之!某嘗聞某人云:『快便難逢,不如祧了,且得一件事了。』其不恭敢如此,某為之駭然!」以下祧

53 祭:
問祧禮。曰:「天子諸侯有太廟夾室,則祧主藏於其中。今士人家無此,祧主無可置處。禮注說藏於兩階間,今不得已,只埋於墓所。」問:「有祭告否?」曰:「橫渠說三年後祫祭於太廟,因其祭畢還主之時,遂奉祧主歸於夾室,遷主新主皆歸於廟。鄭氏周禮注大宗伯享先王處,亦有此意,今略放而行之。」問:「考妣入廟有先後,則祧以何時?」曰:「妣先未得入廟,考入廟則祧。」宗伯注曰:「魯禮,三年喪畢而祫於太祖。明年春,禘於群廟。自爾以後,率五年而再幾祭,一祫一禘。」王制注亦然。義剛

54 祭:
胡兄問祧主置何處。曰:「古者始祖之廟有夾室,凡祧主皆藏之於夾室,自天子至於士庶皆然。今士庶之家不敢僭立始祖之廟,故祧主無安頓處。只得如伊川說,埋於兩階之間而已。某家廟中亦如此。兩階之間,人跡不到,取其潔爾。今人家廟亦安有所謂兩階?但擇淨處埋之可也。思之,不若埋於始祖墓邊。緣無箇始祖廟,所以難處,只得如此。」

55 祭:
問:「祧主,諸侯於祫祭時祧。今士人家無祫祭,只於四時祭祧,仍用祝詞告之,可否?」曰:「默地祧,又不是也。古者適士二廟,廟是箇大臺。特牲饋食禮有宗、祝等許多官屬,祭祀時禮數大。今士人家無廟,亦無許大禮數。」

56 祭:
春秋時宗法未亡。如滕文公云:「吾宗國魯先君。」蓋滕,文之昭也。文王之子武王既為天子,以次則周公為長,故滕謂魯為「宗國」。又如左氏傳載:「女喪而宗室,於人何有?」如三桓之後,公父文伯、公鉏、公為之類,乃季氏之小宗;南宮适之類,孟氏之小宗。今宗室中多帶「皇兄」、「皇叔」、「皇伯」等冠於官職之上,非古者不得以戚戚君之意。本朝王定國嘗言之,欲令稱「某王孫」,或「曾孫」,或「幾世孫」。有如越王派下,則當云「越王幾世孫」。如此,則族屬易識,且無戚君之嫌,亦自好。後來定國得罪,反以此論為離間骨肉。今宗室散無統紀,名諱重疊,字號都窮了,更無安排處。楊子直嘗欲用「季宗」,趙丞相以為季是叔、季,意不好,遂不用。賀孫。以下宗法

57 祭:
「宗子只得立適,雖庶長,立不得。若無適子,則亦立庶子,所謂『世子之同母弟』。世子是適,若世子死,則立世子之親弟,亦是次適也,是庶子不得立也。本朝哲廟上仙,哲廟弟有申王,次端王,次簡王,乃哲廟親弟。當時章厚欲立簡王。是時向后猶在,乃曰『老身無子,諸王皆』云云。當以次立申王,目眇不足以視天下,乃立端王,是為徽宗。章厚殊不知禮意。同母弟便須皆是適子,方可言。既皆庶子,安得不依次第!今臣庶家要立宗也難。只是宗室,與襲封孔氏柴氏,當立宗。今孔氏柴氏襲封,只是兄死弟繼,只如而今門長一般,大不是。」又曰:「今要立宗,亦只在人,有甚難處?只是而今時節,更做事不得,柰何!柰何!如伊川當時要勿封孔氏,要將朝廷所賜田五百頃一處給作一『奉聖鄉』,而呂原明便以為不可,不知如何。漢世諸王無子國除,不是都無子,只是無適子,便除其國。不知是如何。恐只是漢世不柰諸侯王何,幸因他如此,便除了國。」賀孫

