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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家 -> 墨子 -> 卷一 -> 法仪 -> 4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今天下无大小国,皆天之邑也。人无幼长贵贱,皆天之臣也。此以莫不犓羊、豢犬猪,洁为酒醴粢盛,以敬事天,此不为兼而有之,兼而食之邪?天苟兼而有食之,夫奚说以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?故曰:“爱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恶人贼人者,天必祸之。”曰1:“杀不辜者,得不祥焉。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?是以天欲人相爱相利,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。”
1. 曰 : 原作“日”。自吴毓江《墨子校注》改。
《墨子·法仪》: 洁为酒醴粢盛,以敬事天, 《墨子·尚贤中》: 上有以洁为酒醴栥盛,以祭祀天鬼; 《墨子·尚同中》: 洁为酒醴粢盛,以祭祀天鬼。 《墨子·天志上》: 洁盛酒醴,以祭祀上帝鬼神, 《墨子·天志上》: 洁为粢盛酒醴,以祭祀于上帝鬼神, 《墨子·天志中》: 洁为酒醴粢盛,以祭祀天鬼, 《墨子·天志中》: 则内有以洁为酒醴粢盛,以祭祀天鬼; 《墨子·天志下》: 洁为粢盛酒醴,以敬祭祀上帝山川鬼神, 《墨子·明鬼下》: 今洁为酒醴粢盛,以敬慎祭祀, 《墨子·非命上》: 上无以供粢盛酒醴,祭祀上帝鬼神, 《墨子·贵义》: 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, 《墨子·法仪》: 洁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尚贤中》: 上有以洁为酒醴栥盛, 《墨子·尚同中》: 洁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天志中》: 洁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天志中》: 则内有以洁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明鬼下》: 以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明鬼下》: 今洁为酒醴粢盛, 《墨子·法仪》: 以其兼而有之,兼而食之也。 《墨子·法仪》: 此不为兼而有之,兼而食之邪? 《墨子·天志上》: 何以知其兼而有之?以其兼而食焉。 《墨子·天志下》: 以兼而食之也。何以知其兼而食之也? 《墨子·法仪》: 兼而食之邪?天苟兼而有食之, 《墨子·天志下》: 以此知兼而食之也。苟兼而食焉, 《墨子·法仪》: 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, 《墨子·法仪》: 夫奚说以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? 《群书治要·法仪》: 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, 《墨子·法仪》: 故曰:“爱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恶人贼人者,天必祸之。”日:“杀不辜者,得不祥焉。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?是以天欲人相爱相利,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。” 《群书治要·法仪》: 故曰爱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恶人贼人者,天必祸之,是以天欲人相爱相利,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。 《墨子·法仪》: 爱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恶人贼人者, 《墨子·法仪》: 爱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,恶人贼人以得祸者亦有矣! 《群书治要·法仪》: 故曰爱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恶人贼人者, 《墨子·法仪》: 杀不辜者,得不祥焉。 《墨子·明鬼下》: 凡杀不辜者,其得不祥, 《墨子·明鬼下》: 凡杀不辜者,其得不祥, 《墨子·法仪》: 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,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。 《墨子·法仪》: 是以天欲人相爱相利,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。 《群书治要·法仪》: 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,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