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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i, Jin, and North-South -> 三國志 -> 吳書二 -> 吳主傳 -> 26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五年春,令曰:「軍興日乆,民離農畔,父子夫婦,不能相卹,孤甚愍之。今北虜縮竄,方外無事,其下州郡,有以寬息。」是時陸遜以所在少穀,表令諸將增廣農畒。權報曰:「甚善。今孤父子親自受田,車中八牛以為四耦,雖未及古人,亦欲與衆均等其勞也。」秋七月,權聞魏文帝崩,征江夏,圍石陽,不克而還。蒼梧言鳳皇見。分三郡惡地十縣置東安郡,吳錄曰:郡治富春也。以全琮為太守,平討山越。冬十月,陸遜陳便宜,勸以施德緩刑,寬賦息調。又云:「忠讜之言,不能極陳,求容小臣,數以利聞。」權報曰:「夫法令之設,欲以遏惡防邪,儆戒未然也,焉得不有刑罰以威小人乎?此為先令後誅,不欲使有犯者耳。君以為太重者,孤亦何利其然,但不得已而為之耳。今承來意,當重諮謀,務從其可。且近臣有盡規之諫,親戚有補察之箴,所以匡君正主明忠信也。書載『予違汝弼,汝無面從』,孤豈不樂忠言以自裨補邪?而云「不敢極陳」,何得為忠讜哉?若小臣之中,有可納用者,寧得以人廢言而不採擇乎?但諂媚取容,雖闇亦所明識也。至於發調者,徒以天下未定,事以衆濟。若徒守江東,脩崇寬政,兵自足用,復用多為?顧坐自守可陋耳。若不豫調,恐臨時未可便用也。又孤與君分義特異,榮戚實同,來表云不敢隨衆容身苟免,此實甘心所望於君也。」於是令有司盡寫科條,使郎中褚逢齎以就遜及諸葛瑾,意所不安,令損益之。是歲,分交州置廣州,俄復舊。江表傳曰:權於武昌新裝大船,名為長安,試泛之釣臺沂。時風大盛,谷利令柂工取樊口。權曰:「當張頭取羅州。」利拔刀向柂工曰:「不取樊口者斬。」工即轉柂入樊口,風遂猛不可行,乃還。權曰:「阿利畏水何怯也?」利跪曰:「大王萬乘之主,輕於不測之淵,戲於猛浪之中,船樓裝高,邂逅顛危,柰社稷何?是以利輒敢以死爭。」權於是貴重之,自此後不復名之,常呼曰谷。
《三國志·吳主傳》: 陸遜陳便宜, 《三國志·陸遜傳》: 遜陳便宜, 《潛夫論·明闇》: 予違,汝弼。汝無面從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『予違汝弼,汝無面從』, 《尚書·益稷》: 予違,汝弼,汝無面從, 《三國志·吳主傳》: 『予違汝弼,汝無面從』, 《群書治要·尚書》: 予違,汝弼,汝無面從, 《群書治要·潛夫論》: 予違汝弼,汝無面從, 《太平御覽·箴》: 予違汝弼,汝無面從, 《潛夫論·明闇》: 予違,汝弼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予違汝弼, 《尚書·益稷》: 予違,汝弼, 《說文解字·大部》: 「予違,汝弼」。 《三國志·吳主傳》: 予違汝弼, 《群書治要·尚書》: 予違,汝弼, 《群書治要·潛夫論》: 予違汝弼, 《太平御覽·箴》: 予違汝弼, 《三國志·吳主傳》: 事以衆濟。 《三國志·滕胤傳》: 事以衆濟, 《三國志·吳主傳》: 分交州置廣州, 《三國志·孫休傳》: 復分交州置廣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