58 祭:
余正甫前日堅說一國一宗。某云:「一家有大宗,有小宗,如何一國卻一人?」渠高聲抗爭。某檢本與之看,方得口合。賀孫

59 祭:
大宗法既立不得,亦當立小宗法,祭自高祖以下,親盡則請出高祖就伯叔位,服未盡者祭之。泽則別處,令其子私祭之。今世禮全亂了。

60 祭:
祭祀,須是用宗子法,方不亂。不然,前面必有不可處置者。

61 祭:
呂與叔謂合族當立一空堂,逐宗逐番祭。亦杜撰也。

62 祭:
父在主祭,子出仕宦不得祭。父沒,宗子主祭。庶子出仕宦,祭時其禮亦合減殺,不得同宗子。

63 祭:
宗子法,雖宗子庶子孫死,亦許其子孫別立廟。

64 祭:
「古者宗法有南宮、北宮,便是不分財,也須異爨。今若同爨,固好;只是少間人多了,又卻不齊整,又不如異爨。」問:「陸子靜家有百餘人喫飯。」曰:「近得他書,已自別架屋,便也是許多人無頓著處。」又曰:「見宋子蜚說,廣西賀州有一人家共一大門,門裏有兩廊,皆是子房,如學舍、僧房。每私房有人客來,則自辦飲食,引上大廳,請尊長伴五盞後,卻回私房,別置酒。恁地卻有宗子意,亦是異爨。見說其族甚大。」又曰:「陸子靜始初理會家法,亦齊整:諸父自做一處喫飯,諸母自做一處喫飯,諸子自做一處,諸婦自做一處,諸孫自做一處,孫婦自做一處,卑幼自做一處。」或問:「父子須異食否?」曰:「須是如此。亦須待父母食畢,然後可退而食。」問:「事母亦須然否?」曰:「須如此。」問:「有飲宴,何如?」曰:「這須同處。如大饗,君臣亦同坐。」賀孫

65 祭:
用之問祭用尸之意。曰:「古人祭祀無不用尸,非惟祭祀家先用尸,祭外神亦用尸。不知祭天地如何,想惟此不敢為尸。杜佑說,古人用尸者,蓋上古朴陋之禮,至聖人時尚未改,文蔚錄云:「是上古朴野之俗,先王制禮是去不盡者。」相承用之。至今世,則風氣日開,朴陋之禮已去,不可復用,去之方為禮。而世之迂儒必欲復尸,可謂愚矣!杜佑之說如此。今蠻夷猺洞中有尸之遺意,每遇祭祀鬼神時,必請鄉之魁梧姿美者為尸,而一鄉之人相率以拜祭。為之尸者,語話醉飽。每遇歲時,為尸者必連日醉飽。此皆古之遺意。嘗見崇安余宰,邵武人,說他之鄉里有一村名密溪,去邵武數十里。此村中有數十家,事所謂『中王』之神甚謹。所謂『中王』者,每歲以序輪一家之長一人為『中王』,周而復始。凡祭祀祈禱,必請中王坐而祠之,歲終則一鄉之父老合樂置酒,請新舊中王者講交代之禮。此人既為中王,則一歲家居寡出,恭謹畏慎,略不敢為非,以副一村祈向之意。若此村或有水旱災沴,則人皆歸咎於中王,以不善為中王之所致。此等意思,皆古之遺聞。近來數年,此禮已廢矣。看來古人用尸自有深意,非朴陋也。」陳丈云:「蓋不敢死其親之意。」曰:「然」。用之云:「祭祀之禮,酒肴豐潔,必誠必敬,所以望神之降臨,乃歆嚮其飲食也。若立之尸,則為尸者既已享其飲食,鬼神豈復來享之!如此卻為不誠矣。」曰:「此所以為盡其誠也。蓋子孫既是祖宗相傳一氣下來,氣類固已感格。而其語言飲食,若其祖考之在焉,則有以慰其孝子順孫之思,而非恍惚無形想象不及之可比矣。古人用尸之意,所以深遠而盡誠,蓋為是耳。今人祭祀但能盡誠,其祖考猶來格。況既是他親子孫,則其來格也益速矣。」因言:「今世鬼神之附著生人而說話者甚多,亦有祖先降神於其子孫者。又如今之師巫,亦有降神者。蓋皆其氣類之相感,所以神附著之也。周禮祭墓則以墓人為尸,亦是此意。」子蒙。以下尸

