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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家 -> 墨子 -> 卷一 -> 法儀 -> 4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今天下無大小國,皆天之邑也。人無幼長貴賤,皆天之臣也。此以莫不犓羊、豢犬豬,絜為酒醴粢盛,以敬事天,此不為兼而有之,兼而食之邪?天苟兼而有食之,夫奚說以不欲人之相愛相利也?故曰:「愛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惡人賊人者,天必禍之。」曰1:「殺不辜者,得不祥焉。夫奚說人為其相殺而天與禍乎?是以天欲人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相惡相賊也。」
1. 曰 : 原作「日」。自吳毓江《墨子校注》改。
《墨子·法儀》: 絜為酒醴粢盛,以敬事天, 《墨子·尚賢中》: 上有以絜為酒醴栥盛,以祭祀天鬼; 《墨子·尚同中》: 潔為酒醴粢盛,以祭祀天鬼。 《墨子·天志上》: 潔盛酒醴,以祭祀上帝鬼神, 《墨子·天志上》: 潔為粢盛酒醴,以祭祀於上帝鬼神, 《墨子·天志中》: 潔為酒醴粢盛,以祭祀天鬼, 《墨子·天志中》: 則內有以潔為酒醴粢盛,以祭祀天鬼; 《墨子·天志下》: 絜為粢盛酒醴,以敬祭祀上帝山川鬼神, 《墨子·明鬼下》: 今絜為酒醴粢盛,以敬慎祭祀, 《墨子·非命上》: 上無以供粢盛酒醴,祭祀上帝鬼神, 《墨子·貴義》: 大人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, 《墨子·法儀》: 絜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尚賢中》: 上有以絜為酒醴栥盛, 《墨子·尚同中》: 潔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天志中》: 潔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天志中》: 則內有以潔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明鬼下》: 以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明鬼下》: 今絜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法儀》: 以其兼而有之,兼而食之也。 《墨子·法儀》: 此不為兼而有之,兼而食之邪? 《墨子·天志上》: 何以知其兼而有之?以其兼而食焉。 《墨子·天志下》: 以兼而食之也。何以知其兼而食之也? 《墨子·法儀》: 兼而食之邪?天苟兼而有食之, 《墨子·天志下》: 以此知兼而食之也。苟兼而食焉, 《墨子·法儀》: 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愛相利, 《墨子·法儀》: 夫奚說以不欲人之相愛相利也? 《群書治要·法儀》: 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, 《墨子·法儀》: 故曰:「愛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惡人賊人者,天必禍之。」日:「殺不辜者,得不祥焉。夫奚說人為其相殺而天與禍乎?是以天欲人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相惡相賊也。」 《群書治要·法儀》: 故曰愛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惡人賊人者,天必禍之,是以天欲人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相惡相賊也。 《墨子·法儀》: 愛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惡人賊人者, 《墨子·法儀》: 愛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,惡人賊人以得禍者亦有矣! 《群書治要·法儀》: 故曰愛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惡人賊人者, 《墨子·法儀》: 殺不辜者,得不祥焉。 《墨子·明鬼下》: 凡殺不辜者,其得不祥, 《墨子·明鬼下》: 凡殺不辜者,其得不祥, 《墨子·法儀》: 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。 《墨子·法儀》: 是以天欲人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相惡相賊也。 《群書治要·法儀》: 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