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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 -> 禮記 -> 喪大記 -> 30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期之喪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飲酒。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九月之喪,食飲猶期之喪也,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
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主人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, 《禮記·間傳》: 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 《禮記·間傳》: 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 《太平御覽·居喪》: 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 《太平御覽·居喪》: 疏食水飲,不食菜果; 《論語·述而》: 飯疏食飲水,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士疏食水飲,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眾士疏食水飲;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妻妾疏食水飲。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疏食水飲, 《禮記·間傳》: 疏食水飲, 《禮記·間傳》: 疏食水飲, 《白虎通德論·喪服》: 疏食飲水, 《孔叢子·公儀》: 雖蔬食水飲, 《孔叢子·陳士義》: 雖蔬食水飲, 《高士傳·公儀潛》: 雖蔬食飲水, 《藝文類聚·言志》: 飯蔬食飲水, 《太平御覽·敘賢》: 儀雖蔬食飲水, 《太平御覽·樂》: 飯蔬食,飲水, 《太平御覽·逸民七》: 雖蔬食飲水, 《太平御覽·居喪》: 疏食水飲, 《太平御覽·居喪》: 疏食水飲, 《太平御覽·飯》: 飯蔬食,飲水, 《太平御覽·菜》: 飯疏食,飲水,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不食菜果;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不食菜果, 《禮記·間傳》: 不食菜果; 《禮記·間傳》: 不食菜果; 《儀禮·既夕禮》: 不食菜果。 《太平御覽·居喪》: 不食菜果; 《禮記·檀弓上》: 食肉飲酒,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食肉飲酒。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食肉飲酒,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食肉飲酒可也。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食肉飲酒,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宗子食肉飲酒。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良獨食肉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逸民二》: 良獨食肉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居喪》: 食肉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姜》: 食肉飲酒,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期終喪,不食肉,不飲酒,父在為母,為妻。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期居廬,終喪不御於內者,父在為母為妻;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不食肉,不飲酒, 《說苑·復恩》: 吾聞食駿馬肉,不飲酒者殺人。 《淮南子·氾論訓》: 夫食駿馬之肉,而不還飲酒者, 《呂氏春秋·愛士》: 食駿馬之肉而不還飲酒, 《史記·秦本紀》: 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, 《列女傳·晉弓工妻》: 有盜食其駿馬之肉,反飲之以酒。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, 《藝文類聚·報恩》: 食駿馬肉,不飲酒, 《藝文類聚·酒》: 吾聞食善馬肉,不飲酒傷人, 《藝文類聚·馬》: 食駿馬肉而不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撫士下》: 食駿馬之肉,不還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施恩下》: 食馬肉而不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報恩》: 食駿肉不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盜竊》: 食駿馬之肉不飲酒, 《太平御覽·馬四》: 食駿馬肉而不飲酒,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父在為母,為妻。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父在為母為妻; 《儀禮·喪服》: 父在為母,妻,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 《禮記·喪大記》: 食肉飲酒,不與人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