66 祭:
古人用尸,本與死者是一氣,又以生人精神去交感他那精神,是會附著歆享。杜佑說古人質朴,立尸為非禮。今蠻夷中猶有用尸者。

67 祭:
李堯卿問:「今祭欲用尸,如何?」曰:「古者男女皆有尸。自周以來不見說有女尸,想是漸次廢了。這箇也嶢崎。古者君迎尸,在廟門之外,則全臣子之禮;在廟門之內,則君拜之。杜佑說,上古時中國但與夷狄一般,後出聖人改之有未盡者,尸其一也。蓋今蠻洞中猶有此,但擇美丈夫為之,不問族類。事見杜佑所作理道要訣末篇。」義剛

68 祭:
古者立尸必隔一位。孫可以為祖尸,子不可以為父尸,以昭、穆不可亂也。義剛

69 祭:
或問:「古人祫祭時,每位有尸否?」曰:「固是。周家旅酬六尸,是每位皆一尸也。古者主人獻尸,尸酢主人。開元禮猶如此,每獻一位畢,則尸便酢主人;受酢已,又獻第二位。不知甚時緣甚事後廢了。到本朝,都把這樣禮數併省了。」

70 祭:
問:「設尸法如何?」曰:「每一神位是一尸。但不知設尸時,主頓在何處。祭時尸自食其物。若獻罷,則尸復勸主人,而凡行禮等人與祭事者皆得食。當初獻時,尚自齊整。至三獻後,人皆醉了,想見勞攘。」先生說至此,笑曰:「便是古人之禮,也不可曉。所以夫子說禘自既灌,則不欲觀。想只是灌時有些誠意。且如祭祖,自始祖外皆旅酬。如此,自是不解嚴肅。如大夫雖無灌禮,然亦只是其初祭時齊整,後面自勞攘。」今按:此條亦為後世言之耳。若是古祭祀,自始至終一於誠敬,無不嚴肅,讀者不可泥也。義剛

71 祭:
或問:「妣有尸否?」曰:「一處說無尸,又有一處說有男尸,有女尸。亦不知廢於甚時。古者不用尸,則有陰厭。書儀中所謂『闔門垂簾』是也,欲使神靈厭飫之也。」

72 祭:
男用男尸,女用女尸,隨祖先數目列祭。若其家止有一人,全無骨肉子孫之類,又不知如何。程先生言:「古人之用尸也質。」意謂今不用亦得。

73 祭:
神主之位東向,尸在神主之北。

74 祭:
問山川之尸。曰:「儀禮,周公祭太山,以召公為尸。」義剛

75 祭:
問:「祭五祀皆有尸。祀灶,則以誰為尸?」曰:「今亦無可考者。但如墓祭,則以塚人為尸。以此推之,則祀灶之尸,恐是膳夫之類;祀門之尸,恐是閽人之類;又如祀山川,則是虞衡之類。」問尸之坐立。曰:「夏立尸,商坐尸,周旅酬六尸。后稷之尸不旅酬。」問祭妣之尸。曰:「婦人不立尸,卻有明文。」又曰:「古者以先王衣服藏之廟中,臨祭則出以衣尸。如后稷之衣,到周時恐已不在,亦不可曉。」儒用

76 祭:
問:「程氏主式,士人家可用否?」曰:「他云,已是殺諸侯之制。士人家用牌子。」曰:「牌子式當如何?」曰:「溫公用大板子。今但依程氏古式,而勿陷其中,可也。」淳。以下主式

77 祭:
伊川木主制度,其剡刻開竅處,皆有陰陽之數存焉。信乎其有制禮作樂之具也!

78 祭:
伊川制,士庶不用主,只用牌子。看來牌子當如主制,只不消做二片相合,及竅其旁以通中。賀孫

79 祭:
問:「庶人家亦可用主否?」曰:「用亦不妨。且如今人未仕,只用牌子,到仕後不中換了。若是士人只用主,亦無大利害。」又問:「祧主當如何?」曰:「當埋之於墓。其餘祭儀,諸家祭禮已備具矣。如欲行之,可自仔細考過。」

