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|
史書 -> 漢書 -> 紀 -> 高帝紀 -> 高帝紀下 -> 6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詔曰:「故衡山王吳芮與子二人、兄子一人,從百粵之兵,以佐諸侯,誅暴秦,有大功,諸侯立以為王。項羽侵奪之地,謂之番君。其以長沙、豫章、象郡、桂林、南海立番君芮為長沙王。」又曰:「故粵王亡諸世奉粵祀,秦侵奪其地,使其社稷不得血食。諸侯伐秦,亡諸身帥閩中兵以佐滅秦,項羽廢而弗立。今以為閩粵王,王閩中地,勿使失職。」
《漢書·高帝紀下》: 故衡山王吳芮、 《漢書·高帝紀下》: 故衡山王吳芮與子二人、 《史記·西南夷列傳》: 今以長沙、豫章往, 《漢書·高帝紀下》: 其以長沙、豫章、 《漢書·西南夷兩粵朝鮮傳》: 今以長沙、豫章往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二》: 今以長沙豫章往來。 《漢書·高帝紀下》: 象郡、桂林、 《太平御覽·始皇帝》: 南至象郡桂林, 《漢書·高帝紀下》: 南海立番君芮為長沙王。 《前漢紀·高祖皇帝紀三》: 立芮為長沙王。 《漢書·高帝紀下》: 使其社稷不得血食。 《後漢書·祭祀上》: 社稷喪亡,不得血食, 《漢書·高帝紀下》: 亡諸身帥閩中兵以佐滅秦, 《前漢紀·高祖皇帝紀三》: 越王無諸率閩中兵以佐滅秦。 《史記·東越列傳》: 復立無諸為閩越王,王閩中故地, 《漢書·高帝紀下》: 今以為閩粵王,王閩中地, 《漢書·西南夷兩粵朝鮮傳》: 復立無諸為閩粵王,王閩中故地,