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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 -> 礼记 -> 丧大记 -> 31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
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 《白虎通德论·丧服》: 缌麻一日不食再不食可也。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 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食肉饮酒,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食肉饮酒。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食肉饮酒,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食肉饮酒可也。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食肉饮酒,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宗子食肉饮酒。 《后汉书·逸民列传》: 良独食肉饮酒, 《太平御览·逸民二》: 良独食肉饮酒, 《太平御览·居丧》: 食肉饮酒, 《太平御览·姜》: 食肉饮酒,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 《太平御览·羹》: 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。 《礼记·曲礼上》: 有疾则饮酒食肉,疾止复初。不胜丧,乃比于不慈不孝。五十不致毁,六十不毁,七十唯衰麻在身, 《礼记·杂记下》: 故有疾饮酒食肉,五十不致毁,六十不毁,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 《白虎通德论·丧服》: 有疾则饮酒食肉。五十不致毁,七十唯衰麻在身, 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丧有疾,食肉饮酒,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 《太平御览·居丧》: 丧有疾,食肉饮酒, 《太平御览·姜》: 丧有疾,食肉饮酒, 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 《荀子·大略》: 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