80 祭:
堯卿問士牌子式。曰:「晉人制長一尺二分,博四寸五分,亦太大。不如只依程主外式,然其題則不能如陷中之多矣。」義剛

81 祭:
直卿問:「神主牌,先生夜來說荀勗禮未終。」曰:「溫公所製牌,闊四寸,厚五寸八分,錯了。據隋煬帝所編禮書有一篇荀勗禮,乃是云:『闊四寸,厚五寸,八分大書「某人神座」。』不然,只小楷書亦得。後人相承誤了,卻作『五寸八分』為一句。」義剛

82 祭:
無爵曰「府君、夫人」,漢人碑已有,只是尊神之辭。府君,如官府之君,或謂之「明府」。今人亦謂父為「家府」。義剛。淳同

83 祭:
古人祭禮次喪禮,蓋謂從那始作重時,重用木,司馬儀用帛。用做那祭底道理來。後來人卻移祭禮在喪之前,不曉這箇意思。植。以下論家祭。

84 祭:
安卿問:「人於其親始死,則復其魂魄;又為重,為主,節次尊祭,所以聚其精神,使之不散。若親死而其子幼稚,或在他鄉,不得盡其萃聚之事,不知後日祭祀,還更萃得他否?」曰:「自家精神自在這裏。」義剛

85 祭:
問:「祭禮,古今事體不同,行之多窒礙,如何?」曰:「有何難行?但以誠敬為主,其他儀則,隨家豐約。如一羹一飯,皆可自盡其誠。若溫公書儀所說堂室等處,貧家自無許多所在,如何要行得?據某看來,苟有作者興禮樂,必有簡而易行之理。」賀孫

86 祭:
今之冠昏禮易行,喪祭禮繁多,所以難行。使聖人復出,亦必理會教簡要易行。今之祭禮,豈得是古人禮?唐世三獻官隨獻,各自飲福受胙。至本朝便都只三獻後,方始飲福受胙,也是覺見繁了,故如此。某之祭禮不成書,只是將司馬公者減卻幾處。如今人飲食,如何得恁地多?橫渠說「墓祭非古」,又自撰墓祭禮,即是周禮上自有了。賀孫

87 祭:
古禮,於今實是難行。當祭之時獻神處少,只祝酌奠。卒祝、迎尸以後,都是人自食了。主人獻尸,尸又酢主人,酢主婦,酢祝,及佐食、宰、贊、眾賓等,交相勸酬,甚繁且久,所以季氏之祭至於繼之以燭。竊謂後世有大聖人者作,與他整理一過,令人蘇醒,必不一一如古人之繁,但放古人大意,簡而易行耳。溫公儀人所憚行者,只為閑辭多,長篇浩瀚,令人難讀,其實行禮處無多。某嘗修祭儀,只就中間行禮處分作五六段,甚簡易曉。後被人竊去,亡之矣。淳。李丈問:「祭儀更有修收否?」曰:「大概只是溫公儀,無修改處。」

88 祭:
楊通老問祭禮。曰:「極難。且如溫公所定者,亦自費錢。溫公祭儀,庶羞麵食米食共十五品。今須得一簡省之法,方可。」

89 祭:
問:「舊嘗收得先生一本祭儀,時祭皆是卜日。今聞卻用二至、二分祭,如何?」曰:「卜日無定,慮有不虔。溫公亦云,只用分、至亦可。」問:「如此,則冬至祭始祖,立春祭先祖,季秋祭禰,此三祭如何?」曰:「覺得此箇禮數太遠,似有僭上之意。」又問:「禰祭如何?」曰:「此卻不妨。」

90 祭:
問:「時祭用仲月清明之類。或是先世忌日,則如之何?」曰:「卻不思量到,古人所以貴於卜日也。」

91 祭:
家祭須致齊,當官者只得在告一日。若沿檄他出,令以次人代祭,可也。必大

92 祭:
遇大時節,請祖先祭於堂或廳上,坐次亦如在廟時排定。祔祭旁親者,右丈夫,左婦女。坐以就裏為大。凡祔於此者,不從昭、穆了,只以男女左右大小分排。在廟,卻各從昭、穆祔。

93 祭:
排祖先時,以客位西邊為上。高祖第一,高祖母次之,只是正排看正面,不曾對排。曾祖、祖、父皆然。其中有伯叔、伯叔母、兄弟、嫂婦無人主祭而我為祭者,各以昭、穆論。如祔祭伯叔,則祔於曾祖之傍一邊,在位牌西邊安;伯叔母則祔曾祖母東邊安;兄弟、嫂、妻、婦,則祔於祖母之傍。伊川云「曾祖兄弟無主者亦不祭」,不知何所據而云。伊川云「只是以義起也」。

94 祭:
古人祭祀,只是席地。今祭祀時,須一椅一桌,木主置椅上。如一派排不足,只相對坐亦得。然對其前不得拜,謂所在窄了。須逐位取出,酒就外酹。

95 祭:
祭只三獻:主人初獻,嫡子亞獻,或主婦。庶子弟終獻。或嫡孫。執祭人排列,皆從溫公禮。韓魏公禮不同。揚。賀孫錄云:「未有主婦,則弟為亞獻,弟婦得為終獻。」

96 祭:
朔旦家廟用酒果,望旦用茶。重午、中元、九日之類,皆名俗節。大祭時,每位用四味,請出木主。俗節小祭,只就家廟,止二味。朔旦俗節,酒止一上,斟一盃。

97 祭:
問:「有田則祭,無田則薦,如何?」曰:「溫公祭禮甚大,今亦只是薦。然古人薦用首月,祭用仲月,朝廷卻用首月。」

98 祭:
諸家禮皆云,薦新用朔。朔、新如何得合?但有新即薦於廟。

99 祭:
溫公書儀以香代爇蕭。楊子直不用,以為香只是佛家用之。義剛

100 祭:
問:「酹酒是少傾?是盡傾?」曰:「降神是盡傾。然溫公儀降神一節,亦似僭禮。大夫無灌獻,亦無爇蕭。灌獻爇蕭,乃天子諸侯禮。爇蕭欲以通陽氣,今太廟亦用之。或以為焚香可當爇蕭。然焚香乃道家以此物氣味香而供養神明,非爇蕭之比也。」義剛

101 祭:
飲福受酢,即尸酢主人之事。無尸者,則有陰厭、陽厭。旅酬從下面勸上,下至直罍洗者,皆得與獻酬之數。方子

102 祭:
問:「生時男女異席,祭祀亦合異席。今夫婦同席,如何?」曰:「夫婦同牢而食。」文蔚

103 祭:
夫祭妻,亦當拜。義剛

104 祭:
先生每祭不燒紙,亦不曾用帛。

105 祭:
先生家祭享不用紙錢。凡遇四仲時祭,隔日滌椅桌,嚴辦。次日侵晨,已行事畢。

106 祭:
問:「祭祀焚幣如何?」曰:「祀天神則焚幣,祀人鬼則瘞幣。人家祭祀之禮要焚幣,亦無稽考處。若是以尋常焚真衣之類為是,便不當只焚真衣,著事事做去焚,但無意義。只是焚黃,若本無官,方贈初品,及贈到改服色處,尋常人家做去焚,然亦無義耳。」

107 祭:
或問:「祖宗非士人,而子孫欲變其家風以禮祭之,祖宗不曉,卻如何?」曰:「如何議論得恁地差異!公曉得不曉得?」淳錄云:「公曉得,祖先便曉得。」義剛

108 祭:
人家族眾不分合祭,或主祭者不可以祭及叔伯之類,則須令其嗣子別得祭之。今且說同居,同出於曾祖,便有從兄弟及再從兄弟了。祭時主於主祭者,其他或子不得祭其父母。若恁地滾做一處祭,不得。要好,當主祭之嫡孫,當一日祭其曾祖及祖及父,餘子孫與祭。次日,卻令次位子孫自祭其祖及父。又次日,卻令又次位子孫自祭其祖及父。此卻有古宗法意。古今祭禮,這般處皆有之。某後來更討得幾家,要入未得。如今要知宗法祭祀之禮,須是在上之人先就宗室及世族家行了,做箇樣子,方可使以下士大夫行之。賀孫。以下主祭

109 祭:
某自十四歲而孤,十六而免喪。是時祭祀,只依家中舊禮,禮文雖未備,卻甚齊整。先妣執祭事甚虔。及某年十七八,方考訂得諸家禮,禮文稍備。是時因思古人有八十歲躬祭事拜跪如禮者。常自期,以為年至此時,當亦能如此。在禮雖有「七十曰老,而傳」,則祭祀不預之說,然亦自期儻年至此,必不敢不自親其事。然自去年來,拜跪已難,至冬間益艱辛。今年春間僅能立得住,遂使人代拜,今立亦不得了。然七八十而不衰,非特古人,今人亦多有之,不知某安得如此衰也!

110 祭:
問「支子不祭」。曰:「不當祭。」問:「橫渠有季父之喪,三廢時祀,卻令竹監弟為之。緣竹監在官,無持喪之專,如此則支子亦祭。」曰:「這便是橫渠有礙處,只得不祭。」因說:「古人持喪,端的是持喪,如不食粥。」

111 祭:
問士祭服。曰:「應舉者用襴衫机頭,不應舉者用皂衫机頭。」問:「皂衫帽子如何?」曰:「亦可。然亦只當敘衫。中間朝廷一番行冠帶後,卻自朝官先廢了。崇觀間,莆人朱給事子入京,父令過錢塘謁故人某大卿。初見以衫帽。及宴,亦衫帽,用大樂。酒一行,樂一作,主人先釂,遂兩手捧盞側勸客。客亦釂,主人捧盞不移,義剛錄云:「依舊側盞不移。」至樂罷而後下。及五盞歇坐,請解衫帶,著背子,不脫帽以終席。來歸語其父。父曰:『我所以令汝謁見者,欲汝觀前輩禮儀也。』此亦可見前輩風俗。今士大夫殊無有衫帽者。嘗有某人作郡,作衫帽之禮,監司不喜,以他故按之。」淳。義剛同。士祭服

112 祭:
叔器問:「士庶當祭幾代?」曰:「古時一代即有一廟,其禮甚多。今於禮制大段虧缺,而士庶皆無廟。但溫公禮祭三代,伊川祭自高祖,始疑其過。要之,既無廟,又於禮煞缺,祭四代亦無害。」義剛問:「東坡『小宗』之說如何?」曰:「便是祭四代,蓋自己成一代說起。」仲蔚問:「『郵表畷』,不知為何神?」曰:「卻不曾子細考。東坡以為猶如戲。」又問:「中霤是何處?」曰:「上世人居土屋,中間開一天窗,此便是中霤。後人易為屋,不忘古制,相承亦有中霤之名。今之中霤,但當於室中祭之。」張以道問:「蜡便是臘否?」曰:「模樣臘自是臘,蜡自是蜡。」義剛曰:「臘之名,至秦方有。」義剛。以下論士祭世數。

113 祭:
問:「天子七廟,諸侯五廟,大夫三廟,士二廟,官師一廟。若只是一廟,只祭得父母,更不及祖矣,無乃不盡人情?」曰:「位卑則流澤淺,其理自然如此。」文蔚曰:「今雖士庶人家亦祭三代,如此,卻是違禮。」曰:「雖祭三代,卻無廟,亦不可謂之僭。古之所謂廟者,其體面甚大,皆是門、堂、寢、室,勝如所居之宮,非如今人但以室為之。」文蔚

114 祭:
問祭禮。曰:「古禮難行,且依溫公,擇其可行者行之。祭土地,只用韓公所編。祇一位。祭祖,自高祖而下,如伊川所論。古者祇祭考妣,溫公祭自曾祖而下。伊川以高祖有服,所當祭,今見於遺書者甚詳。此古禮所無,創自伊川,所以使人盡孝敬追遠之義。」

115 祭:
問:「遺書云:『尋常祭及高祖。』」曰:「天子則以周人言,上有太祖二祧。大夫則於祫及其高祖。」可學

116 祭:
堯卿問始祖之祭。曰:「古無此。伊川以義起。某當初也祭,後來覺得僭,遂不敢祭。古者諸侯只得祭始封之君,以上不敢祭。大夫有大功,則請於天子,得祭其高祖;然亦止得祭一番,常時不敢祭。程先生亦云,人必祭高祖,只是有疏數耳。」又問:「今士庶亦有始基之祖,莫亦只祭得四代,但四代以上則可不祭否?」曰:「如今祭四代已為僭。古者官師亦只得祭二代,若是始基之祖,莫亦只存得墓祭。」義剛。以下祭始祖、先祖。

117 祭:
余正父謂:「士大夫不得祭始祖,此天子諸侯之禮。若士大夫當祭,則自古無明文。」又云:「大夫自無太祖。」先生因舉春秋如單氏尹氏,王朝之大夫,自上世至後世,皆不變其初來姓號,則必有太祖。又如季氏之徒,世世不改其號,則亦必有太祖。余正父謂:「此春秋時,自是世卿不由天子,都沒理會。」先生云:「非獨是春秋時,如詩裏說『南仲太祖,太師皇父』,南仲是文王時人,到宣王時為太祖。不知古者世祿不世官之說如何?又如周公之後,伯禽已受封於魯,而周家世有周公,如春秋云:『宰周公。』這般所在,自曉未得。」賀孫

118 祭:
問:「冬至祭始祖,是何祖?」曰:「或謂受姓之祖,如蔡氏,則蔡叔之類。或謂厥初生民之祖,如盤古之類。」曰:「立春祭先祖,則何祖?」曰:「自始祖下之第二世,及己身以上第六世之祖。」曰:「何以只設二位?」曰:「此只是以意享之而已。」

119 祭:
李問至日始祖之祭初獻事。曰:「家中尋常只作一番安排。想古人也不恁地,卻有三奠酒;或有脯醢之屬,因三奠中進。」遂問:「始祖是隨一姓有一始祖?或只是一始祖?」曰:「此事亦不可得而見。想開闢之時,只是生一箇人出來。」淳略

120 祭:
用之問:「先生祭禮,立春祭高祖而上,只設二位。若古人祫祭,須是逐位祭?」曰:「某只是依伊川說。伊川禮更略。伊川所定,不是成書。溫公儀卻是做成了。」賀孫

121 祭:
伊川時祭止於高祖,高祖而上,則於立春設二位統祭之,而不用主,此說是也。卻又云,祖又豈可厭多?苟其可知者,無遠近多少,須當盡祭之。疑是初時未曾討論,故有此說。道夫

122 祭:
問:「祭先祖,用一分如何?」曰:「只是一氣。若影堂中各有牌子,則不可。」可學

123 祭:
家廟之制,伊川只以元妃配享。蓋古者只是以媵妾繼室,故不容與嫡並配。後世繼室,乃是以禮聘娶,自得為正。故唐會要中載顏魯公家祭,有並配之儀。必大。以下配祭

124 祭:
古人無再娶之禮,娶時便有一副當人了,嫡庶之分定矣,故繼室於正室不可並配。今人雖再娶,然皆以禮聘,皆正室也。祭於別室,恐未安。如伊川云,奉祀之人是再娶所生,則以所生母配。如此,則是嫡母不得祭矣。此尤恐未安。大抵伊川考禮文,卻不似橫渠考得較仔細。伯羽。砥同

125 祭:
居父問祖妣配祭之禮。先生檢古今祭禮唐元和一段示之。賀孫

126 祭:
妣者,媲也。祭所生母,只當稱母,則略有別。砥。祭生母

127 祭:
無後之祭,伊川說在古今家祭禮中。閎祖。以下祭無後者。

128 祭:
問無後祔食之位。曰:「古人祭於東西廂。今人家無東西廂,某家只位於堂之兩邊。祭食則一。但正位三獻畢,然後使人分獻一酌而已,如今學中從祀然。」義剛

129 祭:
李守約問:「祭殤,幾代而止?」曰:「禮經無所見。只程氏遺書一段說此,亦是以義起。」義剛。祭殤

130 祭:
一之問:「長兄死,有義嫂無子,不持服,歸父母。未幾,亦死於父母家。嫂已去而無義,亦不祀其嫂之主。又有次兄年少未娶而死。欲以二兄之主同為一櫝,如何?」曰:「兄在日不去嫂,兄死後,嫂雖歸父母家,又不嫁,未得為絕,不祀亦無謂。若然,是弟自去其嫂也!兄弟亦何必同櫝乎?」淳。以下雜論

131 祭:
堯卿問:「荊婦有所生母在家間養,百歲後,只歸祔於外氏之塋,如何?」曰:「亦可。」又問:「神主歸於婦家,則婦家凌替,欲祀於家之別室,如何?」曰:「不便。北人風俗如此。上谷郡君謂伊川曰:『今日為我祀父母,明日不復祀矣。』是亦祀其外家也。然無禮經。」義剛

132 祭:
叔器問:「行正禮,則俗節之祭如何?」曰:「韓魏公處得好,謂之節祠,殺於正祭。某家依而行之。但七月十五素饌用浮屠,某不用耳。向南軒廢俗節之祭,某問:『於端午能不食粽乎?重陽能不飲茱萸酒乎?不祭而自享,於汝安乎?』」淳。義剛同。以下俗祭

133 祭:
問:「行時祭,則俗節如何?」曰:「某家且兩存之。」童問:「莫簡於時祭否?」曰:「是。要得不行,須是自家亦不飲酒,始得。」

134 祭:
先生依婺源舊俗:歲暮二十六日,烹豕一祭家先,就中堂二鼓行禮。次日,召諸生餕。李丈問曰:「夜來之祭,飲福受胙否?」曰:「亦不講此。」婺源俗:豕必方切大塊。首蹄肝肺心腸肚尾腎等,每件逐位皆均有。亦炙肉,及以魚佐之。云,是日甚忌有器皿之設。

135 祭:
先生以歲前二十六夜祭先。云:「是家間從來如此。這又不是新安舊俗。某嘗在新安見祭享,又不同。只都安排了,大男小女都不敢近。夜亦不舉燭,只黑地,主祭一人自去燒香禱祝了。祭饌不徹,閉戶以待來早,方徹。其祭不止一日,從二十六日連日只祭去。大綱如今俗所謂『喚福』。」賀孫

136 祭:
問:「先生除夜有祭否?」曰:「無祭。」「先生有五祀之祭否?」曰:「不祭。」因說五祀皆設主而後迎尸,其詳見月令注,與宗廟一般。遂舉先生語解中「王孫賈」一段。先生曰:「當初因讀月令注,方知王孫賈所問奧、灶之說。」

137 祭:
墓祭非古。雖周禮有「墓人為尸」之文,或是初間祭后土,亦未可知。但今風俗皆然,亦無大害。國家不免亦十月上陵。淳。以下墓祭

138 祭:
問:「墓祭有儀否?」曰:「也無儀,大概略如家祭。唐人亦不見有祭,但是拜掃而已。」林擇之云:「唐有墓祭,通典載得在。」曰:「卻不曾考。」或問:「墓祭,祭后土否?」曰:「就墓外設位而祭。」義剛。淳少異

139 祭:
問后土氏之祭。曰:「極而言之,亦似僭。然此即古人中霤之祭,而今之所謂『土地』者。郊特牲:『取財於地,取法於天,是以尊天而親地,教民美報焉。故家主中霤,而國主社。』觀此,則天不可祭,而土神在民亦可祭。蓋自上古陶為土室,其當中處上為一竅以通明,名之曰『中霤』。及中古有宮室,亦以室之中央為中霤,存古之舊,示不忘本。雖曰土神,而只以小者言之,非如天子所謂祭皇天后土之大者也。」義剛同

140 祭:
古無忌祭,近日諸先生方考及此。賀孫。以下忌祭

141 祭:
問:「忌日當哭否?」曰:「若是哀來時,自當哭。」又問衣服之制。曰:「某自有弔服,絹衫絹巾,忌日則服之。」

142 祭:
忌日須用墨衣墨冠。橫渠卻視祖先遠近為等差,墨布冠,墨布繒衣。

143 祭:
先生母夫人忌日,著縿墨布衫,其巾亦然。友仁問:「今日服色何謂?」曰:「公豈不聞『君子有終身之喪』?」友仁

144 祭:
忌日祭,只祭一位。

145 祭:
過每論士大夫家忌日用浮屠誦經追薦,鄙俚可怪。既無此理,是使其先不血食也!乙卯年,見先生家凡值遠諱,早起出主於中堂,行三獻之禮。一家固自蔬食,其祭祀食物,則以待賓客。考妣諱日祭罷,裹生絹幓巾終日。一日晚到閣下,尚裹白巾未除。因答問者云:「聞內弟程允夫之訃。」

146 祭:
先生為無後叔祖忌祭,未祭之前不見客。賀孫

147 祭:
「同人在旅中,遇有私忌,於所舍設桌炷香,可否?」曰:「這般微細處,古人也不曾說。若是無大礙於義理,行之亦無害。」燾。元德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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